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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學法要注意把握方向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前幾天看了明慧網發表的幾篇文章,關於執著於交流所謂「高層次法理」的一些做法,我們這裏也出現這個現象,最近還比較頻繁。我找出師尊在各地的講法,從新學了之後,覺的頭腦清晰了。其實早在一九九八年,師尊在《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中就指出這種做法不好。在這裏與同修們共同重溫師父的幾段講法。

弟子:有的學法組在學法時,輔導員或學員有的講一些好像跑題的話。

師:我們學法呢就是學法,你不要針對這個法去講這個法,那你等於是叫學員去給法下定義一樣。我們可以針對這個法談自己的不足;或者是呢,噢,我悟到了,我哪塊兒哪些事情怎麼樣,這個是可以的。但是有一點,這類事情我也不主張大家過頻過多。我最希望大家經常通讀無論是《轉法輪》或任何一本大法的書。你去通讀他,有不認識的字可以在字面上去解釋這個字的意思。至於他的背後的內涵,你也解釋不了的。每個人都會有認識,你這樣認識的,我那樣認識的,互相就衝突起來了,大家千萬別幹這種事情。

我寫的東西往往都包含著很多很大層次、很大範圍的內涵,所以你根本就說不清楚。你能夠講的清你所認識的,但是別人不一定同意。他所能講的清他這一層次所認識的,但是你又不一定同意。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認識,是層次不同的原因。你只要靜下心不抱任何觀念的去看去學,你覺的好像是不懂,也保證理解的不會出偏差。理解的多少,明白的多少,其實好像也是應該的。叫一個新學員一上來就明白大法所有的東西,也不現實。

弟子:集體學法中有人認為通讀就是反覆念,不用討論,自己悟。每天讀一講,這樣是否有利於學法?

師:通讀那就是通讀,那沒啥說的了,就是一遍一遍的看,通讀。我們大家畢竟是在一起學法嘛,讀完了之後互相切磋切磋,談論談論。我突然間悟到老師這裏邊有這樣的意思,我在這方面做的還是不夠。我們在家讀在這方面可能有這樣的缺陷,這個不足今後把它改過來。就是互相切磋切磋,這是必要的。但是通讀是主要的。我們不要學一段,停下來,開始大家議論議論,再來一段,再議論議論,這不好。要大量的通讀。在談自己、談認識的時候要不能多於讀法,學法是最主要的。

弟子:學《轉法輪》某節時,將《卷二》等其他大法書相關內容拿來一起學,這種方法好嗎?

師:不好,你只管去學,看哪本書你就看哪本書,你就這麼去看,順著看。你不要人為的在找甚麼,人為的想要幹甚麼,那個都不行。我還告訴你們到了甚麼成度:該你提高時,就叫你提高上來;該你明白哪層法理就讓你明白哪層法理。比如你今天做了一件事情,你不知道它對和錯。你把《轉法輪》拿過來,隨便的翻開他,沒有任何意念想要翻哪塊兒,隨便翻開,保證就是針對你今天做的這件事有針對性的。(鼓掌)當然了,你想回去試一試,抱著這麼個心,啥都沒有。修煉是嚴肅的,絕不會讓你像兒戲一樣試一試,這不行的。就是說你不要人為的去做甚麼。

大法這本書,《轉法輪》這本書就是系統修煉的東西,你就去看。至於說其他的《義解》呀,《卷二》其他東西,那只是輔助的,讓你參考著看。《精進要旨》的目地是,糾正我們整個修煉過程中普遍出現的問題,出現的不正確狀態。

在這裏也想與這樣做的學員重溫經文《猛擊一掌》中的一段法:師尊講:

還有些地區私自組織甚麼講法團,到各地學員中招搖撞騙,也有邀請個人演講破壞干擾學員修煉的,這些人明著好像在宣傳法,實質上是在宣揚他們自己。學員都有我的法身安排系統的在修,只是有些學員不悟,或沒感受到而已,那他們是不是在干擾!特別是那些剛剛學法時間不長的很難分辨清楚。有些人還在幾千人的會上搞甚麼報告,講的都是他自己,甚至給大法的那一句話下定義或解釋大法,身體向學員們散發著黑色的業力和執著的物質。我在《轉法輪》裏已經明確不准這樣幹,你們為甚麼不想一想,特別是負責接待和邀請幹這些事的負責人,你們很可能給大法弟子造成一定的無形的傷害,是不配再做大法弟子的負責人的。不聽我的話,不能按著大法要求做的能是我的弟子嗎?這不是在和大法對著幹嗎?這不是破壞是甚麼?弟子們呀!你們不能總是我指出這些事時你們才認識到,其實法中都有,為甚麼就不多看書呢?我建議人人都放下心來看十遍我寫的你們叫經文的《精進要旨》,心不靜學法是沒有用的,靜下心來學。

我們有個別地區的負責人,不看書不學法,而且說一看法就頭痛,這不是明擺著有魔干擾而自己又不想擺脫控制嗎?這問題連新學員都能認識到,此人還能做大法的負責人嗎?這樣的人我想最好自動去當一般學員,靜下來實修一段時間,對大法對本人都有好處。有的人還把我批評她的信反面理解,不知悟的進行複印、散發宣揚,講甚麼老師都給我來信。還有的人為了叫學員聽從指揮,講話時經常用「我代表李老師」等話。誰也代表不了我,你們講的話能成為我講的話嗎?我講的話是法,你們講的是法嗎?弟子呀!我建議你先當一段時間普通學員,等清醒了再幹工作。負責人不管其在常人中做了多少工作,都是自願為大法工作,工作的成功只是在常人中的表現形式,而能使人得法和大法的洪揚是大法本身的威力和法身的具體安排。沒有我的法身做這些事,別說洪揚,就是負責人自身的保障也難得到,所以不要總是覺的自己如何了不起。大法沒有名、沒有利、沒有官當,就是修煉。

希望同修們以法為師,不要學人不學法,盲目崇拜,這種崇拜心理於人於己都不利,珍惜自己,走正修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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