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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象信函:與精神科醫生探討信仰及法輪功
文/ 周正
【明慧網2004年7月9日】按:我在國內有一個親戚是精神科醫生。他幾年前就知道法輪功,而且有許多看法。這是我最近給他發的一封電子郵件。

你好。你寄來的兩封電子郵件我都收到了。讀了之後,我也想了很多。覺得有好多話要和你商談,卻又不知從哪說起。再加上有許多事情要做,所以一直拖了好幾天。真是抱歉。

我對你的來信都仔細的讀了。看得出來,你對此也思考了很多。其實,這幾年來,我也在不斷的觀察、思考這些問題。所以我想大家可以敞開心扉的談一談。

關於信仰,這是一個很大的話題,很難短時間內說清楚。為了方便起見,在這裏我附了兩篇文章(鏈接請見信尾小注):從中你可以了解一下我對科學與信仰、宗教之間關係的一些認識。事實上,這些年來,我的專業從自然科學,到生命科學,到醫學;在這些領域中我也在不斷的思考這些問題。本著共同探索的態度,我想對於科學、信仰、宗教等問題我們都是可以討論的。

關於信仰,以及神是否存在,我的想法在所附文件1中已經談到了一些。其實,在這個世界上從古到今一直就人信神、有人不信神;現代社會則講信仰自由。在西方現代社會中,主流科學是否認神的,但很多的科學家與一般人卻信神、經常去教堂。但兩者並未就此有很大的爭論-- 畢竟有信仰自由,所以也就相安無事。

但在中國,這種寬容度就要小很多。因為近幾十年來的意識形態是無神論,所以除了在一定場合下默許外,其它時候是否定的、甚至是批判的。這與意識形態有關係。比如,在幾十年前,有「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之說。所以非己即敵,不存在中立態度;隨後又演變為看見異類就要批判、打倒。所以,對於自己贊同的事物,好的就像一朵花;對於否定的事物,就要想方設法說它不好,一無是處。這樣下去,就造成了無法客觀的認識事物。(這幾年來對於法輪功的批判中就集中的體現了這一點-- 沒有一點正面的報導,也不給其申訴的機會。事實上法輪功幾年下來這麼多人煉,能一點好處沒有嗎?是甚麼原因不敢客觀的承認這一點呢?)

話題再回到這個小的寬容度上來。細想一下,它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你我從上小學時起就知道「學雷鋒活動」,這活動那活動;還有應付上級檢查做表面文章等。各式各樣的虛假已經讓人不敢仔細去面對和認真思考這些了。近年來社會道德的敗壞,青少年出現的各種問題,這樣下去的話,社會不可怕嗎?而且這種變化是加速的。那麼,出路在哪裏?再搞一些活動、甚至制訂一些法律,你覺得真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嗎?

唯一的途徑可能就在於人心。一個人真是想去做好人──不是去應付,也不是做給別人看,而是真的要去做好。這樣的話,社會肯定會好轉。然而,話說起來容易,又有甚麼力量能使人有這種動力,而且是持久的呢?

信仰是可以達到這一點。如果一個人他真相信神的存在,相信自己所想、所做一切都會被注視的情況下,他就會真的去做好。不會欺騙別人,也不會找理由開脫自己,而是方方面面真的對別人好──因為他也想成為神(或上天堂)。這樣的話對己、對人、對社會,除了好處,又會有甚麼危害呢?

然而,在當今的中國,這種人可能會被批判。原因比如:1)因為宣傳有神論,所以該批判;2)因為人就是人,是成不了神的;所以此人需要去被「教育教育」。批判的後果有兩種情況:a) 此人不屈服,遭迫害(類似的例子,比如歷史上基督教傳出後遭打壓,三百年後才平反,其間信仰者所受迫害罄竹難書);b)批判達到了目地--即此人不得不放棄這一信仰,與其他人也一樣了。然而細想一下,這樣的危害更大,因為它把人類道德回升的這條路──即通過信仰人心向善──給徹底堵死了。而這條路,可能是解決社會道德等根本問題的僅存途徑。這樣看來,通過國家機器搞批判,鎮壓容易;可是如此下去,社會的未來又走向何方?

