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2005年11月11日】2005年11月10日上午九點正,澳門法輪功學員來到澳門中聯辦門前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澳門學員在中聯辦前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 公告中說:1999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以來,中共利用其控制的國家政權和暴力機器竭盡全力鎮壓無辜法輪功民眾。在江澤民和中共的淫威下,許多省市的一些官員充當了對輪功學員酷刑及虐殺的主犯或協從,他們利用手中的職權主動或被動的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了這場迫害。 公告中還說:自《九評共產黨》問世以來,中國的民眾更加認清了中共的實質和這場迫害的邪惡……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法輪大法學會特此公告: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澳門法輪功學員規勸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民眾的有關人員,棄惡從善,停止迫害,改邪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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