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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曉因果】草菅人命的報應
【明慧網2005年10月12日】於謙(1398—1457),明代浙江杭州人,是一位正義忠烈之士。他曾任監察御史,常手拍胸脯嘆道:“不知此一腔熱血,何時洒於何地!”是隨時準備以身許國的人。他死後,許許多多的人到墳上去祭祀,並傳出:在他的墳上祈求托夢以解疑惑的事,非常靈驗。

當朝的宰相,人稱“太倉先生”。他的兒子,身患重病,百醫無效。

太倉先生也前往於謙墳上去祈禱。當天夜裏,太倉果然夢見於謙,問他說:“你身為當朝宰相,有甚麼事卻來問我?”太倉答道:“我不是為朝中的公事來打擾。我一生清貧正直,從來不徇私枉法,但我的兒子卻病勢沉重,不知究竟是甚麼罪過所致?”於謙說:“你可記得因拒寫一張便條,使27人含冤而死之事嗎?”

太倉醒來,十分驚懼。他想起了一件往事:前些年,有一批商人從海外漂洋而來,因遇大風,商船誤入轄區。巡邏的士兵把他們當作匪盜抓了起來。大多數官兵都知道他們是好人,想解救他們。請求太倉寫一個便條,准許放行即可。太倉卻以“向無先例”為由,不肯寫此便條。一船27人,統統被當作盜匪打死了。

太倉雖然沒有親自打死人,但他力所能及的好事不幹,等於草菅人命。人命關天啊,所以神就將此事記錄在他的“生死簿”中,報應到他的愛子身上。太倉先生追悔莫及,悲嘆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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