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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根娣堂堂正正走出上海女子勞教所
【明慧網2005年3月6日】上海大法弟子柏根娣,女,50歲。家住上海徐匯區樂山新村,在第二次被勞教三年後,於2004年2月5日堂堂正正走出上海女子勞教所。

柏根娣第一次被勞教時是在1999年,她是上海地區第一個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當時勞教期為2年。在第一次被非法勞教時,柏根娣也沒有隨從邪惡,正念闖出。在經歷了種種迫害之後,柏根娣剛剛回到家中一個月,就第二次被邪惡非法抓捕。在2002年4月,柏根娣第二次被送進了勞教所,此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2002年4月,有上海檢察院到女子勞教所做報告,散播610的謠言,誣蔑大法。柏根娣在會場上高喊:「不許造謠!」邪惡惱羞成怒,柏根娣被當時的勞教所三大隊隊長用飛機式反銬吊起,雙腳離地。就這樣被銬了10多個小時,雙手已經失去了知覺。

柏根娣後來被分到五大隊,法輪功專管隊。當這個邪惡之窩組織觀看誹謗大法、傳播謠言的錄像時,柏根娣同樣高喊口號,堅決抵制邪惡。惡警沒有辦法,後來就把柏根娣調到三大隊,與其他大法弟子隔離,進行專門的迫害。

在漫長的三年勞教生涯中,柏根娣都是在嚴酷的生產大隊三大隊度過。整個三年中,她都是處於2級嚴管狀態。伙食極差。就是在這麼嚴酷的環境裏,柏根娣堅決不配合邪惡之徒的要求,給自己開創了煉功的環境,還可以在工廠裏單手立掌發正念。

每個月勞教所給這些被勞教人員發一些象徵性的工資,在三年內,柏根娣從不簽名領取。當她即將離開勞教所時對那些惡警說:善惡必有報,將來肯定有那一天。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大法給了我生命,我要用生命維護法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不能用人心面對邪惡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