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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主動講真相”和“被動講真相”
文/肖曉
【明慧網2003年8月16日】最近一段時間,大陸一些地區又出現了邪惡上門威逼學員簽字表態或寫所謂的“保證書”。學員利用機會清除邪惡因素,講真相。我個人認為這是被動講真象。而且即使這種情況也應講清真相,是要“講清”,講到位,然後正告他們以後不能再上門騷擾,“一把一利索”,不能讓他們下次再參與。不能有模糊認識,有的街道辦事人員“很和氣”,學員誤認為這是講真相的好機會,就認可了,使得邪惡鑽空子,一而再、再而三地上門騷擾,偶爾學員正念不足,就被綁架走了。縱容了邪惡,也害了參與迫害的人。制止他們參與迫害,才能真正地救他們。師父在《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告誡我們:“但是大家往往重視結果,不注意在這個過程中把你們應該講到的真象都講到位。應該叫人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那才是真正的證實法、講清真象。”

我們是這場戲的主角,想講真相,去找他們。我們在做好人,又不是“四類分子”,他們憑甚麼來“家訪、做工作”呢?這是基點問題。不要給自己的怕心找藉口。

在平時就可找機會給所住片區居委會、派出所、辦事處、區政府、分局、單位領導等講真相,或當面講、或寫信、或匿名寄資料,也可以借過年過節打電話問候時講真相。根據具體情況量力而行。這是主動講真相。平時講真相效果很好的,對方容易接受。在2001年的春節,我給幾個警察打過問候電話,他們都在上班,先問過年好,再道辛苦,最後告訴他們千萬別參與迫害法輪功了,我們真的是為你們好。他們都說“謝謝”。有一個找不到電話號,我就打傳呼留言“新年好”,半年後去辦事那個警察還說謝謝我的問候,我是第一個問候他的人。後來電視一造謠,我就打電話提醒他們別參與。附近一有遭惡報的,有時我也打電話告訴他們要對自己負責。剛開始幾次他們有時抵觸,不相信。後來每次都說“知道,謝謝”。這樣一來我們這一片的環境一直很好。2001年720以後就沒有再被騷擾。也只有一個學員在2000年被非法勞教。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不再讓人的觀念給我們造成損失
當日後一篇文章: 用正念抵制惡警的騷擾和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