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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呼籲國際社會營救被大陸勞教所劫持的姐姐鄭州
文/加拿大公民 鄭君
【明慧網2003年2月27日】

姐姐不應該被關押

我的姐姐鄭州因為修煉法輪功而三次被非法抓捕。2001年10月她再次被帶走判勞教,至今已經一年零四個月了。在這個過程中她和她的家人遭受的身心折磨與摧殘,是常人難以承受和難以想像的。

她96年開始修煉。在最初的日子裏,她用了近兩個月的時間反覆閱讀《轉法輪》,經過一番認真的思索,她選擇了修煉的路。

她煉功學法都很精進,以至在不短的時間裏身心受益。有一次她幫我媽買麵,一袋麵粉200斤,她扛起來就走,穿過兩條大街,大氣不喘地送上四樓(那樓層比一般高),對我媽說:您說放哪咱就放哪。

母親病重後期,需要每天送醫院治療。這來回四樓抬上抬下就落在我姐身上,三個男人看著都一籌莫展。我媽臨走前說:我能活到今天全托大法的福。家庭的重擔幾乎她一人承擔,那時還遭跟蹤監視,還要講真相印傳單。在重壓之下,她時刻把自己當作修煉人,清醒地處理遺產事宜,她付出最多,但分文不取。

她有個小本子記錄著所有親戚朋友,朋友的朋友,朋友的兒女,親屬的兒女的狀況。哪些人經她講真相,明白了;哪些人還差點。由於條件的關係,她不能及時地看到明慧網和新經文。她說:我所做的一切就憑一個信。在那嚴酷的日子裏,親朋好友看到她的言行,無不盛讚她的品行,而沒有一個站到大法對立面的。

姐姐有個非常美滿的小家,丈夫和她早期同在一間工廠工作,是工廠裏少有的技術能手,業務骨幹。他們的一項技術發明,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就獲法國尤裏卡金獎。姐姐的公公婆婆是高級知識分子。能幹的婆婆退休後幾乎承擔了全部的家務,使她有更多的精力照顧他們的兒子,使他成為一名品學優秀的醫大學生,在就業萬分困難的年代被一間著名的腫瘤醫院研究院錄用。

姐姐天資聰慧,初中時就是全年級數理化第一名,又能歌善舞,常常領一幫同學來家裏練舞。從小幫我媽洗衣煮飯,照看弟妹。記得她常給我們講些做人的道理:一個聰明人善於接受別人的教訓,笨人只接受自己的教訓,傻瓜是誰的教訓也不接受。

99年迫害開始,一夜之間骨幹輔導員都被抓了去。姐姐立即行動起來組織轉移了一批大法書籍,上訪,印發真相傳單。她三次被抓,被開除公職。家庭受到24小時監控,電話遭竊聽。她的家被抄,兒子常被劫持訓話。丈夫說:「一年中加起來能見到她兩個半月就不錯了。我親眼所見她煉功後身體的變化,一心向善所帶來的家庭和睦,我從來就支持她。而這無端的鎮壓造成我妻離子散。」

2001年10月她被安上「擾亂社會治安罪」再次被帶走,勞動教養。在那裏被強迫超時勞動;由於長期的營養不良,使得她嚴重缺鈣和視力下降。織毛衣常出錯而改熨衣服,手上燙的全是泡。親人見到她,說她瘦小到已經無法找到一件合適的衣服了。

姐姐是個修煉中的人,一心向善,慈悲寬容。一個努力向善,按照真理標準做好人的人,還要往哪裏轉化呢。回顧她的往事,沒有一條構成犯罪,沒有一個理由被關押勞教。好人不應該被關押在那裏!

家人上訪,據理力爭

姐姐在2001年10月被帶走後,音訊全無。我的姐夫便開始了上訪找人的歷程。從街道到片警,從派出所到公安局,從區政府到市政府,從地方法院到市中級法院及各級610辦公室。不久我的弟弟也從加拿大趕回北京一道上訪。

他們每到一處,擺事實講道理,歷數政府部門非法關押非法綁架非法判勞教的種種不法行為。他們天天上訪,天天打電話,他們在寫給北京市公安局信訪接待處的信中說:「因練法輪功,鄭州於2001年10月第三次被抓走,去向不明,兩個多月裏家裏沒有她的任何音信,與家人無任何形式上的聯繫,我們有理由認為,她與家人通信聯繫的權利被剝奪了,這是違反聯合國人權憲章的行為。」當他們向派出所了解鄭州的下落時,被告之:「法輪功家屬無權過問案情」(北京西城區甘家口派出所內牆上張貼)而不予答覆。這是剝奪在押人員家屬的人權。我們不禁要問:為甚麼不能過問?為甚麼不能公開法輪功人員的案情?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事呢?

在鄭州的《勞動教養決定書》寫著甚麼:鄭州夥同黃XX,窩宿外地法輪功人員XXX。事實上她只是幫助來自外地的熟人電話聯繫住處。任何人幫助他們來京的朋友問一下住處這能算違法嗎?當家屬向派出所所長解釋這條罪狀不成立時,所長還無理攪三分地說:就是沒有這條照樣判她一年半。他這樣說根據甚麼呢?當家屬問到能否請律師時,答覆是:「能,據我所知,兩年來還沒有一個律師敢為法輪功辯護的。」如果這是真的話,那以法治國豈不是一句空話?

