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的實質是罪惡的全封閉式洗腦班
【明慧網2004年4月27日】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原來是上海市司法局的警官休養所,位於青浦區佘山腳下的外青松公路7936號。2001年春節前夕,在上海市非法機構「6.10」辦公室(其「非法性」見注﹝1﹞)、司法局及政法委的指使下,將警官休養所改為了專門用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關押和強制洗腦的場所,對外更名為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到目前為止,已有數百名上海法輪功修煉者因堅持信仰而被強制送進了該基地,進行全封閉式洗腦,年齡從17歲在校學生到已退休的年邁老人。

法制教育學校「正常」情況下一般每期為2~3個月,若法輪功修煉者不妥協的,則可以非法地無限期的「轉化」下去或直接送去勞教,幾乎每期都有直接被送去勞教者。每期人數一般為30~50人,採取「軍事化」管理。法輪功修煉者被強制綁架進來後,每個人都要被搜身,檢查隨身物品。女性學員通常住在二樓,男性的住在三樓。每間房間一般住2~3人。每個「學員」有一個「幫教」和一個「陪教」。幫教大多是從其它司法機構例如監獄、勞教所等地方抽調來的,這些從基層調來的人大部份也不了解鎮壓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也是聽信了大陸喉舌媒體的造謠報導,其中一些人經常在暗中向法輪功學員了解法輪大法真相。可能是邪惡勢力怕這些幫教與法輪功修煉者接觸時間過長,了解了法輪功真相而對「轉化」工作不利,因此一些幫教在每隔一段時間會調換一批。在洗腦班的前幾期,陪教是由被非法關押者的所在單位、居委會或學校派出,具體地方由被關押者的工作狀況所決定。一般單位要派出兩名陪教,每星期輪換一次,他們是二十四小時陪在大法弟子的身邊。由於也變相地失去了自由,因此大部份陪教對所謂的學習班都有怨言,對突如其來的鎮壓也不認同,認為:現在社會上貪官橫行,結黨營私;治安狀況又差,這些正事政府放手不管,卻去抓一些老百姓,弄的我們放著好好的工作不幹到這兒來搞甚麼所謂「轉化」 ……。基於以上的情況,為了減小在社會上引起負面影響,所以在後幾期的洗腦班中出現了由「學校」直接派出的專職「陪教」。

所謂的「法制學校」每期都耗費巨大,經費一般有兩處來源,一部份是從由老百姓上繳稅款的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中直接撥取;另一部份則是強行向被綁架者所在企事業單位收取。在前幾期還是單位派出陪教時,被綁架者加上兩個陪教的吃住,開銷一般都要近萬元,如果再算上三名員工的三個月非正常離職,企事業單位的損失一般都在幾萬至幾十萬之間,尤其是一些法輪功弟子本身就是私企的老闆、國企的廠長或某一項目技術骨幹,他們的被強制洗腦將直接導致整個企業的半停產、停產甚至倒閉,由此而帶來經濟效益上的損失更是無法估量。由於這是上面指派的任務,企事業單位的老闆一般都是敢怒不敢言。

除了單位與個人的經濟損失,洗腦班的禍害遠不止此。由於強制性洗腦而引發的各類社會問題更是層出不窮。一、首先全封閉式的洗腦對被洗腦者本人所帶來的精神上的迫害與痛苦是不可言喻的,然而在這世上哪個人又沒有親戚朋友呢?在洗腦期間對其家人、親戚好友所帶來的精神上的壓力與對親人的思念和安危的擔憂所帶來的痛苦也是巨大的,對其一人洗腦直接就是對一個家庭乃至一個社會群體的正常生活蒙上了陰影。二、每個人他在社會上都不是孤立的,他都有一個與其息息相關的社會環境。由於一人無故地強行被抓會導致一定社會範圍內的人的思想波動,甚至給其精神上帶來恐慌,例如被害人所在社區的居民與工作單位的同事、朋友。這都將對社會的穩定帶來負面影響。其三,一些法輪大法弟子在社會上都身居要職,對於他們的迫害而導致的社會正常生產與發展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而他們被抓所波及的社會範圍更大、影響更深。

