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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上海市勞教所惡行
【明慧網2005年8月16日】我原住上海市盧灣區,因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至2002年3月被非法抓捕進上海第一勞教所(在江蘇大豐)2年;2002年至2003年9月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第三勞教所(青東農場)。以下是我在這兩間勞教所遭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我在上海第一勞教所遭到的迫害

1、虐待吃飯。每人拿著碗站在門外露天排隊報數,報完數才能開飯,如果碰上下雨天,人和飯菜都被雨淋。菜是沒洗乾淨的,湯裏除了一些菜皮沒有任何東西。吃晚飯大家是坐在小板凳上,裝菜的碗是放在地上。

2、背條例。背許多條例,甚麼教養三字經等,勞教所規章制度。

3、打被子。打成軍隊中那種豆腐塊樣子,惡警不滿意就要反覆打被子,一會兒就汗流浹背,腰酸的直不起來。

4、坐小凳子。(小凳子大約30cmX20cm,高約20cm),坐的時候不許動,身體必須保持筆直,雙腳並攏,雙膝並攏,小腿垂直於地面,小腿與大腿成90度,大腿與身體成90度,雙手五指並攏後放於兩個膝蓋上,腰直、頸直,兩眼平視,不准閉眼,嘴不准動,連續幾個小時保持這個僵直的動作。一星期左右臀部就坐破了,褲子也破了。

5、軍訓。就是站軍姿,踢正步作分解動作,腳停在空中一個腳掌的高度保持很長時間,10分鐘、20分鐘甚至更長時間才允許換腳,否則惡警就會非打即罵,到最後腳趾甲蓋都發黑了。有一個叫龔慶豐的,腳大拇趾甲蓋完全發黑,最後整個壞死脫落下來。還有一個叫李天騏的,60多歲,曾因為高強度的體罰而昏過去。有時是原地跑步,腳要離地面一個腳掌的高度,有幾次從早上八點跑到下午五點,只有中午吃飯休息1小時左右,鞋完全濕透也沒法換,兩隻腳就像浸在冰水裏一樣,沒幾天腳上就生了凍瘡,而且全身非常酸痛,如果做得不讓惡人滿意,他們會隨時讓我做200個高抬腿。

6、監控通信。在勞教所裏根本沒有通信自由,毫無私人空間,我寫的信惡警要檢查,他們若不滿意就不會給我發出去,而且我收到的信都已經拆開,他們都已看過,而且有些信件我還收不到,他們直接扣下了。

7、冬天洗冷水澡。大冬天零度左右,露天洗冷水澡,水澆到身上感覺刺骨的痛。需要咬緊牙關才能洗完澡。

8、強迫勞役。農活挑大糞,桶是直徑約40釐米,高約50釐米的硬塑料桶,平時放在屋內,當小便桶用,只用一塊木板蓋著,天一熱味道就很難聞。兩個桶用扁擔挑,每次裝80%滿,大約在50公斤左右,壓得人幾乎很難站直,扁擔壓在肩上根本受不了,我只能彎著腰硬咬牙用背來頂,以至於現在每天早上起床背一直是彎的,要挺胸肋骨和脊椎就非常痛,而且深呼吸和打噴嚏時胸部就會非常痛。連續挑約3、4個小時,挑到菜地裏澆下去,一不小心就會把整個腳全部澆到大糞,來回不停的挑。整整一個下午,回去後兩個肩膀腫得簡直不能碰,一星期左右才好。法輪功學員金盛華剛開始不會用扁擔,背後的一桶大糞滑下來砸到他背部,幾乎半桶大糞倒在了他身上。惡警還逼她繼續幹活幹到一起收工為止。我有一次因為桶太重了,放下來磕到一塊石頭上,把桶磕破了,惡警施利群頓時破口大罵,說要我賠償。金盛華在用大糞澆菜時,實在體力不支,一腳把菜踩歪了,惡警也是破口大罵。這些讓我們精神與身體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幹完活滿身是糞水和汗水,回去必須立即洗澡,露天洗冷水澡,身體在這種一熱一冷的強烈刺激下極其難受,晚上睡覺背和腰都十分酸痛,有時甚至痛得睡不著。而且洗冷水澡很難洗去大糞的臭味,吃飯時手捧著飯碗,只聞到大糞的臭味,整個房間也都是臭味。

強迫勞役還有手工活,如鑲珠子做錢包,把一粒粒小圓珠子鑲到畫上圖案的尼龍布上,圖案有貓,葡萄等。這是一項用眼的活,每次幹完我都感覺眼睛脹痛,看東西模糊,頭發暈。還有包裝聖誕禮品、做充氣塑料球、縫製長毛絨玩具等,有的玩具是用硬塑料做的,針很難紮過去,一不小心就把針扎彎了或手扎破了,從早上7點半一直幹到晚上7點,中間除吃午飯約1小時就沒有休息時間了。幹活一天下來兩眼發花,做針線活的手指充血,疼痛。如果監工覺得質量不好,我們還要拆掉重做。

上海市第三勞教所對我的酷刑折磨

1、抱頭蹲。即二手手指交叉抱在腦後,蹲在地上,頭埋在兩腿間,低到不能低為止。一次一個勞教人員在我身後用煙頭燙我的手,逼迫我頭低到極限,把我手指燙傷、起泡。一次我兩腿蹲到發麻,完全失去知覺,控制不住倒在地上,惡人上來就打,說我想偷懶。

2、上海式老虎凳。一次我遭此酷刑,惡人強迫我背靠牆坐在地上,犯人一人拽我一隻手呈一字摁在牆上,吸毒犯董偉坐在我對面,他的兩腳踩住我的兩腳內側,把我兩腳死命往兩邊頂,呈一字撐開,將近180度,致使我的腿韌帶完全被拉壞。我當時痛得全身冒汗,衣服都濕透了,差點昏過去。我兩腿有80~90%發紫發黑,雙腳腫到踝骨都看不見,坐在凳子上就感覺下面墊了兩個水袋。當天晚上我就昏過去一次。此酷刑非常毒辣,許多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我至今仍然有明顯的後遺症,不能像正常人那樣走路,也不能正常屈伸和運動。

3、鑽指縫。一次犯人董偉把我四指捏緊,拿牙刷鑽我指縫,致使我手指皮被鑽破。

4、亂打。一次惡人把我推翻在地,一個將我雙腳腳踝死死踩住,一個狠命往我腿上亂踩,踩了一遍,把我身子翻過來再踩,同時把我俯按在地上,把我的胳膊使勁往後扳。

5、坐凳子。即雙膝頂著牆,坐在小圓凳上。惡人在我面前貼上辱罵大法的紙條,並且讓我眼睛必須盯著看,雙膝之間夾一張紙,若掉下來就會挨打,而我雙腿已經腫了,雙膝不能並攏,只能用手拼命把腿並攏。那時的感覺是極其痛苦的。

6、剝奪睡眠。惡警還把手錶給那些勞教人員,讓他們控制我的睡眠時間。我每天被迫只能從半夜兩點睡到至早上六點,連續幾天就覺得精神恍惚了。而且我在床上幾乎睡不著,因為酷刑導致的身體劇痛,甚至翻身要持續5分鐘甚至更長時間,往往剛剛覺得有些迷糊了就又痛醒了。

我當時腰部嚴重受傷,無法直立,走路時背幾乎彎成90度。甚至在當時大熱天30幾度時還要趴在床上用熱水袋敷,不敢吹電風扇。

迫害過我的部份惡警:
施利群 警號3130652
朱惠宏 警號3130671
項建中 警號3130268
洪從榮 警號3130651
趙文軼 警號3130266
顧文昊
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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