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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訴江案連續展開 法輪功學員加拿大尋公正(圖)
文/冬娜
【明慧網2004年11月18日】(明慧駐渥太華記者冬娜)2004年11月12日及15日,百餘名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兩大城市分別展開司法行動起訴包括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迫害發起者和指揮者。這是繼今年3月,張崑崙教授在渥太華以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等22名迫害實施者後,加拿大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另外兩個重大訴訟案。(詳情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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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從左至右:張崑崙教授,律師戴維-麥塔斯,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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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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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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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受害者之一:張崑崙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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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皮埃爾-保力烏現場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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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麗比-戴維斯Libby Dav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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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思考特-瑞德Scott Reid、(保守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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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斯鐸克維爾-德Stockwell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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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高德-布朗Gord Brown)

16日,5名加拿大國會議員親臨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在渥太華舉行的大型集會並演講,他們是斯鐸克維爾-德Stockwell Day(國會國際貿易人權小組委員會副主席)、思考特-瑞德Scott Reid、(保守黨)、麗比-戴維斯Libby Davies(N.D.P House Leader)、皮埃爾-保力烏Pierre Poilievre(官方語言委員會副主席)、高德-布朗Gord Brown(保守黨國會議員)、另一名國會議員以及國會議員羅伯安德斯(Rob Anders)的助手到場支持。

從訴江案中看迫害的廣泛性和系統性

法輪大法學會在今天的聲明中引用「華盛頓郵報」1999年11月11日的報導稱:「據中共的消息來源,(對法輪功的打壓)並不是政治局常委們一致決定的,只是江澤民個人決定必須鏟除法輪功。」五年來,江集團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所以對迫害,江應負有根本責任。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李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如果說年初張崑崙教授在渥太華以酷刑罪起訴包括江在內的22名從上到下的各級官員(包括警察)的訴訟案中,可以看到這場迫害的系統性的話,那麼,從溫哥華和多倫多的訴江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場迫害的廣泛性,僅加拿大境內,目前知道的就有百餘名直接或間接受害者(受害人親屬)。」

紐芬蘭聖約翰市市長安迪-維爾斯給中國駐加大使的信中提到:這場針對無辜人群的迫害正說明了中國當局 「道義的崩潰」。法輪大法學會的聲明中指出,迫害不僅僅針對法輪功學員,江集團利用持續不斷的仇恨宣傳發動整個社會執行其鎮壓命令。將整個社會推到「道義崩潰」的邊緣。這場迫害針對的是真善忍的基本理念。

據了解,近期的兩宗訴江案的120多名受害者中,有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以及訪問者;他們或者本人有在中國遭受迫害的經歷,或者是親屬在中國遭遇嚴重迫害。這些受害者中有工程師、雕塑家、企業家、學者、會計師、舞蹈家,還有教師和學生等。他們中有的因為在中國國內上訪、堅持修煉等,被非法監禁、酷刑和洗腦;有的在前往中國探親、工作的過程中,遭到江氏集團的非法監視、跟蹤、綁架以及洗腦等;還有土生土長的加拿大的西方人,因到北京和平呼籲停止迫害,而遭毒打、監禁等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

而在中國,數十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拘留所、監獄、洗腦中心等地,迫害致死案例遍及所有省份和主要城市。截止到今天(11月16日),經核實的致死案例就有1122例。

訴江案具備公訴的一切條件:法律依據、證據以及公眾支持

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在當天的演講中說,以往我們看到的是塞拉利昂國際特別法庭審判戰爭罪犯,柬埔寨的人權罪犯將被繩之以法,酷刑受害者在英國起訴沙特阿拉伯的政府官員……,如今我們看到,加拿大從年初開始使用本國法律懲罰國際罪犯。……加拿大的司法系統可以向世界傳遞這樣一個信息:必須結束迫害,必須法辦惡人。加拿大司法系統應當向國際司法界做出貢獻。我們請求加拿大政府批准起訴。

麥塔斯在今天提交給司法總長的信中稱,國際刑事法庭「羅馬規約」的第7(1)(f)款容入到「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法案」中,反人類的罪名中就包括了酷刑罪,只要這種酷刑是「廣泛或系統的直接針對任何平民群體惡意攻擊的一部份。」

信中說,張崑崙受到的酷刑,可以作為法輪功學員受酷刑的系統性和廣泛性的樣板的一部份。加拿大政府可以以反人類罪選擇起訴那些折磨張崑崙的人,而不只是同意私人起訴。張崑崙之所以選擇起訴行惡者反人類罪,是因為只有這種起訴才能夠說明行惡者罪行的嚴重性和規模。這也能更加準確的描述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承受的苦難。

國會議員羅伯-安德斯在今天發來的聲明中談到:提交給總檢察長的(江氏集團)罪行有謀殺、滅絕、監禁、奴役、驅逐、洗腦、性暴力、迫害以及精神和肉體上的酷刑。無數逃出來的受害者詳細的陳述了這些指控,並得到了聯合國、大赦國際、人權觀察以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證實。

據報導,自今年三月張崑崙的酷刑起訴案發布以來,一萬五千封加拿大人簽名的請願信被寄往司法部,支持司法部將惡人繩之以法。同時,訴訟案得到來自加拿大政府官員、非政府組織的大力支持。

麥塔斯表示,無論是酷刑起訴案還是反人類、群體滅絕起訴案,都具備了翔實的證據、堅實的法律依據,以及廣泛的公眾支持。

加拿大維護人權的正義力量

受害人何立志先生前曾獲得中國國家傑出工程設計金獎。他四年前僅僅因為給朋友發信講法輪功真象,被非法拘留,並被判入獄3年半。1290個日日夜夜中,肉體和精神迫害使他幾乎被折磨致死,健康受到嚴重損害。他談到:人間的法律本應懲惡揚善,但是迫害過程中,江氏集團利用了中國法律。但是,我相信文明社會的法律是能夠維護正義的。

多倫多民事訴訟案的原告李天騎曾被7天7夜剝奪睡眠,並被迫跑步。他談到:訴江既是對正義人士的鼓舞,也是對邪惡的窒息,而且能夠讓更多人認識到江澤民犯下的罪行,激發人們的正義感,使正義得到伸張。我相信,江澤民在中國被送到法庭的日子並不遙遠。

國會議員高德-布朗上週末在紐約街頭看到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在街頭講真象,他表示法輪功學員讓加拿大人民、世界人民知道真象的努力很重要。

國會議員麗比-戴維斯稱,所有政黨的國會議員支持你們。國會議員斯鐸克維爾-德在演講時說,「只要我們願意站起來、呼籲、採取行動,我們就會克服困難,我們就會看到這一天,法輪功修煉者遍布全球,他們會在另一種環境中修煉,沒有迫害、沒有酷刑、沒有監禁、沒有恐懼,讓我們奮鬥在一起,直到那一天的來臨。」


當日前一篇文章: 加法庭判決壓力下 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已證實離加
當日後一篇文章: 2004年馬來西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成功召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