剛才只是談了洗腦班對於社會禍害的一些個人淺見,而以中國政府中某些個人的個人意志發動的這場對廣大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其給中國社會和中國人民所帶來的禍患與痛苦更是罄竹難書。據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有案可查的被迫害致死的就有950人;三四十萬人被非法判勞教和判刑;數千人被迫害成殘廢;數千人被強行押至精神病院注射摧毀神經中樞的藥物進行摧殘;而被強制洗腦的更是無以計數。為了維持鎮壓,大陸獨裁者不惜耗費巨資,將國民生產總值的四分之一用於鎮壓老百姓身上,卻不用於中國經濟改革中亟待解決的農民問題和下崗工人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在迫害的頭三年中,在江和610指揮下,光是進行的攻擊法輪功的宣傳就包括耗資幾十億元人民幣的宣傳運動、幾十萬小時的電視和電台宣傳、幾十億小時的人工時間、幾萬篇反法輪功的文章和報導和幾百萬的反法輪功的漫畫書籍。現在在中國每天都有人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開除工職、學籍,甚至被強制送去洗腦、勞教、判刑,每天都有人為了躲避迫害而離開心愛的家園,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以上談到的這些主要是想告訴人們,這場史無前例的殘酷鎮壓中受迫害的不僅僅是法輪功修煉者,而是對全中國人民的利益的損害,其中包括你和我,這是一場針對全世界善良民眾的迫害,是對相信真理、相信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的善良人們的最大、公開的挑釁。希望知道了真相的您不要再對這場邪惡保持緘默,不要再說這場迫害與您毫無關係。希望您能勇敢地站起來對這場迫害說一聲「不」,因為在這一場正與邪的鬥爭中,我們需要全世界每一個人尤其是中國大陸人民的正義之聲。希望您能伸出您的援手,留心一下發生在您身邊的迫害,也許您身邊的人正需要您的幫助。

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雖然名為「法制教育」,但其採用的方法、手段都是非法的,見不得人的。下面筆者就結合法制教育學校的具體情況談一下法制教育學校「非法性」。在探討此問題前,首先讀者應該明確一個問題: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它是一所「學校」,在政治定義上它不是國家的暴力機構,而在法律上學校是不具有國家暴力機構例如警察局、監獄等所擁有的強制性和暴力手段的權限。儘管它是由司法部舉辦的,也不能改變其法律上的定義。學校,顧名思義是學習知識、教書育人的場所,他的權利與義務在於對自願加入該學校的學生傳授科學文化知識,並適當地收取一定的費用。而法制教育學校自然就是教授法律課程的地方。

下面就隨筆者看一下這所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是如何進行「法制教育」的,也看一下中國前幾年炒得沸沸揚揚的「法制」與「人權」在中國最大的金融貿易中心──上海的法制教育學校的表現:

1. 首先看一下這所學校是如何「收取」學生的?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通常採取誘騙、恐嚇甚至綁架將法輪功修煉者強制送入「法制」學校,完全不需要任何監察部門的批准與行政手續。所謂誘騙就是以「找你談話」為由將你騙到辦公室或甚麼地方,然後由事先等在那裏的警察強制將你送入法制學校;恐嚇就是以開除工職、學籍、剝奪退休金、勞教等進行威脅,逼其就範;綁架則更為恐怖,它可以將正在馬路上談論法輪功真相的人肆意地帶入派出所,然後在不通知家人及相關親戚的情況下將其直接綁架至法制學校。其綁架方式令人髮指,試想一下:你的親人有一天出去購物或工作,卻不知甚麼原因再也沒回來,打電話、問親戚朋友,找遍所有的地方都沒找到,似乎是一下人間蒸發了。這種場景一般都只有在恐怖片中才會出現,而現在就光天化日地發生在中國大地上,而且筆者的身邊就發生過這樣一例。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前一陣子中國也「與時俱進」加入了全世界的反恐陣營,殊不知中國在這場迫害中自己就在搞國家恐怖主義,難道那個大陸的獨裁者還想自己反自己嗎?其「非法性」顯而易見,以誘騙、恐嚇甚至國家恐怖主義等手段強制綁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送入「法制」學校。

2. 一旦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該地,便立即失去了人身自由,每時每刻都受到監視,甚至連衛生間的門都拆了。期間大法弟子的活動空間基本僅限於一間十幾平方米的房間內,這種做法完全剝奪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並且嚴重侵害了公民的隱私權。而且該校制定了一系列嚴格的規章制度及作息制度,強制法輪功修煉者遵照執行。不予配合的法輪功弟子即面臨各種強制手段。對堅持煉功的法輪大法弟子,惡徒就套上一種特製的手腰連在一起的套扣裝置,以達到不讓學員煉功的目的。

