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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再婚談大法弟子做甚麼都要端正基點和心態
【明慧網2006年2月28日】我是97年8月得法的,之後母親、父親、姐姐也相繼走進了大法,可以說我們都已修了將近9年了。就在去年的10月17日下午5點左右,母親突發心梗去世了,當時家裏沒有人,那時我真的無法接受這種事實,難過至極。就在她去世的前一個下午,她去了我們那個地區很偏僻的地方,那裏的同修7.20之前得法,但沒走出來講真相,連明慧週刊都看不到,她說她要把那裏的同修帶起來,剛去送了一次週刊和真相材料,就被另外空間的邪惡以病業的形式拖走了。事後我悟到,是母親有執著造成的,由於我們平時忽視了與家人同修的交流,沒有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在這件突然發生的事情中,也暴露出了我們自身很多修煉中的漏洞和不足,我想這也是舊勢力針對我們法理上的迷惑製造的所謂「考驗」。

但遺憾的是,我們沒有在這方面提高上來,又一次被舊勢力鑽了空子,今年1月19日上午我父親要和同修去做一件事情,剛要出門突然血壓升高,隨即倒在床上開始迷糊、嘔吐,整個就是腦血栓的症狀,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搶救,命是保住了,畢竟摔了一個大跟頭。其實自從母親去世後,父親的狀態一直不好,我們也與他交流過,但由於自己慈悲心不夠,加上情的障礙,沒能幫他從根本上認清舊勢力的干擾。由於父親對情的放不下,才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就在母親去世三個月後,他就要找老伴,同修們跟他交流,他也不當回事。最後跟一個同修老太太,悄悄的領了結婚證。

對於大法弟子再婚的問題,在同修中有很多不同的認識,有的同修對他們說,你倆都是大法弟子,搬到一起住,領了結婚證就行了。我認為,大法弟子無論做甚麼,都必須要端正基點和心態,因為作為大法弟子必須嚴格要求自己才能修成,才能完成救度眾生的重大使命。在婚姻問題上,如果是為了經濟上、生活上相互照應、以便更好的救度世人,這樣的再婚在現在的社會形態中也未嘗不可;但如果是為了貪圖常人的甚麼,就應該好好想想是否應該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把心都用在做好三件事上,不能被舊勢力放大了我們的執著,然後利用黑手害死我們。修煉是嚴肅的,有些人的生命是師父給延續來的,應該百分之百用在修煉上。

個人體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海外同修給國內惡人打電話的震懾作用
當日後一篇文章: 信師信法是修煉人的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