家屬來到市公安局信訪接待處反映情況時,接待人員還說:「通常都是電話接待的,我親自來見你,已是給你老大的面子了,我不知道鄭州的情況,可以幫你查一下。這已經是額外為你們做的了。」任何家屬都有權向執法機關了解和反映情況,電話接待本就不妥,人被抓走兩個多月,通信電話的自由被剝奪的情況下,家人想了解一下情況不應該嗎?我們作為家屬不需要甚麼人給甚麼面子,只是要求我們家屬被公正的對待。

通過大量的走訪,我們來到了勞教所,當我們向負責人了解姐姐的情況並向她解釋《勞教決定書》中與事實不符的問題。回答是:人剛來,我們只了解她來勞教所以後的情況,對來前的情況不太了解。究竟由誰來解決這些不合理問題呢?

我們終於見到姐姐了,精神還好,身體明顯不如從前(因為不准煉功),姐姐曾經車禍雙腿受傷,通過煉功,身體全好了,脾氣也好了,她總說:凡事要先想到別人,要先人後己。我們看到了她煉功後的積極變化,是法輪功給了她健康的身心。我們不禁要問:不准煉功,她的健康誰負責任?我覺得政府也應該聽聽煉功人和家屬的聲音,客觀的對待法輪功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與姐姐的談話中,我們發現,家屬手裏的判決書和給姐姐判決書內容不一樣。這更加看出此案的冤情。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沒有甚麼事實證明法輪功人員他們幹了甚麼壞事。只知道有很多高級知識分子和國家幹部都在練法輪功。希望各位領導能明查此事。給我們一個公正的答覆。希望國際人權組織介入此事。還好人一個公道!」

能找到鄭州能見到姐姐,是國內親屬和海外親屬正念正行共同努力的結果。他們始終不同意對姐姐的任何判決,他們始終認為好人不該被關押,他們每到一處都大讚法輪大法給家人給社會帶來的好處。姐夫說:我親眼看到太太學了法輪功身心的變化,我就支持她煉法輪功!公安辦事人員理屈詞窮處處迴避躲閃,最後在他們正念之下最終讓他們見到鄭州。這之後到目前基本保證每月讓家屬探望一次。

新一輪的迫害 新一輪的上述

初到勞教所接待室,滿牆的電視監視器從不同角度收錄著每個探望和被探望人的一舉一動,管教跟隨其後,(其中一個是馬三家勞教所調來交流迫害經驗的)發現任何可疑可隨時中斷取消探視。親屬提出不服關押時,回答說:我們就管來後的表現,其他不管。

很快,家人了解到:在中國,勞教所已成為一個龐大的勞教管理行業,每年有十幾萬人被關押和釋放,有三成以上勞教管理人員以此行業為生,養家糊口。它們把不夠條件和不夠年齡的人抓進去,強迫超時間勞動以榨取高額利潤。這就是他們不管來前原因,只管來後表現的因由。

這種情況隨迫害法輪功而進一步惡化。江xx挪用鉅款在全國建立」洗腦基地」,挪用鉅款監聽法輪功學員電話。全國警力,各單位,街道派人跟蹤,看管,監視的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至少有幾百萬。這些人一年的開支(工資,獎金,加班費,懸賞費)有幾千億元。這些錢來自於人民的血汗。

進到勞教所姐姐就被掛上了「嚴管」的牌子,強迫每天超時間體力勞動和洗腦,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不久就出現體重減輕,嚴重缺鈣,憔悴,視力下降等症狀。家人去看她時,發現她手上燙的全是泡,身體瘦小到找不到任何一件合適的衣服,而精神上的折磨更令人恐懼,常常不讓睡覺,接受長時間洗腦,強行灌輸顛倒黑白的歪理邪說,苦不堪言。

家人看在眼裏急在心上,不服關押積極上訴。按照99年新法規定:刑事問題關押不得超過15天,更無理由判勞教。然而,區級法院駁回上述,中級法院駁回上述,高級法院駁回上述說:是不符合新法規定,但是按照58年勞動教養法仍可關押一年半。家人據理力爭:按照大法管小法,新法管舊法,新法一出58年舊法就應被廢除。邪惡卻說:58年的勞動教養法就拿來對付你們法輪功。所長還氣急敗壞地找到姐姐說,你的家屬太厲害弄得我們無法工作。由此變本加厲想方設法加重迫害。新年前後,我們寄往勞教所和北京家人的所有信件被扣。到底是誰在違法,誰在踐踏人權不非常清楚了嗎!

在不久前的網上,我們看到這樣一篇文章:一位哈佛畢業生的母親被關押在與我姐姐同一勞教所內,受盡酷刑折磨關入水牢,大字綁在床上等圖片,我們非常擔心姐姐是否遭受了同樣痛苦?我們決不能容忍親人再受這樣的折磨。

我們再次向各國政府,國際社會,所有善良的人們呼籲:幫助營救我的姐姐,幫助我們再次擁有一個完整的家,還她兒子一個完好的母親,還給我們的姐姐!

同時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呼救,請幫助我們查清迫害我家人的罪魁禍首,請幫助我們追查直接折磨迫害我親人的惡人,請幫助追查迫害導致上千法輪功修煉者死亡的兇手,將元凶繩之以法!要兇手償還血債!讓冤魂得以安息,讓我們的親人回家,讓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家庭團聚!

當日前一篇文章: 「全球緊急營救交大法輪功學員委員會」成立
當日後一篇文章: 台灣法輪功學員就入境被阻一事致信香港入境處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