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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製作真象材料的建議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11月22日】

1、建議《明慧週刊》在排版時,每一部份的內容斷開,另起新頁。因為《明慧週刊》裏面的內容很全面,有的適合給常人當真象材料看,有的內容不適合,所以每一部份的內容如果是分開的,學員看完以後,可以根據不同的人,把《明慧週刊》拆開給不同的人當真象材料看。

2、因為有的人看到傳單和小冊子,沒有仔細看就撕了或者扔了,所以建議在真象傳單或小冊子首頁上能寫出以下序言:

我們為甚麼送給你──

一張張傳單,一張張光盤,我們冒著被抓、坐牢的危險,在為你而做,一次次的送給你。在江澤民集團不公正的打壓下,我們只能用這種方式,讓你明白我們被迫害的真相,讓你明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我們不要你一分錢、一件物的回報。想一想,已經送到你眼前了,只需要你看一看還難嗎?千萬不要撕、毀、扔,因為我們知道,你扔掉的是美好、福分,所以勸君不要誤解我們的善意,不要拒絕這送到你手中的善緣,放下所有的顧慮,看一看吧,你就會一目了然。請珍惜大法弟子自費製作的真相資料,相互傳閱,會給您以及您的家人帶來福分和生命永遠的美好,請相信我們的肺腑之言。

當日前一篇文章: 打印裝訂小技巧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新聞簡報(200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