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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和單位領導的一次對話
文/石家莊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10月14日】1999年8月一天,通知我去廠辦室,我進屋一看:屋裏坐著辦公室主任、秘書、宣傳科科長三個人。

坐下後,辦公室主任叫我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問為甚麼。他說:「電視上說練法輪功死了1400人」。我說:「法輪功沒有別的,就是五套功法和一本書《轉法輪》,說話要講證據。電視上說是練法輪功死的,那它就應該指出法輪功這五套功法中,哪一個動作能置人於死地,這本書裏看了哪一句話能叫人死了。你得指出來呀,如果找不出來,怎麼能說那些人是練法輪功死的呢?」

主任說:「那不還有自殺的」。我說:「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行業規範和要求,而且是它這一行特有的、必須遵守的。如:司機不能酒後開車;電工操作必須二人以上,必須穿絕緣鞋等等。如果一個電工不按規範操作,被電死了,那是發明電的這個人的過錯嗎?一個司機酒後開車出了問題,那能是酒廠的責任嗎?法輪功明文規定:精神病患者不許煉功;有家族精神病史的人練要慎重。如果這樣的人不聽勸告,非要練,出了問題,那不是他個人的原因嗎?我們的師父一再告誡我們:煉功一定要專一,不要和別的功法摻練,否則會出問題。有的人就是心不正,他非要摻著練,出了問題,那不是他個人造成的嗎?」

我接著說:「我得乳腺增生14年,用了各種方法都沒治好,而且越來越重,有時疼得晚上睡不著,後來查出左側乳房有1.5釐米一腫物,醫生建議我把兩個乳房都割掉,以防惡化。我還有淺表胃炎,便秘30多年,渾身乏力,煉法輪功不長時間,這些病都好了」。

宣傳科長說:「法輪功也許是有這個作用,我有一個親戚,得了病,聽說是煉法輪功煉好了」。

主任插嘴說:「不一定是煉法輪功好的,也許是誤診」。

我瞅他一眼,沒理他,接著說:「咱單位門口的飯店,為了不停他們的電,往我口袋塞了100元錢,我立即還給他,我告訴他們:「你們放心,該給你們的電,一定給你們,我不會卡你們」。

我對主任說:「我要是不煉法輪功,這一百塊錢,我可能會收下」。主任一副無話可說的樣子。

我有些激動的大聲質問主任:「法輪功的師父救了我的命,你們叫我反過來去罵人家?」

主任連忙說:「不是叫你罵,是叫你寫一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明顯感到,他說這句話時沒有了底氣,只是在例行公務。

我說:「這麼好的功法,我為甚麼不煉,我煉功妨礙誰了?我不會寫任何保證」。

主任無話可說了,說:「你不寫,過兩天書記會找你。你現在回去吧」。看的出,主任是想趕快走開,無奈是他的辦公室,只能讓我走。後來書記也沒找過我。當時不知道是邪惡在操控著人,想進行所謂的考驗,只要我們念正,邪惡就害怕了。

是啊!只要有一顆堅信師父,堅修大法的心,無論情況千變萬化,環境多麼險惡,都會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環境會隨著我們的心變化,道路又會在面前展現,後來經歷的許多事情都證實了這一點。我想:這就是師父給我們安排的修煉道路,誰也破壞不了的修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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