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大陸各地迫害機構惡人錄(5/22/11)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 湖南省「六一零辦公室」唆使戲團排演邪劇詆毀法輪功

  • 曝光安徽南湖寶豐勞教所的惡行

  • 杭州610欲辦邪惡洗腦班(補充材料)

  • 正告成都市新都區大豐鎮610人員

  • 大慶市肇源縣法院新站法庭庭長杜民的貪污惡行

  • 湖南省「六一零辦公室」唆使戲團排演邪劇詆毀法輪功

    為繼續煽動仇恨,湖南省「六一零辦公室」(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教唆益陽市春桃花鼓戲劇團創排了一個所謂的現代花鼓戲,歪曲事實,醜化、誣蔑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邪劇《夢醒》劇組在湖南省藝術館多功能劇場上演。中共惡徒湖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魏委、湖南省「六一零辦公室」辦的主任和全省各地州市「六一零辦公室」的打手、湖南省文化廳副廳長周祥輝、湖南省文化廳藝術處人員,觀看了邪劇。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湖南省藝術館演出部人員提供了邪劇組及中共官員照片,責任編輯將此詆毀謗法事件記錄成文,刊在湖南省藝術館網站上,將惡人記錄在案,成為未來全民清算中共惡徒的重要證據。

    靠誹謗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的中共戲子遭惡報死亡事例屢見不鮮。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製作「天安門自焚」偽案煽動仇恨法輪功的CCTV專題節目製片人陳虻四十七歲死於胃癌;播報謊言誣陷法輪功的中共殃視新聞聯播喉舌羅京四十八歲死於淋巴癌,死時口腔潰爛的沒有一塊好肉;通過寫段子說相聲醜化法輪功的中共相聲演員馬季、侯耀文、牛振華遭報死亡,其中牛振華死時才四十八歲;排演小品《賣拐》誣蔑法輪功的中共小品演員高秀敏四十五歲猝死,「賣拐」突變成愚者為邪黨「賣命」。

    「六一零辦公室」是中共邪黨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違憲機構。被「六一零辦公室」利用謗法害人的中共戲子,最終害了自己的卿卿性命,教訓深刻慘痛。

    向湖南省藝術館講真相電話、信息如下:

    演出部:0731-85286188
    文藝生活:0731-84114186
    辦公室:0731-85286177
    財務科:0731-85286180
    傳達室:0731-85286150
    活動部:0731-85286185
    後勤服務部:0731-85286170
    非遺:0731-85286192
    培訓部:0731-85286186
    理論調研部:0731-85286171
    少兒拓展部:0731-85286157
    美術攝影創作研究部:0731-85286152
    群文學會辦公室:0731-85286167
    群論投稿郵箱:1610333415@qq.com、452029903@qq.com
    郵箱:hnyszg@163.com
    湖南省藝術館本館郵箱:hnsysg@163.com
    湖南省藝術館地址:長沙市天心區杉木衝西路69號,郵編:410004
    湖南省藝術館演出部提供的《夢醒》惡劇罪證網頁:
    http://www.hnqyg.com/a/dt/2011/0323/1470.html


    曝光安徽南湖寶豐勞教所的惡行

    安徽南湖寶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利用種種邪惡手段,封閉起來一個人一個人的辦洗腦班,扣除學員生活費,強迫奴役勞動,利用各種方式找藉口,扣除獎分給延期,並揚言不寫所謂「四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不給解教。

    邪警:二大隊:肖鑫、余傑、張峰
    金寶大隊:王進才
    一大隊:林勇
    所部:魯俊等人


    杭州610欲辦邪惡洗腦班(補充材料)

    文天社區陳彥彬、俞亮  電話:0571-88079899 88399571


    正告成都市新都區大豐鎮610人員

    2011年3月11日,成都市新都區大豐鎮610人員張清福、街道辦書記魏軍及雙林村唐超等10餘人闖進大法弟子余桂芳家中,強行將老人綁架到新都看守所進行迫害。余桂芳老人是一位按真善忍原則做好的善良公民,她要求做好人有甚麼罪?她到底犯了甚麼法?

    中國憲法36-41條的規定如下: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你們身為國家公務員,這些憲法中的明文規定你們應該比我們普通老百姓更加清楚,可能你們中有人認為:政策是上邊定的,我們只是執行者;有的人覺得「上面的壓力太大」;也有些人看中了這是一個維持生計或者仕途升遷的本錢。殊不知人有旦夕禍福,天有不測風雲,誰能保證有一天你不會成為替罪羊?你執行的所有命令可留有「上邊」的紙製文件等依據?歷史帶給我們的啟示是:執行命令決不會成為犯法逃脫懲罰的藉口!

