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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傳文化】康熙對地震成因的認識

康熙皇帝的畫像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清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公元1679年9月2日)中午,京師地區發生了一場強烈地震。這次地震的震級達8級,震中在平谷、三河一帶,地震波及範圍除京城外,還包括周圍的河北、山西、陝西、遼寧、山東、河南六省,共計兩百餘州縣。京城震毀城堞、衙署、民房、死傷人民甚眾。[注1]


清代畫廊的巨作《康熙南巡圖》(局部)

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康熙皇帝迅速作出了反應。他一方面“發內帑銀十萬兩”,賑恤災民;一方面號召“官紳富民”捐資助賑。但他最著力進行的,則是親自帶領大小臣工,對朝政得失認真的作一次全面的政治檢討和反思。他自己首先“兢惕悚惶”,“力圖修省”;同時要求臣工們“務期盡除積弊”,“各宜洗滌肺腸,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心愛民為國。”[注2]

地震發生後不到四個小時,康熙立即把“內閣、九卿、詹事、科、道滿漢各官”召集在一起,並把大學士明珠、李霨等數人召到乾清宮,當面訓諭,嚴厲批評了某些官員“自被任用以來,家計頗已饒裕,乃全無為國報效之心”,不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貪酷,習以為常”的惡劣行徑,並且表明了對這種“奸惡”之人如“不加省改”,一經查出,“國法俱在,決不饒恕”的決心[注2]。

兩天後,康熙帝再一次將“滿漢學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門,著人口傳諭旨,宣布了他所思慮的施政上的六方面弊端:一是各級官吏“苛派百姓”,民間易盡之脂膏,盡歸貪吏私囊,使“民生困苦已極”;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三是用兵之時,任意燒殺搶掠;四是地方官“於民生疾苦,不使上聞”,遇到水旱災荒,對賑濟諸事,“苟且侵漁,捏報虛數,以致百姓不沾實惠”;五是刑獄不公,積案不辦;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僕,“侵佔小民生理”,“干預詞訟,肆行非法”。康熙要求大臣們對如何嚴禁這六種弊政提出具體辦法。他特別強調,革除弊政,關鍵在於高官的率先垂範,因為“大臣廉,則總督、巡撫有所畏憚,不敢枉法以行私;總督、巡撫清正,則屬下官吏操守自潔,雖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慮,不致大為民害。”[注3]

大臣們根據康熙皇帝的旨意,在10天之內擬出了革除上述六種弊政的辦法,包括對責任者從“革職拿問”、“永不敘用”到按律“正法”的嚴厲處罰措施,康熙批准了這個處分辦法。

康熙皇帝這樣做,主要是基於“敬天知命”和遵從宇宙中規律的基礎上而為的。這裏的“天”,即所謂的自然,即是指那無時不在,無處不有的衡定一切的宇宙特性。“天象示警”並非僅僅是指人類對於自然生態環境破壞的行為作出的警告。中國自古就有天人合一的認識。今天的當權者中,面對非典、海嘯、禽流感以及許許多多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所謂“自然災害”,有幾人能夠像康熙皇帝一樣向內找自己失政的原因、糾正自己的錯誤從而順天應命重歸天人合一的呢?



[注1] 引自《康熙起居注》,第一冊,第420頁。
[注2]《康熙起居注》,第一冊,第421頁。
[注3]《康熙起居注》,第一冊,第4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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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週報》海外版(第二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