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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外長回答丹麥議會外事委員會主席就香港23條提出的質詢
【明慧網2003年2月21日】以下是丹麥議會外事委員會主席 JAN SJURSEN (延.修而森) 就香港23條向丹麥外交部長提出質詢,以及丹麥外交部長的回答。

外交部
質詢問題45:

請部長對所附的信件作出評論,並詳加說明丹麥和歐盟就有關「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問題上,已對中國採取的回應。

回答:

歐盟已經向香港政府當局表達對於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提案一些重要事項的關注,就此問題,歐盟也廣邀大家討論這個提案,並要求有關當局對各界提出的看法做出回應。歐盟強調就第二十三條的立法絕對不能改變香港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權利的現況,特別是歐盟更加明確的針對有關第二十三條對於媒體和信息發表、構成犯罪的非常廣泛定義、以及建議禁止香港組織與中國被禁的組織結盟等的影響,也表達關注之意。歐盟對於此議題的聲明如附件。

當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新聞簡報(2003年2月20日)
當日後一篇文章: 給香港市民提個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