    因此,為了自己和你們家人的未來,今後的路怎麼走自己一定要慎重,請你們務必審時度勢,作出一個明智的選擇。


    大慶市肇源縣法院新站法庭庭長杜民的貪污惡行

    在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刊登《大慶市肇源縣法院新站法庭庭長杜民惡行》後,據可靠消息,杜民接到了很多真相電話和真相資料;此人不但沒有悔改,反而把接到的真相資料交給院長和副院長,越過主管副院長直接找院長舉報法輪功學員,給院長施加壓力,以要求法輪功學員回單位辦理案件交接為藉口,企圖威逼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保證書」,實施迫害。

    杜民為甚麼緊隨中共參與迫害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就是他聽信邪黨、迷失在名利當中太深了,對錢財貪心不足,總想借中共惡黨給的權力達到自己斂財的目的。下面把杜民從任法官以來胡作非為僅舉幾例:

    事例一、二零零八年杜民利用審判權利通過新站鎮振余村書記高××和向前村書記辛××(出車禍已死)承包了兩個村在新站西江灣的土地資源(長權),名義是開發,杜民自己起草的合同。還有以其父親和弟弟的名義承包開發商陳××開發新站西江灣的土地三十年。

    事例二、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六年杜民在新站法庭期間,通過肇源縣農業銀行於××的關係,以其父親的名義廉價購買肇源縣農業銀行從新站供銷社果品公司以收貸款名義收回的房屋(臨街商服房),後來因公司職工王××與賀××上訪未得逞。

    事例三、新站鎮政府退休幹部王××原來是新站鎮農機公司經理,該人多年做農用四輪車生意,很有錢,在新站一帶很有名望。新站鎮農機公司訴金百東一案,原來在縣法院審理,一審判決金百東勝訴,王××不服提出上訴,大慶市中級法院判決維持肇源縣法院一審判決,一年以後,王××通過杜民的關係在新站法庭又起訴了金百東,杜民明知道自己審理此案會招惹非議,便指使佟××審理,他在背後操控。杜民和王××純屬金錢關係,二零零七年王××從新站酒廠給杜民買了五十箱白酒送到新站法庭地下室存放至今。

    事例四、杜民一九八九年調入新站法庭,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六年期間利用審判權利在新站鐵東開了一處歌舞餐廳將近七、八個月,當時中組部、中紀委、兩高以及省、市、縣對在職幹警及其家屬都嚴厲禁止經營歌舞娛樂場所。一九九七年調到肇源縣三站法庭任副庭長。二零零五年法院改革通過個人關係調回新站法庭任庭長,一直到現在。新站法庭每年受案都達到五百件,每件收費除了國家規定的訴訟費之外,再加收一百五十元(這是有據可查的),當事人撤訴和調解的案件每件都應減半收費,給當事人退回一半費用,可是杜民分文不退。

    國務院規定從二零零八年起執行案件立案時不再收取申請費,可是杜民仍然收費,這還不算,有的當事人著急辦案就讓當事人自己打出租車,有的當事人就反映都已經交了各種費用了,怎麼還讓我們打車呢?一方當事人判刑在壓的離婚案件都是杜民自己辦理,起訴方交給杜民費用至少都在千元以上。是凡涉及到彩禮糾紛的案件都由杜民一人辦理,因為退不退彩禮款,退多退少都由審判員裁量,這類案件審判員能有相當油水可撈。從二零零五年到現在法庭收支從來沒有公布過。

    杜民原來是新站鎮一所學校的教師,一九八九年通過關係調入肇源縣法院新站法庭,原來家庭並不富裕,自從到法庭工作以後家庭生活開始富裕起來,現有資產:在肇源縣城有商服樓二處價值三、四百萬元人民幣,每年可得租金四、五十萬元,在新站鎮有收購糧食部一處價值二百多萬元人民幣,另外還有土地大約上千畝。杜民的兒子在加拿大就讀期間每年學費和生活費大約二、三十萬元人民幣,念了五、六年書。

    杜民與妻子趙連影都是工薪族,竟然在短短的二十年時間裏家庭固定資產達上千萬元,有頭腦的世人都會想一想這錢是怎麼來的,特別是在當今中共邪黨統治下的中國大陸。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彙編(2011年5月22日發表)
    當日後一篇文章: 交流| 天目與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