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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晚期癌症患者的新生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10月2日】1996年我身體不適,長時間出現尿血,經檢查發現腎無功能,後到湖南醫學院附一、二醫院就醫,多次作CT,彩B,膀胱鏡檢,同位素測試等現代化的檢查,最後確定為腎癌擴散到尿道,再擴散到膀胱,膀胱鏡檢看到多發性腫瘤,而且右腎也不太好,右胯下方有一個雞蛋大的腫瘤。無奈之下,只有手術,手術從早上8點30分到晚上9時結束,手術後醫生告訴妻子:像我這樣的情況頂多也活不過兩年,這一天是1996年10月8日。

98年4月9日,我高燒不退,又一次住進了醫院,由於不排尿引起心肌衰、腎衰、肺衰,醫生說是尿毒症,生命垂危,病危通知書都下了。從4月20日起連續三天體溫高達40度,各種藥物都對我無效,所有的儀器都撤了,護士不再量體溫,我只好回家等死。

我的一位老鄰居來看我時帶來了《轉法輪》。博大精深的法理一下解開了我心裏的許許多多人生不解之謎。這就是我多年盼得到的。師父的法音傳來,我深深的感動,並深刻認識到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是甚麼,人為甚麼會有病。

師尊說:「我這裏不講治病,我們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煉的人,你帶著有病的身體,你是修煉不了的。我要給你淨化身體。淨化身體只侷限在真正來學功的人,真正來學法的人。我們強調一點:你放不下那個心,你放不下那個病,我們甚麼都做不了,對你無能為力。為甚麼呢?因為這個宇宙中有這樣一個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講,都是有因緣關係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難。」

我告訴老鄰居叫他幫我請一本寶書,第二天他告訴我,他們煉功點的人知道我是晚期癌症患者,不讓我參加煉功點,書也不能賣給我。我很失望,在旁的妻子突然拿出一本《轉法輪》,老鄰居在我家教我煉功。

不知不覺中,我的身體變化很快,半個月發現腳上的灰指甲全變好了,一個月後右胯下方雞蛋大的腫瘤消失了。三個月後,我一手提著8斤重的麵條,另一手抱著25公斤一袋的大米快步上了樓,上下鄰居瞪著眼吃驚的看著我。從98年7月24日起至今,我沒有再吃過一粒藥,上過一次醫院。過去準備為我送葬的親朋好友又一次來看我來了,我告訴他們這是法輪大法的神奇。

消業是一大難關,連續44天的消業中天天高燒40度,五臟六腑沒有不痛的,非常難受,我只有一個腎,消業時疼痛難忍,連翻身都不行,可第二天就好了,我悟到只有心在法上甚麼都能過。「過去走幾步就累,現在走多遠都覺得很輕鬆,騎自行車好像有人推你一樣,上樓上多高也不累」(《轉法輪》),家裏所有的重活我都能幹,大法在我身上顯示出了神奇的力量,我的兒子、妻子、姐姐在驚服之餘,紛紛走入修煉大法的行列。

我說:「我這條命是法輪大法給我的,使李洪志師尊淨化好了我的身體,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人活在世上還有比生命與良心更值錢的嗎?」

2002年7月的一天,市看守所找到我說,你去把修煉法輪功的兒子領回來,條件是不上北京,不和煉法輪功的人在一起,不到外面法傳單。我說:「我不能配合你們。」修煉法輪大法的人都是崇尚道德的人,修煉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甚麼可怕的呢?

至於發傳單,我們只是告訴人民:法輪功不像江××政權說的那樣,以及我們被迫害的真實情況。我們收到如此不公正的對待,還不許說,這只有被邪惡控制了的政府才是這樣的。

就因為不配合放出去的條件,兒子要被囚禁6年,這就是針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法律。

2002年9月,派出所「610」頭目問我傳單是哪來的,我說腦袋掉了也不會告訴你,24小時的審稿記錄一個字都沒有,最後,他們求我寫幾個字,好讓他們交差。我不配合他們。

身體上的巨大變化是對大法感性上的認識,隨著不斷深入學法,不斷去掉人的各種執著時,發現人的觀念越來越少,特別是在證實大法中,在師尊的導航下正念越來越強,理性不斷昇華,更加能夠從理性上認識法,不只是停留在身體的那點變化上,其實人那點東西甚麼也不是。作為正法時期大法的一個粒子,肩負著救度眾生的重任,我們應該更加理智的揭露邪惡、講清真象。

當日前一篇文章: 「還是你說得對,善惡有報啊」
當日後一篇文章: 百姓趣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