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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迫不得已」
文/小蓮
【明慧網2005年11月22日】最近聽同修說,他家附近的警察向他訴苦,說,最近你們法輪功弟子大白天的給一家開三輪的送資料,正趕上該家主人回來,你看他也不躲一躲,那個三輪車夫給我們打了兩次電話,我們才出警抓捕的,真是迫不得已啊!……有很多同修聽了都覺得這位警察真有「正念」呀,以致到處去傳這位警察的話,好像他們不應該來承擔迫害大法弟子的責任似的。

當我聽了開始也覺得似乎有些道理,但一次與一位同修交流了之後,便發覺,我們這個方面認識得還是不夠成熟:這不正是「一邊迫害,一邊拉攏人心」的直接表現嗎?就如同2001年正月的時候,我們那兒的片警上我家對我父親說,將他們母子的下落告訴我,我們把她們放監獄裏,免得她們去上北京自焚!同樣是一種欺騙,一種為自己開脫的把戲而已。

「講清真象」是宇宙中最神聖的事了,哪個生命都不配干擾和破壞,所謂的「迫不得已」都是為自己找迫害的藉口的「說辭」而已,這種哄騙孩童的伎倆用在大法弟子身上真是可笑,無論是誰,只要是幹了干擾大法弟子證實法的事的人,將來就一定會受到天理和人間法律的嚴懲!當然大法和大法弟子是慈悲的,我們對於這些都是無怨無恨,一次又一次的給他們機會,但是這是大法的慈悲,決不是對他們行惡的縱容!!我們是宇宙的保衛者,在我們的思想中是絕對不能認可這種「迫不得已」的行為的!他們對於大法弟子所欠下的累累血債決不是一句「迫不得已」所能勾銷的了的!

也許,該警察真的有其善良的一面,但是,我想作為修煉人一定要在這個方面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決不能被他們的偽善鑽了空子還不自知,哪個舊勢力不是打著「為大法好、為了使大法弟子們成熟」的幌子來幹其破壞的事呀!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當日前一篇文章: 越到最後越要用心講真象
當日後一篇文章: 將主要精力用在做好三件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