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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大法弟子宋永華被延邊和龍看守所迫害致死
【明慧網2003年11月23日】延吉市大法弟子宋永華於2003年被非法判10年徒刑,於2003年10月30日被延邊和龍看守所迫害致死。

宋永華,女,45歲,延吉市人,95年春得法。99年11月9日進京上訪被拘留15天放出,後來沒過多久因表示繼續上訪又被非法拘留,因絕食放出。2001年11月23日在資料點被抓。被抓後遭到了殘酷的迫害,據人講她的手臂好長時間不能自理。宋永華在看守所關押期間身體狀況一直不好,患有嚴重的甲亢同時伴有心臟病,身體非常虛弱,經常不能自理。大約2003年春天被轉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龍看守所。同年6─7月間被非法判10年徒刑。於2003年10月30日死於和龍看守所。在押期間宋永華的親屬一直在給她爭取保外就醫,可是卻一直沒辦成。這是江氏集團欠下的又一筆血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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