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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乾安縣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經歷
【明慧網2005年12月15日】我是吉林省乾安縣法輪功學員,因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酷刑折磨、強迫勞役等殘酷迫害。

北京證實法遭綁架

2000年12月14日,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橫幅,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被便衣警察一頓拳打腳踢、搶走橫幅、抓上警車,我被劫持到朝陽區看守所,照相我不配合,被惡警一腳踢在胸口上。我不吃飯,他們強行給我灌食。

2000年12月30日,我被當地公安局劫持回當地關入乾安縣看守所,政保科長趙彥海對我刑訊逼供、拳打腳踢、搧了幾十個耳光,趙彥海又向我家人敲詐勒索一萬元錢,不然判重刑,被家人拒絕,我被判兩年勞教,於2001年5月28日被劫持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人間地獄遭折磨

在九台飲馬河勞教所這座人間地獄,我受到殘酷迫害,全身長滿疥瘡,奇癢無比,身體浮腫,還被逼強行勞動。2002年3月,二大隊唐波、劉夕多、趙奉山還有三個惡警用兩把電棍電擊我臉部、後腦、後背、手、脖子等部位,之後又拳打腳踢,用皮鞋底子打嘴巴子,打得我遍體鱗傷。

由於怕心重,在高壓下,我曾向邪惡寫了保證書,後來在師父的點化中,我又發表了聲明,聲明保證書作廢。

我被超期關押兩個月放回家。回家第二天,當地國保大隊、610、鳴風派出所惡警楊修軍、劉偉、610、小劉等5、6個人來我家騷擾。2003年5月23日國保大隊長李彥波、楊修軍騙我到公安局,非法勞教我一年。惡警兩次將我送九台勞教所,在師父的呵護下,自己當時正念很足,結果兩次被勞教所拒收。

但惡警就是不放人。最後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宋學娟敲詐勒索我家裏2000元錢後,才於2003年11月3日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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