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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全球法輪功示威抨港府箝制自由
【明慧網2003年2月25日】(中央社.香港訊)香港法輪功二十三日抨擊香港特區政府粗暴對待台灣法輪功學員,若干台灣法輪功學員抵達香港準備參加法輪功聚會時曾遭留置和種種不人道對待。

法輪功學員對於有四百五十名台灣法輪功學員上週飛抵香港欲參加國際法輪功交流大會和二十三日登場的遊行,卻有八十人於抵達香港機場時因「保安理由」遭到拒絕入境且隨後被遣返回台灣一事,深感憤怒。

法輪功學員指出,至少有九名遭拒絕入境的台灣法輪功學員指控說,當他們與入境事務處官員理論時曾遭到粗暴對待。

法輪功學員在致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董建華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一封公開信中,要求港府為「粗暴行徑道歉」和公平對待法輪功。

一名女受害人表示,當她被強制護送上飛機時,雙手和嘴角受瘀傷。她告訴法新社說:「有八名鎮暴警察用一條毯子將我裹住,一名目睹此情景的空服員告訴我說,她從未見過警方對平民採取如此粗暴手段。」

約二百五十名法輪功學員二十三日集聚在香港入境事務大樓外抗議,要求停止打壓法輪功。

法輪功一名女發言人說:「我們的(台灣)學員抵達時皆持有合法簽證和護照,且無(犯罪)前科,因此我們不明白為何他們會遭到拒絕入境和留置,且在被遣返前約長達十二個小時未獲提供食物或通風設備。」

台灣當局二十二日強烈抗議香港政府不人道對待台灣人民的不友善舉動。但未證實遭拒絕入境人數的香港政府發言人否認有任何不當舉措,聲稱當局已採取克制手法處理。

一名法輪功女學員表示,她擔心擬議中的香港反顛覆法實施後,法輪功將會遭到更嚴酷打壓。港府正著手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顛覆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行為。

當日前一篇文章: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關於成立“追查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的通告(圖)
當日後一篇文章: 蔡耀昌:反23條是香港人在此歷史時刻的責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