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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普洱大法弟子被中共長期迫害事實
文/ 雲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近來,明慧網上刊登了《雲南風雨十二年》,就雲南大法學員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十多年來遭受到的中共惡黨的殘酷迫害做出的報導。現在,僅就我們普洱地區的情況,對這系列報導作一補充。

1999年7月20日,普洱縣公安局全局出動,強迫全縣法輪大法修煉者交大法書及音象資料。政法委書記錢金福(後遭惡報死於癌症)、公安局局長郭有兵親自坐鎮指揮。將非法收繳來的大法資料當眾焚毀。運用所有機構,把黑手伸向有大法弟子的單位,無所遺漏的進行迫害。涉及有大法弟子的單位,召開專門會議,逼迫修煉者口頭表態、寫保證書,並利用媒體大造聲勢,製造紅色恐怖,搞得簡直像天都要塌下來一樣,弄得人人自危。自那以來,普洱地區的大法學員一直處在中共的迫害中。

1999年7月19日凌晨,建水公安局警察突然闖到紅河警校,將正在那裏參加業務培訓的普洱縣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的張鳳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他們還搶走了她的大法書 《轉法輪》一本。普洱縣公安局又非法闖入張鳳琴住宅,搶劫大法書籍及音象資料若干。

7月20日,張鳳琴被非法押回普洱縣公安局,局長郭有兵及政工室人員逼迫她寫不煉法輪大法的所謂「保證書」,說是公安處領導的指示。

2000年初,張鳳琴給時任縣委書記李應華寫了一封真相信,告之自己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的情況,並請求不要迫害法輪大法,要求給本縣法輪功修煉者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結果,張鳳琴被調離公安局。

2000年11月6日,張鳳琴與另一位大法學員呂榮芳被鄭永林、岳利紅、張金才、梁小江,及地區政保科人員綁架到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到11月8日。12月14日晚,鄭永林、岳利紅、梁小江等再次將張鳳琴、呂榮芳綁架,次日凌晨秘密押到昆明火電公司洗腦班強制洗腦。張鳳琴還被寧洱鎮派出所定為所謂「治安危險分子」進行非法監控。

2005年6月9日上午,縣公安局鄭永林、岳利紅、華金波、徐娟、「610」頭目佘婭、祁斌等,綁架張鳳琴、呂榮芳,並非法抄家,搶劫大法書《轉法輪》一本,《洪吟二》一本,經文若干,錄音磁帶六盒。

第二年6月,張鳳琴、呂榮芳、張青、陸桂華、蘇澤生五位大法學員先後被綁架、抄家,家中的私人財物,如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被搶劫,隨後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他們五位非法判刑一至五年:張鳳琴五年;呂榮芳四年;張青三年;陸桂華和蘇澤生各一年。

這是自1999年720以來普洱大法弟子被迫害最嚴重的一次。直接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與責任人有:

時任縣公安局局長的張洪鋒、副局長劉某某(女);

國保大隊大隊長鄭永林及盧忠林、張金才、岳利紅、蘇建新、梁小江、嚴俊文、解建華、徐娟等;

「610」頭目佘婭、祁斌;

縣檢察院李光元、許燦梅,思茅中院劉衛 東、米思哲、藍洪、王留玉等。

同時被迫害的還有多名大法學員:

許永、李華瓊被縣公安局非法監視居住;楊鳳林被縣公安局張金才、鄭永林、岳利紅等非法傳訊並抄家,搶劫大法書《轉法輪》及其女兒的電腦和打印機。

這年7月,李華瓊、許永、徐玉珠、楊鳳林、周萍、張學林、黃勇等大法學員被「610」和縣公安局綁架到鳳陽派出所強制洗腦,逼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2010年6月18日,「610」頭目祁斌等三人非法闖入呂榮芳住宅,威脅恐嚇:必須報告行蹤去向。

在此期間,大法學員家的孩子參軍及報考某些專業的基本權益被非法剝奪。

我們正告行惡者: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現在,全球華人退出黨、團、隊的人數已經超過一億。這是民意,更是天意!天要滅中共,誰能擋得住。不要把自己斷送了,成為中共邪靈的殉葬品!

當日前一篇文章: 雲南風雨十二年(六)
當日後一篇文章: 由本地區學法點被迫害而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