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依賴常人和原則讓步會陷自己於真正的困境
我的心裏話,兼與南昌同修緊急切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6年7月21日】最近一段時間的見聞和經歷促使我要將自己的心裏話說出來,儘管一直以來我所做的與師尊法中要求的相比還差的很遠,且一直因為自己修的不好而不敢向明慧投稿,但我此刻深知自己是大法造就的正法正覺的生命,為達到整體昇華,不能以此為藉口放棄自己的責任。

自6月26日南昌一位大法弟子在超市講真相被邪惡綁架後,我與多數知情的同修一樣處於無可奈何的承受當中,甚至將希望寄託於她的家屬、她的單位。在她單位領導與公安分局、派出所說情、並派人於第三天到看守所進行象徵性的提審、然後讓她簽字即放人時,有同修為了她早點出來希望她把名字簽上,因為筆錄沒有涉及詆毀大法和不讓她煉等字句。

那時刻我也矛盾重重。那一次她拒絕簽字,但她的意識中還是沒有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承認了對她的考驗,致使被繼續關押。我後來雖然接連給她發正念,並做了一點力所能及的,但做的過程依然摻雜無可奈何的人心以及指望常人中有正義感的領導。最後該領導頂不住強大的輿論和政治壓力,按照舊勢力的安排,將營救該同修的事交給了另一位領導。

在她被關押將近三週時他們進行第二次提審。這一次在他們承諾只要在保證不參加法輪功活動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然後他們向市局報批手續就可放人的前提下,經過2個多小時的權衡,為早日離開魔窟,她違心的簽了字。

過了兩三天,她家屬滿以為該放人了,但她單位那位領導與派出所串通想趁機訛錢,借故說放她出來還會讓他們不得安寧而要讓她寫「悔過書」,並威脅家屬不寫的話就要判勞教三年。

在她簽了「保證書」但同時又寫了一份煉功受益的體會後,我仍然堅持為她發正念,加持她否定舊的一切安排,即使她違心簽了字,他們也不能以任何藉口關押她。無論她的人心與執著有多重,邪惡都不配管她,更不配考驗她,有師父和大法,她的一切都能得到歸正。

但是從我接觸到的一些同修來看,還在抱怨她錯過了機會,並說她平時不注意安全,急於求成,有時只顧自己痛快;有的則是出點子,認為讓她家屬去找分局的國保隊長送禮,那個人不是很貪,二、三千元就可以了,而且說已有一些同修都是通過這種渠道出來的,認為這也是圓容法、符合常人狀態。這些話語讓我內心難言的沉重。

與此同時,她丈夫(不修煉)關於我的話也經由我父親(修煉)的嘴傳到了我的耳朵裏。說她丈夫責備到她因為和我接觸後她的膽子就越來越大了,所以才落得今天的下場。父親由此更斷定我不修自己,一心只向外求,向外顯示自己。

我自己的問題也許真像我父親斷定的一樣嚴重,但是我依然沒有藉口置同修的被迫害於不顧,所以我在此緊急向南昌市及海外大法弟子求援,請有條件的同修幫助搜集相關資料(南昌市東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江西省政府大院派出所、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等的電話),幫助制止對又一個善良人的迫害,不要任憑邪惡的陰謀一次次得逞,這也是在救度生命,不讓他們對大法犯下大罪,並加持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否定舊勢力強加的一切迫害,正念正行,走出自己的路!

我知道她能做好,因為慈悲的師尊一次次給她闖出魔窟的機會,也一次次在給我們捨棄骯髒自我的機會。

「徹底結束勞教所、監獄對大法弟子的非法關押」,我想這是正法對我們整體和個人修煉在此階段要達到的要求吧,所以身在其中的我們都責無旁貸。

個人層次所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當迫害發生時,甚麼是真正的正念
當日後一篇文章: 決不可失去修煉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