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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大法弟子新聞寫作的基本要求(2)
文/蘇珊
【明慧網2003年11月13日】(接上文)

三、新聞寫作的語言

1、用詞的準確性

用詞的準確性直接關係到新聞的真實性,所以在用詞方面,要充份注意,記者本身誤會詞義或者用詞過輕過重,都會造成報導失實。

比如新聞稿中常用的「說」,就可以有很多近義詞可以表達,但這些近義詞的感覺和內涵多少是有差異的。比如「指出」的語氣就比較決斷或者權威,而「稱」、「表示」、 「談到」則比較平淡, 「承認」、「暗示」、「保證」、「斷言」則會讓讀者對說話人的語氣和態度產生不同的、帶特定角度的理解。如果說話的人只是「說」,而報導用詞是「強調」,那麼讀者很容易受到影響而誤會說話人事實上的語氣和用意。

2、不用空洞無物的套話

在中國大陸長大的人,無可避免地被灌輸了很多意識形態方面的東西,加之受無神論思想影響很深,因此說話、撰稿時會不知不覺地帶出「紅八股」文體和一些「假、惡、鬥」的心態。比如開會必是「團結勝利的大會」,做成一件事必是「在……方針的指導下」,評述一件自己不贊成甚至反對的事,常會帶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的心態,99年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以來,更是「消滅」、「掃蕩」、「你死我活」地鬥恨鬥惡,把說話難聽、不講理、嗓門大、敢公開歪曲事實、造假,當成了可炫耀之物。

這些東西是社會上的毒素,如果我們大法弟子不注意淨化自己的思想和語言,寫文章時人心被帶動,也表現出這類不好的東西,則會在常人感情上引起反感,他們的觀念馬上會讓他們認為這是兩邊在吵架,在搞宣傳攻勢,(註﹕在西方社會,「宣傳」和「新聞報導」「報導事實」是兩回事,使用「宣傳」時多含貶義甚至否定意味)從而阻擋了他們對事實的認識,沖淡了我們講真象的效果。

3、文句簡明、清晰

新聞的讀者是社會大眾,而且現代社會很多人看新聞時都是急性子的,長的、難的新聞可能看了兩眼、沒看懂就放棄了。針對這種情況,寫作新聞稿件時,不但句子要簡短明瞭、直截了當,而且句子之間的組合、段落之間的組合,也要給人清晰明瞭的感覺,這樣大眾讀者看了馬上就懂,不必反覆閱讀,更無需分析長句複句中主謂賓和各種定狀補的關係。很多人看新聞有休閒、消遣的成分,如果搞成語法測試,可能這些人就失去了解真象的機會了。

當然,要寫出文句簡明清晰的新聞稿,首要條件是作者本人要思路清晰、了解所寫的事件和自己寫這件事所要傳達的信息,這樣才能用文字把讀者直接帶入事件的核心、得到應該得到的信息。

以2003年3月「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在日內瓦舉行大型請願活動」一文為例。這篇報導講的是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為反迫害而第四次來到日內瓦,在聯合國人權會議期間舉辦大型活動以示和平請願這一事件。文章的第一自然段是這樣寫的:

「第59屆聯合國人權大會3月17日在日內瓦開幕。為了引起聯合國對中國政府[江氏集團]殘酷鎮壓法輪功的關注,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一如既往,在人權會議召開的第一天,齊聚瑞士日內瓦,向世界各界人士發出呼籲,希望共同制止中國政府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來自四十多個國家的上千名法輪功學員17日在日內瓦舉行了遊行請願,遊行隊伍聲勢浩大、肅穆壯觀。」

這段文字作為導語,本身所帶信息感很強,這是好的方面,但因為敘述不夠精煉,而且加入了比較空洞的和重複的套話(「一如既往」、「聲勢浩大」、「齊聚日內瓦」),而不是用事實或者被報導主體的話來表達要點,所以沖淡了報導的閱讀效果。

如果根據文章本身自帶的內容調整一下,比如改寫成:

「3月17日聯合國人權大會開幕之際,來自四十多個國家的上千名法輪功學員代表在日內瓦舉辦遊行和新聞發布會。瑞士法輪大法協會發言人馬爾維說:‘這場迫害已經使成千上萬人的人們成為受害者,並使千百萬家庭遭受痛苦。’這是99年以來法輪功學員第四次彙集日內瓦呼籲中國停止迫害。」

這樣就比較客觀、中性,對讀者來說,應該會好讀一些;並且對大陸官腔有逆反心理的人也不會在看到事實報導之前就受到觀念衝擊因而失去一次了解情況的機會。同修如有興趣可以用這個報導中提供的事實和信息自行練習改寫,應該還有更好的寫法。角度和立意的重點不同,寫法也應該不同。

4、少用形容詞等表示作者主觀判斷和感情色彩的詞彙

用很多形容詞、未確認的數字、連續出現的感嘆號等來渲染和誇張事實,是作者主觀感情色彩和價值判斷的反映,不但會導致報導失實,而且往往會起到事與願違的效果。世人大都認為自己有足夠的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力,不願被灌輸與說教,所以當其感到文章中被作者加入很多主觀因素及感情色彩,卻不能提供足夠的事實即客觀信息時,就會覺得不愛看你寫的文字。這個思路問題一定要注意。

