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真、善、忍”帶給我幸福 江集團對我進行迫害
【明慧網2004年6月9日】我小的時候,總受人欺負、心裏很苦惱、自卑,時不時的就想,如果人世間沒有欺負,沒有算計,那該有多好啊!長大了,懂事了,我又無端生出了另一種苦惱,我不知道人該怎樣活著,不知道如何去判斷一件事情的對與錯,直到有一天,我接觸了法輪功,才知道,人應該按照“真、善、忍”三個字去活著,衡量事情的對與錯也要按這三個字去衡量,我的苦惱被“真、善、忍”熔化了。從此,我便開始信仰“真善忍”,無論身處何處都用真善忍去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更讓我感到幸福的是,因為信仰了真善忍,我實現了兒時的夢想,因為在信仰“真、善、忍”的這個群體裏,真的就沒有欺負,沒有算計,而有的只是平和和寧靜,每個人和別人發生矛盾了,都找自己,從來不指責對方,挑對方的錯。

正當我沐浴在這種幸福之中的時候,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法輪功一夜之間就被誣陷迫害,從此我便失去了信仰“真善忍”的自由,這麼好的功法被誣陷,這不是把“白”硬說成“黑”嗎?我和幾個同修去了北京,來到天安門廣場,有一個武警把我攔住了,他問我“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沒有正面回答他,他又說:“你說,法輪功是×教,我就不抓你。”我說法輪功教人向善,怎麼是邪的呢?他說那我不管,反正上頭讓我抓的。五、六個警察把我推上警車,車上坐著的也是我們的同修,警車把我們送到了一個公安局,後來又把我們送到了一個看守所,在送我們去看守所的路上,我們和車上的警察講真象,他們都感動得哭了。在那個看守所裏,我親眼看到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太,戴著手銬腳鐐,頭上戴著一個鐵盔,反背著手在院子裏走來走去,稍一停,那個看著她的惡人就打她。

北寧公安局派來人把我接走了。我們當地派出所叫我們領導到我家勒索了5000元錢,說不交這錢就不放人,我媽迫不得已,把錢給了我們單位領導,可錢交了之後,他們並沒有放我,而是給我判了三年的勞教,我的媽媽怕我因此失去了工作,又怕我到勞教所受酷刑折磨,就東拼西湊的又花了一萬五千元錢,從看守所裏給我買了出來。在此我呼籲那些有正義感的人士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不要再讓好人受到迫害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一位大法弟子家屬的控訴與聲明
當日後一篇文章: 修好自己 去掉最後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