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黑龍江賓縣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賓縣位於哈爾濱市東部、松花江南岸,毗鄰阿城、尚志等四個區、縣,隔江與呼蘭、巴彥、木蘭相望。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清晨,賓縣人突然發現,灰濛濛的天空布滿陰雲,寒風裹著冬雪,飄然而下。這是賓縣入冬以來難得一見的降雪。

三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陷害

上午十點三十七分,賓縣法院在第二審判庭正式開庭,非法庭審賓縣法輪功學員趙雲古、劉淑梅、陳麗雲。審判長是賓縣法院刑庭庭長郝文軍,另有兩人擔任審判員。公訴人是賓縣檢察院公訴科科員王國志。審判庭內旁聽席全部坐滿,就連兩旁的過道都站滿了人,旁聽人數估計有二百多。

法輪功學員趙雲古、劉淑梅是一對老年夫妻,二人都是退休職工,年齡都已超過七十。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二人在賓州鎮大街永美化妝品商店門前被哈市公安局警察綁架。與此同時,他們的家也遭到非法查抄,行惡者是哈市及賓縣公安局警察。警察從其家中搶走現金約十八萬元(包括賣房款和三個孫女的學費),還有兩部筆記本電腦、一部台式電腦、四台打印機。

法輪功學員陳麗雲,三十多歲。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陳麗雲正在家中忙家務,多名警察包圍了她的家,利用雲梯在陽台砸碎陳麗雲家玻璃,強行闖入其家,綁架了陳麗雲。惡警從其家中搶走兩個存摺(十七萬元)和現金近四萬元,還有一部台式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光敏刻章機、光敏章近千個、光敏油二十餘桶(價值萬元)。

三人遭綁架後,一直非法關押至今。趙雲古、劉淑梅的家屬從北京聘請了兩名正義律師,分別為趙雲古、劉淑梅做無罪辯護。

法輪功學員正氣凜然

庭審開始後,趙雲古、劉淑梅、陳麗雲是戴著手銬、腳鐐被帶進審判庭的。趙雲古、劉淑梅都是古稀老人,特別是劉淑梅,在長達近六個月的關押迫害下,身體出現嚴重病態,血壓高達一百八十多。目睹老人一步一挪的慘狀,為劉淑梅辯護的謝律師向審判長郝文軍提議,解除老人的手銬、腳鐐,但遭到郝文軍的冷酷拒絕。

公訴人王國志照本宣科的念了一份打包式的起訴書,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起訴趙雲古等三人。這完全是陷害。首先,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法輪功學員製作散發真相材料,是行使基本的信仰和言論的權利,也是為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而且有功。製作散發的真相材料越多越好。

在法庭上,三位法輪功學員都堅定的表示: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有利於提升人們的道德水平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利己利他。而利用人民幣紙幣講真相是為了救人,目的是讓世人遠離即將發生的人類大劫難,平安的進入到美好的未來,這是救人善舉,不是犯罪。

律師在專業角度做無罪辯護

進入庭審辯論時,為趙雲古辯護的李律師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對中共公訴人提出的非法指控進行了有理有據的批駁,明確指出:任何稍懂刑法的人都知道,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屬於思想層面,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的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構成犯罪,不應受到刑罰懲治。公安部規定了十四種邪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又規定了十四種邪教,共十四種邪教,不包括法輪功。法律與司法解釋也沒有「法輪功是×教」的明文規定。所以《刑法》300條「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不能作為指控趙雲古的法律依據。

從證據的層面講,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法輪功是×教。所以《刑法》300條與趙雲古沒有任何關係。公訴人的全部證據沒有證明趙雲古在甚麼時間甚麼地點破壞了哪一部法律的實施。公訴人沒有講清楚,相信這一點公訴人也不能夠談清楚。最後,李律師說,希望法官嚴格對照法律,對趙雲古作出公正的無罪裁決。

謝律師在為劉淑梅辯護時首先從法律專業的角度,指出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存在著明顯瑕疵,即此案的來源沒有說明。此案是由哈市公安局反×教大隊偵辦的。他們長期跟蹤、監視三名法輪功學員,屬違法踐權行為。

接著謝律師對公訴人提供的所謂證據進行了批駁:公訴書同時起訴三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證據全部打包在一起,分不清哪些是趙家的、哪些是陳家的,其真實性值得懷疑;警察在六月二十三日抄家時,趙雲古、劉淑梅沒有被帶到現場,更沒有在扣押物品清單上簽字,致使證據的真實性缺失;公訴書指控年過七旬的劉淑梅在六月二十三日早八點同時去幾家商店兌換真相幣,在邏輯上說不過去,缺乏真實性。特別是趙雲古家還有八萬元的賣房款及三個孫女的學費、辦房照費等兩萬多元下落不明,公訴書沒有說明其去向。

面對正義律師有理有據的批駁,公訴人王國志理屈詞窮,無言以對。

在謝律師辯護過程中,審判長郝文軍多次粗暴的打斷發言,甚至採用威脅的手段,妄圖阻止正義律師的辯護。但謝律師不畏強權,堅持辯護到底。最後,謝律師希望法官對劉淑梅作出公正的無罪裁決。

兩位正義律師的精彩辯護,使場內旁聽者和法警等工作人員受到極大震撼。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除了審判長郝文軍和公訴人王國志外,其餘兩名審判員和一名公訴人助理,均一言未發,表示沉默。

冬雪示冤情

非法庭審持續了近三個小時,到下午一點半結束。此時,天空仍在降雪。紛紛揚揚的雪花好像是在訴說三名法輪功學員所蒙受的冤屈:他們不顧個人安危、歷千辛萬苦把真相印在紙幣上,目的是救人,做的是最善良的事,卻受到中共法院的非法庭審,這是甚麼世道啊!

當日前一篇文章: 法輪功學員在河北省女子監獄遭迫害案例簡述
當日後一篇文章: 原內蒙古富河鎮總校督學被綁架判刑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