在具體用詞上,同一個詞,比如動詞「參加」,有很多近義詞,可以說「出席」、「到場」、「光臨」但含義上有重有輕,有的比較隨意,有的則比較鄭重。如果是五百多人參加的遊行,就不能因為想推薦這件事,而主觀估計成「近千人」並當作事實來報導。

5、用語儘量莊重得體

新聞的權威性和莊重感不但從行文的嚴謹、真實性方面表現,也是用語是否得體莊重造成的。在常人社會中,莊重、得體的新聞稿件對讀者來說,容易產生值得信賴的感覺。

比如報導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時,「遺體」是比較中性的,而用「屍首」就顯得不夠莊重和尊敬,用「肉身」、「身體」對大眾讀者來說則不夠明瞭和準確。

6、數字、動詞、字數

準確數字往往很能引起讀者的注意力,如果使用得當,會非常有助於說明問題。但要注意的是,在處理數字時要講清背景,才能賦予數字以意義。比如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如果不交待事件期限,還未了解真象的人們不會自行認識到迫害的殘酷與營救的迫切性。

新聞報導不能用文學手法打動讀者,那麼動詞就成了利器,能使得報導內容更加生動、形像、不千篇一律。

文字敘述的簡潔與字數有很大關係,能用五個字說清的事就不要用十個字,否則信息量沒有增加,只是增加了累贅感和不專業感而已。當然,節省字數的大前提是要敘述清楚,如果為了省字而沒有把事實敘述清晰,那就本末倒置了。

比如標題「大法弟子李建侯被四川德陽監獄迫害致死案更多事實」用了二十三個字。其實既然是事實補充,那麼必然有前文報導,那麼「大法弟子」 、「四川德陽監獄」(至少「四川」二字)在前文中必定有清楚的交待,單純將續文標題字數減少為十七個,「李建侯被德陽監獄迫害致死案更多事實」能說明同樣問題。如果進一步看看文章內容,則會發現「前南充市政協委員因修煉被迫害致死案續文」這十九個字,能給讀者更多有用信息,字數也較現在的標題簡短。

7、注意用詞的統一和對讀者的體諒

內外有別,主要原因之一是圈內和圈外的人對真象的了解和接受能力是截然不同的。新聞報導的讀者主要是世人,也就是說對外的,那麼用詞上要注意採用既不違背大法原則、常人又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詞彙。比如大法弟子之間常用「同修」、「弟子」、「學員」等稱呼,我們自己都明白這些詞彙的含義,但對於沒入門修煉的常人來說,這些稱呼不但會顯得陌生遙遠,而且不容易理解其含義,那麼面對常人時,最好「法輪功學員」、「法輪大法修煉者」等更平易近人的說法。

用詞的統一也很重要。同一篇文章中對同一事物的稱呼,如果用意相同,就要採取相同的說法。數字的處理也是如此,如果採用阿拉伯數字,就統一使用阿拉伯數字,如果採用中文數字,則要各處都使用中文數字,否則會使文章顯得凌亂、不齊整。

有些詞彙可能是大法弟子都熟悉的專用名詞,本身就是許多重要真像信息的集合。有些同修可能覺得迫害已經持續四年了,我們的講真象也持續四年了,人們對真象的了解也應該達到相當程度了,所以有時候會想當然地像對了解真象的同修說話那樣寫新聞稿件。其實,四年來的確有很多真象廣為人知了,但我們的新聞主要是為了需要了解和進一步了解真象的人們而寫,特別是那些需要了解基本真象的人們,所以要注意把常人讀者的特點放在心裏,適當地多說一兩句話或者直接加入註釋作為說明,講清真象、揭露邪惡、消除疑惑,會讓整篇文章更好地達到傳達信息的效果。

另外,我們的文章也在為人們提供新視角、新思路和純正的理念,但我們面對的是複雜的讀者群,比如說,有的是第一次來看,有的已經跟蹤一段時間了,有的是支持的,有的是誤解的,有的是觀察和研究我們動向的,有的是有疑惑的,有的是別有用心來搞斷章取義的,有的是特務在為進一步迫害收集情報的,如此等等,所以用詞上也要注意深入淺出。比如要考慮到無神論讀者的特殊心理障礙,而不要用常人容易誤解的表達方式,否則反而容易被邪惡利用來鑽空子。

大法的內涵和修煉的道理決非不修煉的人看幾篇修者文章就能明瞭的,所以不能揠苗助長,急於求成,而是要注意用常人能理解的語言,站在體諒他們的角度,來表達大法在常人這一層他們需要知道和認同的道理。如果講高了,或者只會用專用詞,卻沒有考慮對方不了解真象以及容易受情感和觀念左右的特點,反而會把人推開。如果此人只有一次機會讀到我們,那這一次機緣豈不是對其未來至關重要?所以我們一定要體諒常人讀者的處境,真正為他們的未來著想、為他們負責。

(待續)

當日前一篇文章: 法輪功引起德國查姆市媒體和民眾的關注(圖)
當日後一篇文章: 給寫文章及提供惡人惡報事例的同修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