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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太倉秦豔秋夫婦多年來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2005年12月13日】秦豔秋現年45歲,前太倉市郵政局職員,秦豔秋的丈夫名石澤惠,原為太倉健雄學院教師。夫婦倆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邪惡的江集團在當地的代理人和本單位的惡人長期迫害。

過去,秦豔秋夫妻二人均身患重病,因久治不癒,生活陷入困境。1997年10月,為祛病健身夫妻二人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各種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的感覺使夫妻二人激動不已。他們的家庭從此充滿陽光,他們精力充沛的工作,健康幸福的生活。真誠善意的做人,他們的思想境界有了很大的提高。例如,一次,秦豔秋的同事收到百元假鈔,她不聲不響的銷毀假鈔,用自己的錢充填入帳。

然而這樣的生活沒過多久,1999年7月20日江集團突然迫害法輪功。一時間所有宣傳媒體鋪天蓋地,給法輪功列舉了不計其數的所謂“罪名”,造謠蠱惑,欺騙廣大民眾。親身修煉法輪功並受益匪淺的秦豔秋夫婦感到震驚,不可思議,於是他們向親朋好友講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沒想到,為此夫妻二人於99年12月2日竟被太倉公安局非法拘押(秦被拘押2個月;石被拘押10個月)。秦豔秋的父親擔憂女兒,不能承受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患重病,不久故世。在此期間,秦豔秋的親屬多次提出希望讓她與父親見最後一面。太倉公安局有關人員不僅沒有通知秦豔秋,反向其親友宣稱秦豔秋“因練法輪功,要放下親情,不要看父親。”故意挑起秦豔秋親友對她和法輪功的仇視。手段多麼卑劣!秦豔秋的父親臨終也沒能見到親生女兒一面。這只是秦豔秋這個弱女子悲慘遭遇的開端。

非法關押被釋放後,夫妻二人均被開除公職。生活沒有來源,年幼的兒子如何撫養?於是夫妻二人不斷上訪要求恢復工作。然而得到的卻是2000年3月秦豔秋被關進精神病院。醫院在秦豔秋的病歷上寫的是:“因對法輪功堅信不移,被公安機關強制入院。思維清晰無異常”。因不放棄法輪功,即使精神無異常,院方每天還是要強制她口服和接受注射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試想一下,一個精神正常的人,讓她和精神病人關在一起,不用吃藥不用打針,日久天長被嚇得精神出現異常也都不奇怪,更何況每天都被灌輸毒藥。秦豔秋遭如此摧殘六個月(期間的數千元醫藥費還要她個人承擔),如不是法輪功的神奇,如不是秦豔秋堅信法輪功,她豈能正常的活到現在!

出院後秦豔秋因生活所迫繼續上訪,要求恢復工作。2001年1月4日她又被非法勞教,前後一年零三個月。因不放棄信仰“真善忍”,她被電棍擊打,烈日曝曬18天。不許睡覺、超強勞動、拳打腳踢是家常便飯。就這樣也沒有動搖她的信念。勞教所的管教看迫害沒起作用,就變換欺騙的手段。他們知道秦豔秋強烈要求恢復工作,就許諾只要所謂的“聽黨的話”,解教回去就給安排工作。為了家庭生活,她答應了他們的要求。沒想到,解教後,並無人給予恢復工作。太倉郵政局領導拒給秦豔秋恢復公職。此時秦豔秋的丈夫石澤惠也因上訪被非法判3年勞教,關在大豐方強農場。家中一幼小愛子無人照看。看到秦豔秋家的遭遇,有一點良知的人都會生出憐憫之心。然而在太倉的有關部門與領導,非但不給她解決問題,相反還把他們的遭遇當作“典型”到處散布說他們夫妻二人因“癡迷法輪功”,“那麼好的工作不幹了”,“孩子也不管了”,迷惑不明真象的群眾,仇恨法輪功。

這件事使她恍然大悟,“黨”是絕對的不可信的。她更加堅定的修煉法輪功。也因此,邪惡勢力對她的迫害更加嚴重。綁架,被抓,所謂“學習”與“轉化”等等接踵而至。

秦豔秋的一位朋友開辦的複印社關閉了,剩餘的白紙很多,就送了她兩包。2004年11月24日,當秦豔秋帶著這兩包紙走在路上時,公安局跟蹤人員(她一直被人跟蹤)懷疑她帶的是法輪功資料,於是騎著自行車從後面把她撞倒,滋出事端再來抓她。這種愚蠢的做法引起圍觀群眾的不滿。群眾認出撞人的是公安人員時,質問他們:為甚麼要把人撞倒再抓,把人撞傷撞死了怎麼辦?公安人員胡丹當時氣急敗壞的說:“我們就是要撞她。”惡警如此有恃無恐,是誰給他們的權力?哪個國家允許如此執法?當然,這在中國,在太倉,對法輪功的迫害這還只能算做小事一樁!

秦豔秋繼續不斷講真象。

2005年8月19日早6點左右她上市場買菜時,又被城中派出所副所長沈文彪帶兩聯防人員秘密綁架。家人等待她買菜歸來,卻四天不見蹤影,也未接到任何通知,後經多方查找,太倉610有關人員才承認是他們所為。家人問何故抓人,他們卻不敢正面答覆。家中親人在無盡的焦慮與等待中度日如年。秦豔秋在太倉看守所絕食抗議迫害。

一家人天天在企盼她的歸來,盼來的卻是太倉法院於2005年11月7日對秦豔秋的非法審判,其“罪證”竟是她給了他人兩份《明慧週刊》,2份週報,共8張。其餘“罪證”均為捏造,秦豔秋當庭自我辯護一概不承認。承辦人法官劉良凱執法犯法,一再阻攔秦豔秋自我辯護。在進行最後法律程序陳述一項時,秦豔秋只說了一句話,該法官竟大呼“閉嘴”並重擊驚堂木後草草休庭。2005年12月2日,他們對秦豔秋再次進行所謂“開庭審判”,卻再次讓我們領教了當今中共執法人員是在怎樣的踐踏法律尊嚴的。開庭前後不足十分鐘就宣判秦豔秋四年勞改,其罪行是上次開庭子虛烏有的無法印證的“罪證”,並另加一條“認罪態度不好”,所以“從重處罰”。在對秦豔秋兩次開庭時間上,太倉法院均給以顛倒(第一次公告上午9:30開庭卻在下午1:30開;第二次公告上午9:30開庭,劉姓法官卻告知家屬下午開庭。此種做法其用心昭然若揭,其邪惡本性也暴露無遺。

家屬不服判決還要上訪。等待他們的結果是甚麼?

對秦豔秋四年勞改的判決是不公正、不合理、不合法的,是天理所不能容的!我們奉勸那些至今依然在做惡的惡人,請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不要再盲目相信中共的謊言,早日迷途知返,以免做江集團和中共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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