比較兩種結果,無論是從社會整體來看、還是從當事人角度來說,是批判、鎮壓好,還是讓其有信仰自由好呢?

其實西方社會中有一句名言,「我可能不去贊同你的信仰,但我會用生命去捍衛你信仰的權利。」

你的來信中還提到了一些具體問題。下面是我的一些看法,咱們可以討論。

1)關於法輪功的報導

你也許也知道「曾參殺人」的故事吧。曾參,春秋時代孔子的弟子。曾參不僅學問很高超,在道德上的修養更是高尚。有一次,鄉里有一個跟他同名同姓也叫曾參的人殺了人,被官府逮捕入獄。有一些鄰居聽到這個消息,還沒有搞清楚情況就跑去跟曾參的母親說。當時曾參的母親正在織布,有人跑來跟她說:「曾參殺人了!」她頭也不回的回了一句:「我兒子不會殺人。」 就繼續織布沒有理會。可是,不久,第二個人又來跟她說:「你兒子曾參殺人,已經被捕下獄啦!」 曾子的母親還是不相信,但是心裏已經有點動搖。很快的第三個人又來說:「曾參殺人被關了!」曾子的母親不禁慌亂了起來,連布也織不下去了,害怕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情要株連親眷。於是扔掉手中的梭子,關緊院門,用梯子越牆逃走了。後來大家才搞清楚原來殺人的是另有其人。像曾子跟母親那麼親近的關係,都可能因為一再的謠言而導致信心喪失,可見謠言的可怕。

而今天,我們中國大陸輿論宣傳工具的威力,已經強大的幾乎是無與倫比。舉個例子說吧,當年林彪作為接班人,沒人有非議;摔死後,很短時間內,成了一無是處、人人唾棄的人民公敵。輿論導向之威力,可見一斑。當然我這裏並非評論林彪本人好與壞。我的意思是說,出逃後的林彪與出逃前的林彪是一個人,其差別之小充其量是一席之隔,是輿論宣傳造成了這種捧上天,與摔到地的極大反差。林彪是一個例子,其它還有許多領導人也有類似命運。再一個就是「六四」(出於篇幅,這裏就不細說了。)

舉這些例子,我想說的是,國家宣傳機器一旦運作起來,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而老百姓卻在其導向下,一直認為是在做著正確的事情。尤其近二三十年來高科技的發展,更讓其發揮的淋漓盡致。對於「天安門自焚」,「京城血案」,有誰仔細想過呢?

在中國看不到國外對於法輪功的報導,看不到法輪功在五六十個國家受歡迎。在國內一言堂的形勢下,在「完成政治任務」的形勢下,在有人為私利鑽營不擇手段的形勢下,就法輪功的事情上造成多少冤案,是人難以想像的。對法輪功案子,沒有律師敢辯護(否則威脅、吊銷執照),也從側面說明了這一點。在這種幾年如一日的宣傳下,許多人認為自己是中立的,是不帶偏見的;其實很多偏見是不知不覺的就形成了。(事實上,對於政府宣傳中所說的法輪功殺人事件,凡是能調查取證的,沒有一件是煉法輪功造成的。有些甚至是為了編新聞,去醫院找病人。如果說是煉法輪功造成的則報銷醫療費。這樣電視台、報紙報導出去,外人怎能知道內情,誰又會去懷疑呢?)

法輪功中講不能殺生,我想你也知道。這裏就不細說了。

2)關於有些煉功人的自私等不妥行為

常言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長。」 無論是一般人,還是修煉人都有很多缺點。然而,修煉人應該是要求自己不斷的去做好。當然真修,假修,做到甚麼程度,哪些方面做好了,哪些方面沒做好,這都與個人有關。至於說個人行為的好壞能否代表其信仰的好壞,這就要看這兩者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舉個例子說,如果從一個殺人兇手家裏找到了馬列著作,不大會有人因此而批判馬列;如果從一個行為不檢點的人家中找到了《聖經》,大家也不會由此批判基督教。原因就在於這中間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繫。可是,在對法輪功的問題上,為何往往就採用不同標準了呢?更何況,很多所謂的證據還是栽贓,或一些本來就是精神病人。法輪功也一直不主張讓精神病人練,因為精神病人頭腦不清醒。

其實許多人由於煉功而身體變好,道德提高。很多人對此也是有目共睹的,在大陸99年以前也多有報導。可鎮壓後很多人漸漸的「忘了」這些,而且慢慢的又發展成以偏概全,徹底否定。這種態度能算是客觀、嚴謹嗎?

