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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舌媒體記者“投毒殺人”將難逃法網
文/明慧記者飛鳴撰稿
【明慧網2004年1月2日訊】2004年新年臨近,大陸喉舌媒體再次炒作“陳福兆投毒殺人案”,這次是報導陳福兆被判死刑,同時再次一口咬定陳福兆是一個所謂的法輪功癡迷者,對法輪功進行栽贓。在此之前,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兩大喉舌都曾經對“陳福兆投毒殺人案”進行炒作,可是非常搞笑的是,這兩大喉舌栽贓法輪功的版本完全不同。

新華社的版本借陳福兆的口稱:“乞丐、拾荒人員被認為是人類中最高層次,殺死乞丐、拾荒人員有利於修煉”。然後新華社把這個荒唐的殺人經扣在法輪功頭上。但是我們翻遍法輪功的書籍,也找不到“乞丐、拾荒人員被認為是人類中最高層次”之類的話,更沒有“殺死乞丐、拾荒人員有利於修煉”的話,我們尤其想不通這兩句話有任何邏輯關係,為甚麼“殺死”處在“最高層次”的人反而能夠“有利於修煉”。這種類似於夢話的報導一出籠就受到各方嘲笑。

中央電視台的版本則另闢蹊徑,稱:“陳福兆從今年5月開始採取了所謂‘反修’的辦法即‘不真、不善、不忍’,向拾荒乞討等人員進行投毒。”法輪功提倡真善忍,可是陳福兆反其道行之,來了個“不真、不善、不忍”,這種和法輪功的要求完全相反的做法怎麼能算在法輪功頭上呢?比如交通規則要求人們右側通行,可是一個人反其道而行之,硬是在左側開車,結果出了車禍,難道這是交通規則的錯?

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的栽贓謊言版本互相矛盾,而且每一個版本都荒唐不堪。可是為甚麼喉舌媒體還一再推出這種弱智謊言呢?這個問題涉及到媒體的性質。在西方,媒體是獨立於政府的,起到監督、批評政府的第四權的作用。一個媒體如果發布假新聞,這個媒體會受到公眾的唾罵,這個媒體將很難在眾多的媒體競爭中生存。而發表假新聞的記者將失去工作和信譽,其一生的事業也就毀於一旦。可是在目前的中國大陸,媒體完全被當權者所操縱,成為當權者的喉舌,被當權者從百姓那裏搜刮的血汗錢豢養,它只為當權者的利益服務,而根本不必對公眾負責。同時沒有任何民間媒體的競爭,發布假新聞的喉舌媒體也無倒閉的風險。發表假新聞的記者也不會失業,相反還會受到其主子的賞賜。在這種情況下,喉舌媒體上發布“畝產萬斤”、“叛徒、內奸、工賊”的新聞幾乎是無法避免的。而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對“陳福兆投毒殺人案”的兩個不同版本的謊言不過是“畝產萬斤”之類的假新聞的繼續。這種現狀是中國人的悲哀,我們希望這種情況會儘快改變。

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的假新聞欺騙民眾,毒化民眾的心靈和民族的道德,是“新聞投毒”。尤其是前一段喉舌媒體在非典瘟疫上發表的假新聞,則是貨真價實的“投毒”。喉舌媒體的假新聞常常是為了煽動仇恨或隱瞞危害,那麼這類“新聞投毒”則會害人性命。比如在非典瘟疫中失去生命的人其實都是“新聞投毒”的受害者。而大陸媒體在過去的四年多來對法輪功的栽贓誣陷則直接為血腥迫害製造藉口和聲勢,導致很多信仰真善忍的各階層主流民眾被迫害致死。如此看來,大陸喉舌媒體所做的確實是“投毒殺人”。

目前披露出來的大陸新聞腐敗觸目驚心。著名政論家劉曉波撰文指出:“新聞腐敗,不僅表現為利用公權力進行貪污和索賄,也表現為普遍的「有償新聞」和「新聞造假」,更表現為媒體對新聞腐敗的有意識掩蓋。所以,直到近兩年,有目共睹的新聞腐敗才在官辦媒體上露出冰山一角。比如,廣州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廣州日報社原社長黎元江腐敗案,十一位新華社記者收取紅包而為地方當局隱瞞真相案,央視金牌導演趙安受賄案等。”華家良在“中央電視台CCTV:全球最腐敗的媒體”一文中指出:“中國民謠說:處級以上貪官挨著槍斃有冤枉的,隔著槍斃必有漏網的。此語描述北京中央電視台應改為:從科級到副部級官員挨著處理沒冤枉的,區別只是非法佔有和揮霍的數字大小而已。”該文還分析了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節目,指出:“新聞工作者的職責是告訴世界告訴政府告訴人民:某時某刻某地發生了甚麼?有甚麼利害?為甚麼發生?有無對應辦法?而中國中央電視台回盪在每一個演播廳、製作間、每一個負責人心胸的只是四個字:安全播出。安全播出了,就官運亨通、財源不斷。至於安全播出的是甚麼?誤導造成的貽害全然不顧。名利之前,哪有道德良心。百姓眼睛雪亮,早有百姓在互聯網疾呼:「甚麼焦點訪談,創建初期播出的事件算是高射炮打蚊子,現在播出的完全是顯微鏡找細菌。從不披露大案要案,重大案件也是大事化小、輕描淡寫。」”這個焦點訪談打著說真話的幌子,可是披露出來的腐敗案件全是無關痛癢的案件,而對於江澤民父子和其他高層當權者的貪污腐敗則視而不見。同時焦點訪談還利用披露無關輕重的腐敗案件所建立的那麼一點點可憐的“信譽”對法輪功大肆進行栽贓陷害,在法輪功問題上,“焦點訪談”完全成了“焦點謊談”。

喉舌媒體的“投毒殺人”將難逃法網。日前海外媒體報導,聯合國刑事法庭12月3日在審判盧安達的種族屠殺案時,作出了最嚴厲的判決,將兩名被告判處無期徒刑,並將第三名被告判處35年徒刑。這三人分別是RTLM電視台創辦人納希馬納、雜誌發行人恩吉茲和同一電視台前高層人員巴拉雅桂札。現年53歲的RTLM電視台創辦人納希馬納和42歲的原雜誌發行人恩吉茲被判無期徒刑,RTLM電視台曾公然煽動屠殺。至於同一電視台的前高層人員、現年53歲的巴拉雅桂札則被判35年徒刑。 這三人都依屠殺、陰謀屠殺和直接公然煽動屠殺等罪名被審判定罪。南非籍的主審法官皮雷判定,RTLM電視台的「節目在整體上傳達出種族仇恨的訊息,並號召對圖西族人採取暴力行動」。皮雷說:「全世界都收看到這種內容,身為RTLM董事並須為該台及其節目負責的納希馬納和巴拉雅桂札必須承擔罪責。」他說,至於恩吉茲則是利用其雜誌來「灌輸仇恨,擴大恐懼並煽動屠殺」。

為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投毒殺人的所謂記者雖然暫時逍遙法外,但他們被審判懲罰的日子不會太遠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新學員的祝福──給煉功點的輔導員
當日後一篇文章: 2004年1月2日大陸綜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