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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惠市公安局惡警劫持毆打大法弟子欒淑傑
【明慧網2003年8月20日】德惠市公安局惡警劫持毆打大法弟子欒淑傑

德惠市大法弟子欒淑傑8月14日晚在張貼真象資料時,被大華廠兩個保安人員綁架,隨即被轉送到德惠市公安局。該局惡警對大法弟子欒淑傑進行刑訊逼供,瘋狂迫害。在逼迫欒淑傑說出家庭住址的情況下,仍不罷休,連夜開車逼迫欒淑傑領著他們到其居住處,結果一無所獲。惡警惱羞成怒對欒淑傑大打出手,由於手段野蠻殘忍,連熟睡的鄰居都被驚醒。德惠市公安局惡警的所作所為充份暴露了江氏集團執法犯法、踐踏人權、踐踏法律的罪惡行徑。

在此緊急呼籲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幫助發正念,加持她早日正念闖出魔窟。

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正告德惠市公安局不要再充當江氏流氓集團幫兇、助紂為虐、迫害善良。否則,惡報就在眼前。

郭廣田,公安局局長,宅電:0431-7275949
手機:13804397339
王成深,公安局副局長,宅電:0431-7265669
手機:13844111888
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張慶春,宅電:7264567;趙科長,宅電:7224923
辦公室:7222053
李金,公安局(政委)手機:13904392777,電話:7226697

德惠市孫遷、張文峰等十餘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禁

《最高人民檢察院明確規定超期羈押是非法拘禁》向新聞界公布以後,德惠市被超期羈押的大法弟子的家屬向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諮詢。在此規定公布之前,德惠市孫遷、張文峰等十餘名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卷”在檢察院的手中,當地公布最高檢察院的規定後,檢察機關將“卷”移交到法院;並言稱大法弟子被羈押不屬於超期,理由是他們已被”批捕”。從中暴露了他們在道貌岸然的背後,執法犯法的醜惡。

一、規定說:超期羈押就是非法拘禁,今後檢察機關辦案階段絕不允許弄虛作假,利用退查、撤訴、改變管轄方式繼續變相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長春市《城市晚報》2003.7.23)

該檢察院在接到規定後,將“卷”轉到法院屬於“改變管轄方式”。違反最高檢察院的規定,實數違法行為,玩弄手段,執法犯法。

二、該院繼續羈押的理由是:這些大法弟子已被批捕。我們認為從法律角度,被批捕不一定有罪,不等於是犯罪人,批捕後只能是審查,只能是“犯罪嫌疑人”,那麼“犯罪嫌疑人”已被關押了10個月之久,怎麼不是超期羈押呢?

三、在法院沒有正式下《判決書》,沒有上級法院批准的情況下,這些被超期羈押人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那麼檢察機關在接到規定後,為甚麼用卑鄙手段“改變管轄方式”,繼續變相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

當局自詡為是“人權最好時期”,這種卑鄙的變換手法、變相迫害的手段,完全暴露了他們假人權真迫害的險惡用心、暴露他們踐踏人權、踐踏法律的罪惡行徑。

主要責任人及電話:
孫永超(辦案人),檢察二科,電話:7272117轉415
檢察院(主管迫害的副檢察長)
於全軍,辦公室:7275222;宅電:7224659;手機:13904392788
檢察院檢察長室,電話:0431-7272785
王繼生,法院行政廳(廳長),電話:7222164
郭廣田,公安局局長,宅電:0431-7275949
手機:13804397339
王成深,公安局副局長,宅電:0431-7265669
手機:13844111888
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張慶春,宅電:7264567;趙科長,宅電:7224923
辦公室:7222053
李金,公安局(政委)手機:13904392777,電話:7226697
郭兆宇,政法委(主任)辦公室:7221717
丁日超,德惠市看守所所長,手機:8225551;辦公室:7273438
李忠貴,看守所指導員,手機:8221017;辦公室:7273438
劉玉湖,看守所副所長,手機:13086827618
看守所門衛,電話:0431-7275375
看守所的獄醫,李亞洲(給大法弟子灌食,極其邪惡):手機:13624405279

當日前一篇文章: 邯鄲勞教所的暴力洗腦惡行
當日後一篇文章: 遼寧省遼陽市華子監獄迫害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