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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雖然不是宗教 仍有結社權利
【明慧網2003年1月18日】據南華早報2003年1月15日報導,受到北京不常有的批評後,台北市長馬英九說,雖然一些人不把法輪功當成是一個宗教,“他們仍然可以作為自由的社會的一部份享受結社的權利。”

報導說,馬先生說:“在台灣,我們沒有看到有任何跡象表明法輪功是可怕的X教。只要他們在法律範圍內運作,不打擾別人,不損害公共利益,他們對我們沒有任何威脅。”

他說:“宗教壓制實際上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份,作為中華文化的繼承人,大陸真應該更加寬容。”

他說,雖然一些人不把法輪功當成是一個宗教,“他們仍然可以作為自由的社會的一部份享受結社的權利。”馬先生說政府不干預類似組織是更明智的。

報導還說,馬先生說,新華社發表一篇社論,聲稱“某個台灣政界人士”呼籲對該功法的容忍而“傷害兩岸關係”,對此他並不感到意外。

當日前一篇文章: 德國弟子:法輪功洪傳的神奇
當日後一篇文章: 台灣東森新聞報:高雄觀音流眼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