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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紅眼石獅的故事所想到的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14日】紅眼石獅的故事在真相光盤中的出現機率較多,可見大家對這個故事的感受也很多,我認為這個故事最有說服力的一點就是:不但要相信神說的話,而且不能用人的觀念去給神說的話加條件。故事中神沒有說必須是自己變紅還是人為染紅的,只要紅了,那麼就到時候了。

當我第一次看這個片子時,當看到幾個青年在惡作劇時,還在想,這種情況,老太太該怎麼對待呢?人為染紅的算不算呢?可老太太想都沒想,就按照神所告訴的去做了,其實我當時不自覺中就下了一個判斷:這種染紅的不算,並不是神所說的變紅,曲解了神的話。可現在仔細一想,我的判斷根據是甚麼呢?其實就是人生中養成的觀念。

這個故事使我想起一件事,那還是在很早的時候,師父在《轉法輪法解》的《在廣州講法答疑》中講過一句話,“宇宙中的一切生命都沒有功身”。當時我悟到,如果宇宙中的生命都沒有功身,那師父有功身,師父只能在宇宙之外。這個結論使我也很驚訝,又仔細分析一下,只能是這個結論。在小組交流時,我說出了我這個想法,當時有同修說師父指的可能是小宇宙,有的認為師父指除了自己之外,輔導員說:“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能說,我們不能去想師父的層次,是對師父不敬。”其它同修都覺得我這個悟法不可思議。現在想來,這些解釋都是出自於人的觀念,都是用自己的觀念給師父的法加這樣那樣的前提條件,而師父的原話是無任何條件的。直到後來師父在新加坡講法,才對這個悟法有了肯定的答案。在此我並不是想表明自己與同修悟的如何,只是想說,我們在悟法理中遇到和自己觀念有矛盾的時候,往往不自覺的選擇了觀念,而且為了不否定法理,又自圓其說地給法理加了前提條件,從而能“順理成章”地解釋自己的觀念,其實這都是提高上的障礙。

這件事雖然過去很久了,但幾年後的今天,我們能否真的不帶個人觀念的去理解師父的法了嗎?

師父給我們講了一個修煉人跳進酒壺裏去的故事,我理解是告訴我們要相信師父,並無條件的按師父的要求去做,那才是最好的,而不能用自己層次上的觀念去判斷可行不可行。

如果今天換成我們面對這件事,我想大家都能毫不猶豫的跳進酒壺裏去,可今天師父讓我們做的不是跳進酒壺裏了,而是“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們有多少同修能無條件地去做呀?

我有一個同修被關在馬三家,雖然很堅定,一直沒有轉化,但沒能真正做到“不配合”,還有一個同修多次去看過她,給她傳進去經文,鼓勵她,也做得非常好,可當我希望她能把師父的要求也轉告那個同修並提醒她按師父的要求做時,這位同修說:“你不知道裏面的情況,她能做得這麼堅定,已經十分不容易了,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我們不能再要求她怎麼做。”我覺得這就是用自己觀念給師父的法加前提條件的代表型事例。

師父原話是怎麼說的,就應該怎麼去做,而不能用自己的觀念去衡量可不可行,師父並沒有說甚麼條件下除外,反而是很明確的說“任何環境”。在我們的觀念或心性與師父的要求有差距時,我們能否無條件的按師父的話去做,這不就是能否堅信的問題嗎?其實也是悟性問題。這跟能否堅定地跳進酒壺裏不是一個道理嗎?

而且師父這句話也不只是對獄中弟子說的,是對全體大法弟子講的。處處都有邪惡的迫害,我們在外面做真相中,在洪法中,在請願中,都要無條件的按這句話去做。

而且師父對我們不只這一個要求,師父每次都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們要多學法,而不是等我們悟到了學法就像甚麼甚麼一樣重要後才去學法。不要等自己理解了之後才去做,而沒理解前就不做。

師父還告訴我們“所以講真相的事每個大法弟子都得重視起來,這是你們最應該全力做的最偉大的事。”(《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而且告訴我們“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已經打消了我們的顧慮,那麼我們是否按師父的話在盡全力講真相呢?寫到這兒,我自己也感到慚愧,僅這兩點要求我都沒有真正的達到。

師父說過對神不用講這麼多話,只要說一個字,他們就能明白那一層的法理。那隨著我們修煉的越來越成熟,我們是否也應該按這個神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呢?

師父在近一時期的幾次講法中都講到“如果有必須講的,我一定要跟大家見面,告訴大家怎麼做”(《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因為我要有必須講的事情跟大家去講的時候,就是告訴大家應該怎麼樣去做了”(《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我理解師父所要講的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師父不想落下一個弟子,如果我們整體在心性上還達不到這種堅定,不能無條件地按師父所講的去做,那師父能講嗎?師父一直在等我們的心性提高上來呀!直到像一個真正的神一樣。

個人悟法,僅供交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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