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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六年 李書良被唐山冀東監獄關押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冀州市法輪功學員李書良,男,今年五十七歲。二零零九年八月被綁架,二零一零年三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迫害,一個幸福祥和的家庭遭中共強行破壞。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為了揭露中共毒害世人的謊言,李書良利用各種方式講清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冀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王忠興伙同冀州鎮派出所所長李東勛到廣東,將在廣州做生意的李書良秘密綁架,羈押於衡水市看守所。隨後在冀州市公安局王忠興和張君廟伙同下,到李書良冀州市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物品。

李書良在衡水市遭國保警察威逼、恐嚇、逼供,後又被轉押在冀州市看守所。在冀州市看守所被關押了半年的時間,中共衡水中級法院唆使冀州市法院欲對李書良非法判刑,家人、親朋為無端遭迫害的李書良請了辯護律師。自知理虧的中共冀州市法院,唯恐這場非法審理的鬧劇難以收場,百般阻撓北京來的正義律師出庭為李書良辯護。就在中共公檢法人員對李書良的無理指控、誣告被律師有力駁回、並指出根據現今中國的法律,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情況下,二零一零年三月中共冀州市法院還是枉法對李書良非法判刑六年。具體參與迫害人員:冀州市檢察院:翟彥行、李文玉;冀州市法院:劉麗爽、張金彪、董方林、李向飛。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沒有講過甚麼法律,中共假借法律之幌子重判法輪功學員──先非法抓人、內定判刑,然後違法走過場庭審,這是中共繼續迫害法輪功、要挾更多司法人員犯罪,同時混淆視聽、欺騙國際社會的邪惡伎倆。希望所有主動、被動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人員,明辨是非,守住良心,不要再做替罪羊,因為非法枉判善良人,誰做誰承擔責任,沒有後路。趕快清醒吧!


所謂的公訴人:冀州市檢察院:翟彥行、李文玉
冀州市法院:審判長:劉麗爽
審判員:張金彪:辦公室0318-8627638,小靈通0318-8991438,家庭電話0318-8615628
代理審判員:董方林
書記員:李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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