你來信中提到的另外一點就是看不慣有人到很多地方去講自己因煉功所遭受的迫害。我是這樣看的。如果一個人不是煉功人,被歹徒搶劫後,去告訴別人的話,大家也都會一起譴責歹徒的。可是一到法輪功上,標準似乎又變了。因自己煉功而遭到無端迫害之後,法院和檢察院不管,律師不敢收,上訪又不許,只是去告訴別人,有何不可?譬如一女子夜間在大街上被惡人強暴後,呼救去抓惡人,難道街坊居民還要責怪她打攪人睡覺不成?

3) 關於自殺和精神病

你在來信中提到見過煉功的精神病,和自殺的現象。我想這些問題也都可以討論,尤其你是精神科醫生,我想你可能也想過一些。

如果認為一個煉功人是精神病,我想可以具體分析一下。比如首先要看一下這個人以前是否有精神病史;還有就是這個精神病是怎麼導致的。在看守所中犯人欺壓犯人,警察施酷刑,警察唆使犯人行惡,還有勞教所中酷刑加洗腦及數天不讓睡覺摧毀意志(對外卻又宣傳成像度假村似的),我想這些一般人也多少都了解一些。在高壓下,人的忍受力達到極限後會怎麼樣,是難說的。如果由此造成精神錯亂,能把這就歸咎到煉功上嗎?從延安整風,到文革,期間有多少人被整得逼瘋,上吊;很多人也都知道這些。馬三家教養院曾將十八名女大法弟子衣服扒光後扔男號……

再一個相關的問題就是自殺。法輪功反對自殺,認為自殺是犯罪,這點你可能也知道。然而,就像上面所說,當精神與肉體折磨達到忍受力極限時,或許有人會承受不住。這兒我不想從修煉的角度談這個問題,只是從一般人的認識來說。在戰爭年代,為免受辱,有八女投江;文革期間,老捨受不公對待後在太平湖自盡。對於這些,大家沒有說他們精神病或指責其自殺。當今,煉功人即使和平上訪,或講真象,也只是為了自由煉功的權利。為何又非要置其於死地呢?而且其死也要被攻擊,成為進一步迫害的根據呢?

從這一點上看,對此能有清醒的認識是不容易的。作為迫害的指使者,實施者,以及旁觀者,我們都在其中起了甚麼角色呢?將來,回首現在時,我們能做到問心無愧嗎?

其實,法輪功沒有政治目地,中央高層有人也是知道的。只是多年來搞運動習慣了,而且屢試屢爽;再加上人也容易「找軟柿子捏」,所以陰差陽錯的出現了這麼個鎮壓。即便如此,強行推行鎮壓的也在少數。而殺人償命是天理,法輪功學員要求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也是對事不對人,更不是反對政府。

4)關於「咒人」

你在來信中說,看不慣有的煉功人「咒人」。我想,你可能指的是有的煉功人告訴別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可以討論一下。我的理解是,其實人類社會現在很多方面都存在這個理。比如,學生學習好會得獎勵,工作負責效益好了長工資;人犯了罪要受懲罰。這不都體現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嗎?而且,這個理不存在還不行。否則行兇者沒有人管,貪污者失控而無法約束,我們社會又會怎樣呢?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人們都知道和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理,行惡者會收斂,人們也會有意無意的少去傷害別人,也不會落井下石。這對於大家不都是一件好事嗎?

以上是我的一些想法。草草而就,所以如有沒說清楚的地方請見諒。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有些問題沒能展開來談。我知道你對這件事情也想過一些。我想如果大家都說出心裏話,就能更好的溝通。希望你也能把你的想法再告訴我。其實不管情況看起來多複雜,事情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註﹕
原信中附件1,請見: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2/4/24/15623.html
原信中附件2,請見: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4/5/3/26956.html

(原載正見網)

當日前一篇文章: 2004年7月9日大陸綜合消息
當日後一篇文章: 河北電視台為歹毒的打手歌功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