3. 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雖然名為「法制教育學校」,但實際上裏面幾乎就沒有甚麼法律課程,進行的只是全封閉式的洗腦。這是××黨慣用的欺騙誤導民眾的方法與手段:一方面利用法制教育學校的名字掩人耳目,然後通過大量喉舌媒體的報導宣傳「政府如何對轉化人員春風細雨」,欺騙誤導民眾;另一方面卻在暗地裏幹著見不得人的勾當。

下面筆者就裏面具體的「轉化」方法談一下為甚麼稱這種「轉化」方法為「全封閉式洗腦」。法輪功學員一旦進來後行動就被限制在一間房間內,吃喝拉撒全在號內,「幫、陪教」二十四小時監督,沒有自由。房間內放了三張床、一台電視機和一張寫字檯。電視機是專門用來播放誣蔑法輪功的錄像,而寫字檯是用來讓法輪功學員書寫每天的心得體會和閱讀攻擊批判法輪功的「文革式」文章,完全與外界隔絕,給學員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壓力。每天上午、下午採用錄像、廣播、報告等形式,反覆滾動播放誣蔑攻擊大法的「文革式」材料,強迫修煉者視聽,並強迫學員在每日的心得體會中談出個人的體會,以幫助他們了解學員的思想狀態和「轉化」效果,並進一步制訂下一步的「轉化」內容。它們就是這樣通過將謊言重複千遍萬遍,並通過恐嚇、威脅和全封閉式環境使被轉化人長期處於極大的精神壓力和思維混亂狀態下,從而對被 「轉化」人員進行潛移默化的洗腦。學員整日都在批判、威脅中度日。

眾所周知,信仰和自由是天賦人權,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剝奪的。而中國的法制學校卻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踐踏法律。很多從裏面出來的人都談到這種精神上的痛苦超過肉體上的折磨,在那種環境下,人沒有任何的人格和尊嚴,被迫在自由和信仰間作出自己的痛苦選擇。

4. 由於很多大法弟子被抓進來時沒有任何的理由,有些可以算得上「理由」的也荒唐可笑,例如到了國慶、春節或7.20、4.25等他們認為的敏感時期,就將一些大法弟子抓進來,「理由」是防止他們進京上訪從而連累當地的政府官員(江氏集團對法輪功採取株連政策,哪個地方出現為法輪功上訪的,哪個地方官員就要受到批評、處分甚至就地免職)。眾所周知,這種「莫須有」罪名曾是南宋奸賊秦檜用來陷害岳飛元帥的,想不到如今又被用在了迫害廣大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身上。

為了反對這種無理由的迫害,一些大法弟子在這種特殊情況下被迫採用絕食絕水的方式來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有的大法弟子甚至絕食時間長達一個月,但該校卻毫不理會,採用強制鼻飼灌食的方式繼續其邪惡的洗腦。甚至有一些堅定的大法弟子被多次送進洗腦班,

這樣的「學校」、「學習班」當今在全國又有多少,所涉及的民眾及受牽連的家人何止成千上萬!他們拿著人民掙來的血汗錢,不但不為民造福,相反卻在幹著迫害老百姓的事。但是古往今來,沒有一種思想起於強制;更沒有一種精神滅於鐵腕。


﹝1﹞:「610辦公室」是江氏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自中央以下,「610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央「610辦公室」的成立未得到中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也未得到國務院的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都沒有授權給中國共產黨及其任何附屬機構直接干預和運作政府行政的權力,因此,中共中央在行政上直接領導國務院「610辦公室」也是非法的;此外,各地「610辦公室」及其所掛靠的各級政法委對公檢法的領導同樣違反了憲法關於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及不受干擾的規定;而且這個有兩個正式對外名稱和一個對內名稱(610辦公室)的組織不見於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公開機構名單的組織,因此可以認定這是一個非法的秘密組織。(詳見明慧網2003年10月8日的《中國恐怖組織──610辦公室》)

當日前一篇文章: 國會議員Lantos辦公室代表於425五週年之際在舊金山花園角發表的演說
當日後一篇文章: 李淑花死亡案 公安爆料 官員拒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