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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爭執──修煉隨感
文/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6月4日】

(一)爭論起於執著

同修們在做事中經常會有一些爭論,這是正常的,是一些未修去的人心浮上來的表現,以及做事心和做事習慣的作用。關鍵是如何及時調整歸正到法中。

現在同修們通過幾年的修煉,彼此都很成熟,有見解,能力也強。都想在法中盡力去做,往往在處理事上就會出現意見不一,僵持不下。師父在《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中說:「那麼爭論為甚麼會發生呢?其實就是因為常人表面上還沒去掉的那點東西在起作用,可是當你正念很足的時候它就不起作用。大家又都知道法好,又知道要維護法,必須得去做,必須得去救度眾生,去證實法,常人心在正念不足時就會摻進去。從而產生一種常人式的急躁情緒,甚至於有些人覺得我就要堅持我的等等因素,從而產生了一些在大法弟子中不該有的狀態。」自己體悟師尊是沒有拿我們當人看待的,那麼神遇事是甚麼心態呢?師父講:「是寬容,非常洪大的寬容,能容別的生命,能真正設身處地地去想別的生命。」常常感到自己跟不上師父的法,很多事的出發點不是那麼純正。應當時時盡力去修正。

(二)理智做事,在做事中不忘心性修煉

舊勢力無所不在、無孔不入、全面無漏、瓦解式地檢驗大法弟子。

我們修煉人生活在常人迷的環境中,只能見到眼前人類這一層空間的事物,而高於人類的生命知道我們所不知的事情,還具備人類看不到,想不到的能力。

他們可以給修煉人布局,利用各種手段。可以利用人的感觀、感覺、周圍的人,事物,從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從微觀,來影響修煉人。他們會引導修煉人,按他們的意圖引導;他們也想改變修煉人,按他們的意圖改變,以達到他們的目的。

修煉人是很不容易體察的,各種各樣的生命同時作用於修煉人。修煉人的許多事情很容易被控制、利用、左右。他們也許會直接打擊修煉人──按不同的規則。

所以大法弟子一定要謹慎、理智地走好每一步。

(三)看淡得失

大法弟子在實修、證實法的過程中,有許多同修間的交往、協調、互補,也涉及到了一些利益上的東西。如金錢、設備、住房等等。這裏也存在好壞、優劣、多少;也存在判斷、取捨。雖然大家都在做事,可是心態、境界卻存在差異。造成了這樣那樣的問題,產生了這樣那樣的苦惱。高層生命視人類空間的存在是甚麼呢?可是在人類空間中這些現實的東西,對本空間的生命來說意義和價值卻不一樣了,要都不在此空間中誰也不會去爭了,正因為在迷中,才看重這的一切,因為這是能看到的僅有的一切,認為不能失去的一切。可我們又在修煉,儘管有時會迷失自己,有時會不把自己當作煉功人,但我們終有清醒的時候。

修煉人不應執著世間的得失,從道理上講很容易,說出來也很輕鬆,可是實際真正體會做到卻不容易。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大陸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是到見議員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