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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揭“自焚”謠言
【明慧網2005年6月4日】一、造謠者讓虛構的“自焚者”選擇了2001年1月23日下午在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以求達到震驚世人的效果。全球華人都知道,那天正值大年三十(即除夕),人們都回家團圓了,任何人在廣場中一舉一動都能被看得一清二楚。而且每逢假節日,天安門廣場警察戒備森嚴,寧可錯抓決不漏掉一人,任何稍有“可疑”的人都要受到盤查,怎麼可能讓幾個人坐在那裏“等到兩點半鐘同時點火”,然後又把自己燒成重傷致死而無人管呢?假如那樣,執勤的警察上哪兒去了?這不是嚴重失職嗎?一個泱泱大國的中心地竟出如此醜聞,豈不丟盡國人臉?當班警察該當何等處分與懲罰?!

二、造謠者在電視節目中對“自焚”過程的講解說:警察在奮力撲救王進東身上的火,這時,另外兩對母女也先後點燃了自己,“警察及時把火撲滅”。且不談她們在警察、警車、滅火器、攝像機俱備的情況下有沒有作案的機會與時間,單講他們在那時候不可能燒至大面積三度重傷甚至燒死(劉春玲),既然警察“及時把大火撲滅”,怎麼還會當場燒死呢?那具燒焦的屍體又在哪裏呢?“高明”的編導和錄影者們怎麼能把“自焚”現場如此觸目驚心的關鍵有力的證據輕易疏忽掉了呢?或者是他們自認為憑空說說就可以讓所有的世人信以為真?

三、從“自焚”謠言錄像片中王進東被抬上救護車的鏡頭看到他雙腿不知用甚麼裹得粗粗的,衣服也沒燒壞,讓人覺得他是否事先包好了石棉布;但從他兩腿間放著的那個完好無損的綠色健力寶瓶又使人懷疑他到底有沒有點著火;那個燒到重傷無法救活的12歲劉思影竟能在被人抬走的時候喊出那清脆響亮的“媽媽──”,令人不禁產生“這是否劉思影的聲音”或者“劉思影是否已被燒得那麼傷”的疑問。

四、“自焚”謠言錄像中還有一個莫名其妙的鏡頭:兩個健力寶瓶被捆在一起,橫跨兩個瓶貼著一張用毛筆寫的“喝汽油(女)”字樣的白紙。愚蠢至極的編導者企圖以這一畫蛇添足的道具來為其謠言加大蠱惑人心的可信度,不料適得其反,令人啼笑皆非!據錄像中所說:自焚者定好下午兩點半在天安門廣場點火自焚,可是到中午12點還沒找到裝汽油的容器。誰能相信匆匆忙忙準備升天的自焚者還有閒情為那即將與自己同時付之一炬的汽油瓶寫上幾個毛筆字裝點一番?有又誰能相信自焚者會像賣廣告似的把“喝汽油”寫在紙上、貼在瓶子上,帶去自焚現場不打自招?更荒誕的是喝汽油還有男女之別!

所謂的“自焚”事件,其實是中共江××流氓集團唆使造謠者編導的一出鬧劇,目地是欺騙世人,以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從而達到其圍剿與消滅法輪功的妄想。

謊言終歸是謊言,永遠難以自圓其說。造謠錄像的劇情和解說詞處處自相矛盾,破綻百出,大法弟子早已將其揭露殆盡。本文再揭其中幾處,希望仍被惡黨蒙在鼓裏的世人趕緊猛醒,看清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本質與卑劣行徑,不要再心甘情願地受人欺騙和愚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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