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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評論:為甚麼說曾慶紅是槍擊案幕後黑手?
文/李致清
【明慧網2004年7月3日】2004年6月28日晚,在曾慶紅到訪南非期間,準備前往總統府賓館起訴曾慶紅的澳洲法輪功學員在高速路中遭到黑槍襲擊,其中一名在約翰內斯堡機場時身穿寫有英文「法輪大法」標記服裝的法輪功學員中彈受傷。這是五年來海外法輪功學員第一次遭此惡性事件,消息傳出,全球震驚,幕後黑手的矛頭指向曾慶紅。

* 為甚麼說有幕後黑手?

從案情判斷,我們可以排除隨機事件的問題。據南非警方表示,事件發生地並不是屬於高犯罪率的地區。如果是隨機案件,那麼不湊巧剛好碰上神經不正常的歹徒,那麼他應當是隨便放槍就逃。但這次槍擊,槍擊者在側後面開槍,直到兩車並排行駛時還在繼續開槍射擊,掃射持續約有10秒,因此槍擊是有明顯蓄意的,不是普通的犯罪案件。

據受傷的法輪功學員梁大衛說,「當攻擊者接近我們時,他們開始打了好幾槍。當我看到這些人在我們加速時他們也加速,放慢速度時他們也減速,我非常吃驚。」梁是當時的司機,從梁的描述可以判斷,在梁受傷前,槍手已經打了好幾槍,然後還試圖調整速度再度進行攻擊,槍手用軍用AK47連續開槍,至少5槍擊中車身,這可以判斷是明顯的執意殺人。南非警方也已經把案件定性為謀殺未遂案。

* 可能的動機

既然有這樣明顯的殺人故意,而且殺手顯得頭腦清醒、相當精幹,對這樣後果嚴重的案件,中間就必然具備強烈的犯罪動機才能促成。那麼有可能的那些動機呢?

一個是劫財。但是這個推測輕而易舉就可以否定。誰會在高速路上那麼不容易制伏被劫對像的地方去搶錢呢?除非被劫對像人數很少,可以比較容易得手,而且可以完全確定是大款,值得一搏,但法輪功學員5人一車,也不是富翁,顯然不符合這些條件。當被槍擊的車輛嚴重受損而停下來的時候,兇手驅車逃離現場,沒有搶奪財物,劫財的動機已經可以完全排除。

再一個是仇殺。仇殺必須有很強的個人恩怨。法輪功學員從澳洲遠道而來,在當地沒有個人的恩怨,因此不會與當地的人有甚麼仇結。那麼在澳洲,法輪功學員也沒有這樣的個人恩怨。而且他們從機場出來不到兩小時,如果澳洲一般個人恩怨,他怎麼能夠清楚知道這些人的行程,而能夠及時找到殺手來行刺呢?如果真有那麼深仇大恨,花那麼大精力了解行蹤,又千里迢迢從澳洲追到南非,為甚麼當車子被打壞停下來的時候,有一個更好的復仇機會他反倒放棄了呢?這顯然無法解釋。因此,可以判斷槍擊者不是為了進行仇殺。

既然劫財與復仇都不是,那麼就只有特別任務可以解釋了。這些法輪功學員此行的唯一訴求,是要通過法律途徑制止迫害,起訴曾慶紅。他們沒有甚麼個人的恩怨、仇敵。一個無恨無仇、素不相識的當地人,不會無端對他們這樣狠下毒手,法輪功海外抗爭5年了,也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惡性事件。因此,如果有人要針對法輪功學員下手,那麼就只能是針對他們起訴的訴求。真正對法輪功學員仇恨或害怕,一定要阻止這個訴求的,當然就是曾慶紅本人與南非中領館。其他人一般人毫不相干,除非被前者安排任務。

事實上,同梁大衛一同前往南非的李麒忠在離開澳洲的前幾天接到恐嚇電話。他那輛具有醒目法輪功標誌的麵包車前二個月,在悉尼中領館附近遭到嚴重破壞,四個輪胎被扎漏氣,全部玻璃被敲碎,車身被噴漆塗鴉。而法輪功學員梁大衛,在三年前到香港參加法輪功集會活動時,就被列入黑名單內,被拒絕入境。他車後面有法輪功標誌,玻璃門幾次被破壞,但沒有偷東西。因此他們確實一直處於被監視狀態,而監視不是因為個人恩怨,而是因為他們煉法輪功。他們事前遭到的恐嚇,充份顯示他們遭槍擊與他們的法輪功身份、與他們起訴曾慶紅是緊密聯繫的。因此,從動機方面順藤摸瓜,最後就摸到曾慶紅這兒來了。

* 膽量與能力條件

一個重大事件要發生,動機是一個因素,同時還得具備膽量與能力條件。如果比較一下曾慶紅與南非中領館,可以想想,在外國領地上進行槍擊兇殺案,中領館即使自己想幹,事件重大,也不能不小心謹慎。而且來訪的是曾慶紅──江澤民的心腹大管家,在不知道他的想法之前誰敢造次?產生大的負面影響,萬一不合其意,中領館的人不但可能烏紗帽要丟掉,甚至可能身家不保。因此,對此事的處理,曾慶紅應該是最後的拍板者,儘管事件的具體執行很可能是由中領館牽線,或曾慶紅下面的特別安全系統與地方霸頭甚至與黑道直接聯繫。

再看看曾慶紅,屬於太子黨,又是江澤民的心腹,心狠手辣,無法無天,慣於採用高壓強硬黑社會手段對付對手,在官員內部被稱為殺手。最近香港一系列議員、藝人遭黑道恐嚇事件,就與曾的處理方式相關。在對待國際事務上,中共官員,包括江澤民自己,通常都是表面作秀,虛偽欺騙顯示溫和,唯有曾慶紅從來不遮掩自己的強硬手段。因此,曾慶紅在南非用同樣手法對待法輪功,可以說是正符合他的性格。其他人基本上不可能有這樣出格的膽量,更不會有那樣狠毒的性格。

從能力條件來說,這次事件能夠發生,而且發生在法輪功學員從機場去目的地的途中,中間只有兩個小時時間,如果沒有事先安排,沒有及時跟蹤,是根本就不可能在時速為110公里的高速路上同向相遇的。因此,一定有人事先準確知道了澳洲學員的行程,預先埋伏在機場附近,密切監視。這免不了需要一個廣大的特工情報網。這些法輪功學員行前遭到恐嚇,其實為這次事件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誰會去恐嚇法輪功學員起訴曾慶紅的努力呢?誰有能力來監視,誰有全球特工運作系統呢?這些當然都與主管特工系統的曾慶紅脫不了幹繫。

由此可見,從槍擊案的動機,膽量與能力來看,曾慶紅是最具備條件的一個。這樣一次雇兇殺人的惡性事件的發生,只有從曾慶紅手頭的特工網絡、心狠手辣的性格與法輪功學員起訴曾本人的訴求才能得到解釋,因此,幕後黑手最後只能鎖定在曾慶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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