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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調遣處和新安勞教所的遭遇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11月28日】我於1996年有幸得遇法輪大法。得法之前我一身的病:高血壓、心臟病、頸椎病、關節炎——手關節腫的夏季也不敢用涼水,是法輪大法救了我。我沒有文化,但我能看《轉法輪》,我按照李老師講的去做,遇到矛盾向內找,不斷地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由於我不斷地學法煉功,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心性,一年之內我的病都好了,每天心情愉快,家裏甚麼活都能幹,也給我們家庭帶來了歡樂。

1999年7月,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我看到電視播放的誹謗大法、誣蔑師父的事與我看到的和體會到的不一樣,所以就以各種方式向中央反映情況。為此,我於2000年11月被拘留並被判勞教1年。2001年的大年初一我被送進“調遣處”,當時我的身體沒有不舒服的感覺,可是惡警非讓我吃藥。我就問他們:“給我吃的甚麼藥啊?!”惡警郭××惡狠狠地說:“少廢話,就是毒藥你也得吃。”我想:我也不想自殺(自殺是有罪的),我為甚麼要吃毒藥?再給我吃我就不吃。這個姓郭的惡警就帶領四個吸毒的勞教人員給我灌。他們把我按倒在地,壓著我的腿、胳膊,然後捏著我的脖子撬我的嘴給我灌,當時我真的快喘不上氣來了,難受極了。把我的牙也撬壞了,滿嘴是血,這裏有甚麼法制?!有甚麼人權?!就是一幫土匪!我這樣說他們一點也不為過。他們折磨得我當時起不來,那惡警就從我身上踩著過去,一次一個警察穿著皮鞋踩到我的臉上。還有一次在院子裏碰到惡警郭××時,因我沒低頭,他上來就打了我一個耳光,我又朝他笑了笑,他氣急敗壞的又打了我一個耳光,嘴裏還不乾不淨地罵著。我在“調遣處”十八天,天天受灌藥之苦,還得完成所謂的勞動任務。本來我進去的時候身體好好的,離開的時候已經被它們折磨得很虛弱了,血壓250,頭暈得不能轉動。

但到勞教所後,我的身體更不好了,血壓最高時達到250,生命十分危險,經常臥床不起,稍有一點精神就得參加勞動,但一幹活就累得十幾天不能起床,經常被送到醫務室診治,又開始大把吃著從家裏送來的藥。但是血壓稍好一點又升上去,比煉功前身體還差。她們怕我死在勞教所裏,在我還差八天期滿釋放時急忙給我辦了保外就醫。但要求我保外就醫期間每星期去所裏彙報所謂的思想情況,我只好在期滿前一天抱著病痛而虛弱的身體在當地“610”的“監護”下往返一、二百里的路程去勞教所彙報,第二天再去辦理正式解教手續。這就是我所得到的 “教育、感化、挽救”。勞教所牆上掛著“教育、感化、挽救”的大牌子。我心想:這不是騙人嗎!只能騙那些參觀者。我們是假象背後真實情況的經歷者與見證者,只有我們知道裏面的真實情況!

我是個良民百姓,50多歲了,做夢也沒想到我會成為“專政”的對像,我不就是說了幾句實話嗎。我想:警察為甚麼這樣狠,這樣無法無天?現在我明白了,原來江××內部下達了命令:要從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所以警察才敢這樣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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