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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三年來的遭遇控訴江氏犯罪集團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3月8日】我是一名中國公民,因修煉法輪大法遭到江XX政治流氓集團的種種迫害,以下是我被迫害的事實經過,也是對江XX犯罪集團的控訴。

我是96年修煉大法的,在修大法前曾經是一個嚴重的類風濕患者,到處求醫,無濟於事,修煉大法後,我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心性得到提高,我的病不翼而飛了,身心健康,我是個最幸福的人。

99年7.20,江XX利用國家宣傳機器,惡毒攻擊誣蔑法輪功和我的師父,開始瘋狂的全面邪惡鎮壓,抓捕大法弟子,打人判刑,勞教,送精神病院進行殘酷的折磨迫害。強迫我們寫“保證”,放棄修煉,我寫了一篇“我對法輪功的真正認識”闡明了我的觀點,並希望單位領導能了解一下法輪功,看一看《轉法輪》裏到底說了些甚麼?可是遭到的卻是抄家,行政拘留15天,並同其他大法弟子被押到劇場開批判大會。我真不知道人還有沒有信仰自由?有沒有權利做個好人?不讓說真話,不鼓勵做好人,是不是鼓勵做黃、賭、毒的壞人?為甚麼非要逼著人說假話、做虛偽的人?

99年12月5日,我想這裏沒有我說話的權利,就到北京上訪,於是我和單位的同修一起前往北京。可到北京剛下火車就被單位早已等候的人員劫持,押回來又拘留15天,被單位非法扣押工資及風險金4200多元,放回後仍然沒有人身自由,被單位監視,家庭電話被監控。

2000年元旦江XX一夥造謠說:煉法輪功的要到天安門“自殺圓滿”,把我們關了起來,我們一再聲明煉法輪功的不殺生,師父在講法中也說:“自殺是有罪的”。劉書記說是上級的安排,我以理據爭,用絕食抗議。第二天他們才放我們回家,但卻仍然限制我們人身自由。

2000年元旦1月8日,我和愛人清晨在河邊煉功,被派出所公安非法抓捕,對我們進行了審問,我愛人還遭公安的打罵。關押我們十幾小時,直到公安向我家人索要4000元才放我們。次日單位領導到我們家騙我到區裏開會,結果被秘密送至強制洗腦班。當晚令我們到院子裏不停的跑步一個多小時,進行體罰。我們五位大法弟子被關在不同的地方,我們進行絕食抗議五天,就在第六天我們聽信了它們的謊言,剛剛開始吃飯,他們就大打出手了。記得那天晚上,風雪交加,我正來著“例假”,被強行脫了棉衣,棉鞋,在雪地裏站,兩手平伸體罰,還不停的搧耳光,我腳上的襪子和冰凍在了一起(後來據看押我們的人說,那天晚上零下十三度),回屋後再進行拷打、體罰,問還煉不煉?回答“煉!”,立即雨點般的耳光打在臉上,耳朵當時被打得嗡嗡的,聽力困難,一連幾天不讓睡覺,就這樣再問再打。

一天晚上,由鎮政府書記親自指揮,帶了一幫酒氣熏天、身強力壯的男子殺氣騰騰衝進屋裏,一把將我從地上拖起,用拳頭猛擊我的臉、嘴、胸部,並用點燃的煙頭觸我的嘴和手,一幫人把我像踢皮球似的推來推去起哄式的污辱、謾罵、恐嚇,其中一人咬牙切齒的說:“我是從某地調來的,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你等著,把你的衣服扒光,叫你一絲不掛,到院子裏凍,用電棍電死你。”當晚其他同修也遭到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五十多歲的功友被打得鼻口流血,另一功友被打得站不起來,還有一功友被扒光了衣服用皮帶抽。在那裏我被迫害了二十二天,直到被逼迫說了“不練”,才被放回。回單位後也不讓我們上班。我到單位找到書記講我們被迫害的真相時,書記卻要我交2000元現金,說是我們在強制洗腦班的“轉化教育費”,這無恥的要求被我當場拒絕,並表示我要繼續修煉法輪大法。

我的工資從1999年7.20被扣,至今分文未發。我真正看清了江XX的醜惡嘴臉,江XX犯罪集團對待法輪功修煉者哪裏還有法律,哪裏還有人性可言,我們哪裏還有說話的權利。

2000年3月份,我在家中,公安把我叫到派出所說談話,結果把我又拘留了半個月。理由是我還繼續煉法輪功,怕我在兩會期間去北京,簡直是荒唐透頂。

2000年10月5日,我和愛人再次進京證實大法,剛到北京就被公安劫持,我愛人被押回行政拘留15天,我在北京和另一同修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兩天,惡警不讓我們吃飯,不讓上廁所,夜間警察強迫我們上車,不說去向,我們堅決拒絕上車,他們就把我們的頭往牆上撞,嘴裏罵罵咧咧,硬把我摔在車上,並用電棍電我的腳脖子;後來拉到荒郊野外把我們放了。

