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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自己正念足 邪惡甚麼也不是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看了《明慧週刊》上同修寫的《從正面證實大法也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一文後,自己有一些感悟。以前總以為自己修的平平淡淡,沒甚麼好寫的,現在看來還是私心作怪,只想索取,不想付出。

在過去的將近七年的腥風血雨中,我們能夠走過來,能夠走到今天,不是我們自己有甚麼了不起。如果沒有慈悲的師尊的呵護,沒有按照師尊說的三件事去做,沒有對師、對法的堅信,我們能走今天嗎?所以我們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就應該把自己在這些年中證實法、講真相的經歷和感受寫出來,不是為了顯示自己,而是為了證實大法。這確實是我們大法弟子的責任,而且是義不容辭的責任。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得法後比較重視學法,在九九年的六、七月份,對師尊經文《為誰而修》和《大曝光》反覆學了很多遍,所以在邪惡迫害開始後,比較有堅定的正念,從沒出現過動搖。也更加體會到了師尊一再要我們多學法,多學法的重要。在這幾年的講真相中一些經歷使自己對師、對法更加堅信。

九九年七月邪惡迫害大法後,居委會派人上門盯著,怕上北京上訪,我就對她們講真相,並堅定的對她們說:「你們這樣做是不對的,而你們也看不住,不用說你們一天只來八小時,就是一天來二十四小時,你們也看不住。」由於自己態度堅定,第二天她們就不來了,而且從此以後居委會再也沒來打擾過。

師尊說:「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兩語》)我體會到,只要自己正念足,師尊就在身邊看著你,邪惡它敢來嗎?只有邪惡怕大法弟子的份,只要我們堂堂正正的,邪惡逃還逃不及呢,邪惡甚麼也不是。

二零零一年,我在菜場上講真相、發傳單,有一個人說:「現在抓一個發傳單的一千元錢,你還敢發?」當時我心裏很平靜,善意的對周圍的人講:「一千元錢是不少,做買賣掙一千元也不容易,但是這樣的黑心錢誰會去掙呢?其實你們也都是些很善良的人,不會去做這樣的事,我們煉功做好人,身體好,發傳單是為了叫你們明白真相,別上當受騙,我也希望你們不要去做不好的事,這樣對你們自己好。」周圍的人都笑了,忙說:「是呀。誰會做那樣沒良心的事呀!」

還有一次我發「自焚真相」光碟,有一個幹部模樣的人拿光碟一看,用手指著我說:「好,你敢發這個,把你抓起來。」當時我也沒動心,就笑著對那人說:「你是幹甚麼的,你有權隨便抓人嗎?你就是幹這個的,有權,我希望你也不要做這樣的事,這樣做對你自己沒有好處。」聽完我的話,那人就不吱聲了,低頭買菜去了。

我發傳單時還碰到一些人說:「現在不是抓發傳單的嗎?你不怕打110抓你嗎?」我就對他們說:「我們做好人又不做壞事,憑甚麼抓我們?再說了,你就是打110,你也打不出去,不信你就試看,你就是打出去,說不定110會罵你多管閒事。其實你也不會做這樣的事,這樣做對你沒好處,所以希望你不要做這樣的事。」這人馬上笑著說:「開玩笑,誰管這樣的閒事。」

我們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只要我們按照師尊的教誨,做好三件事,放下人心,放下怕心,放下執著,時時都牢記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堅信師尊就在我們身邊,我們就沒有甚麼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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