我和同修再次來到天安門,打出我們剛剛準備好的橫幅“真善忍”,喊出了我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這時我看到廣場四面的警察發瘋般的向我們撲來,我被打倒在地,警察按著我的身體,有的堵我的嘴,還有一名警察用穿著大皮鞋的腳踩在我的頭上,我的臉兩處被擦破,直到把我們拉上警車,我們繼續喊“法輪大法好”,車上的警察拿著打人的膠皮棍猛打我們的頭,當時圍觀的群眾都目睹了這一幕。後來我和其他功友被拉到前門派出所,在那裏,我親眼目睹了公安對兩名男同修大打出手,膠皮棍打、電棍電,同修腳上的血從鞋裏流出來,地上到處可見。最後剩我們三人被送往看守所,在路上,一警察氣急敗壞的說:“乾脆找個沒人的地方活埋了算了,誰也不知道。”可見他們的心狠手辣。幾天後我被押回當地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多天。

2001年4月中旬,火車站派出所公安又來我家說:上級要找我談話。這次我不會上當受騙了。記得2000年4月底的一天,停煤氣,無法做飯,幾個同修無意碰到了一起買了飯,想在我家吃個便飯,誰知飯沒吃完,被他們強行抓到派出所審問,關了一個下午,可見在中國大陸大法修煉者連在一起吃飯的權利都沒有,這就是江XX“人權最好的時期”。這次我看清了他們的陰謀,我和愛人堅決抵制,他們未能得逞,以後就常到我家附近埋伏,我被迫流離失所。他們就上我愛人單位和領導串通一氣,要抓我愛人進所謂的洗腦班,我愛人堅決抵制,當時走脫,為擺脫邪惡迫害,從此我愛人也流離失所,居無定所,家中只有我11歲的兒子,兒子承受著不該承受的痛苦。

由於生活所迫,我找了一個臨時工作,2001年11月3日,我在下班的路上被早已埋伏的便衣公安綁架,在車上他們得意忘形的說:“我們找你一年了,今天終於把你抓到了。”我對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善惡必有報的真理,其中一個警察說:“我告訴你,你們這個法輪功要是能正過來,我們變得比你還要快,我們馬上支持法輪功。”此時此刻我真為我們國家和民族而痛心,它們的言行哪裏還配當人民警察。

他們要我父母交3000元錢,被我父母堅決拒絕,他們又說:“那交2000元也行”。還不交,1000元也行,不交!500元也行,300元也行,身為人民警察,為了個人利益,連廉恥也不顧了,看我父母分文不交,他們氣急敗壞,連喊帶罵上了車,他們給我反戴著手銬到醫院透視完,再把我拉回拘留所,其中一個警察嘲笑說:“回去慢慢受罪吧。”

下午他們就開始灌食,捏鼻,掐腮,我拼命抵抗,吐了滿身。他們看灌不進去第二天抬來了“死刑床”,把我整個人“大”字型銬在鐵床上,再有幾個男犯人,按住我的頭、腳、手,進行插胃管灌食,我鼓足力量,拼命抵制,胃管從鼻孔搗進去,那滋味極其痛苦,血從鼻裏、口裏流了出來,眼淚不自覺的往出流,他們邊灌我就邊吐,最後連胃液都吐了個乾淨,就這樣每天插胃管,我都堅決抵抗,他們氣極了,他們軟硬兼施,目的只有一個毀掉我的意志,抓我的李副科長說:“我告訴你,你再絕食也別想放你出去,你就是死在這裏,我們又有文章可做了,又一個煉法輪功的自殺了…”有的警察說:“你的勞教早就批下來了,勞教三年,很快就過去了,你還是快吃飯吧,何苦遭這個罪…”我知道他們的險惡用心,到了第三次給我透視時,這回醫生給我前面、側面都拍了片,過了一會兒,醫生叫了兩個公安到屋裏,大約半小時出來了,從他們的臉上,我知道了事情的嚴重,回到拘留所第二天一大早,他們就叫我親屬把我接走了。這次在拘留所整整關了我九天,也是我絕食抗議了九天。

法輪功修煉真善忍,教人向善,修煉者能達到身體健康,其一言一行又能帶動人類道德回升,國家本應該支持,可是江XX政治流氓集團不但不支持,反而殘酷的鎮壓,非要把上億的好人推到對立面上去,在此我們控告江XX犯有滅絕種類罪,酷刑、剝奪信仰自由等罪,同時我們堅信美國聯邦法庭會主持正義,行天理匡扶人間正義,再現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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