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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縣警察刑訊逼供,受刑者常昏死多次
【明慧網2002年8月31日】河南省南陽新野縣國保大隊經常內定刑訊名單,一個個的傳喚、誘騙、關押、刑訊逼供,惡警們怕人知道真實情況,在遠離城鎮的崗南田野裏私設公堂,動刑逼供、騙供、誘供。把法輪功修煉者劉春娥、劉中華關押在此刑訊七天七夜,被打得遍體傷痕,全身烏青發腫,雙目看不見東西。

惡警對南陽到新野的楊得州更是大打出手,用刑五天四夜,受害者還有那英、齊祖琴等十多人。

惡警對法輪功學員抬手就打,張口就罵,用刑的方式還有:用手鉗夾指頭,小竹棍抽打手背,帶上手銬、腳鐐,然後將兩手銬在小腿前,使胳膊彎和腿彎平行,用碗口粗的大木槓穿入,露槓子兩頭,兩人用力往下壓,不到一分鐘就使受刑人大汗淋漓,全身衣服馬上濕透,使人內臟器官馬上錯位,嘔吐、劇烈疼痛,在用刑中使人昏死過去,用涼水澆醒後再用刑,用刑少則一天,多則達七、八天。可想而知受刑人昏死過去多少次,受刑者吃不下飯,睡不了覺,痛苦不堪。

暴徒們不僅在肉體上摧殘法輪功修煉者,而且還瘋狂榨取錢財。以國保大隊長李彥甫、副隊長李賓為主,向法輪功學員高額罰款,從五千元起,一萬、二萬、三萬、五萬不等。孟照奇,三年被罰款四萬多元;王乾坤,被罰款二萬多元;副隊長李賓一次就罰款趙文玉十萬元,趙被榨得傾家蕩產。因再無油水,他們仍不甘心,將趙夫婦二人抓進監獄,殘酷折磨。趙受刑七天七夜,昏死過去七次,每次惡警都是用涼水噴醒後再用刑,十分殘忍,家中只留下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無人照管,很可憐。

這幫幹警巨額罰款後,從來不出示任何收據。據悉他們已向法輪功學員罰款在130萬元以上。他們用這些錢購置小轎車,吃喝玩樂。李彥甫、李賓到處揚言:“不弄錢我們咋搞辦公環境,咋坐轎車,咋超過第一流的玩樂標準?”他們還暗示法輪功家屬給他們送禮,有一次一家屬送的禮沒滿足他們的標準,李賓就直追到家中索要。

有一天一個滿頭白髮的老婦手拄著拐杖,艱難地走向國保大隊向他們說:“孩子,我這年紀可以當你們奶奶了,我說句心裏話,我們沒有錯,都是好人啊!”可是那些沒人性的惡警拍案吼叫:“爺爺沒錢一樣下地獄!”那意思就是沒錢不行。這些吸血鬼一語道破了他們的生財之道。

儘管這樣也改變不了大法弟子對法輪大法的堅定正念,不怕坐牢、不怕受刑、不怕打罵、不怕巨額罰款。心中只有一個信念:“法輪大法就是好。”大法弟子用堅定的信念抵制著邪惡的迫害,用自己的親身遭遇證實著大法。師父在《強制改變不了人心》中講:“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

善惡有報是天理,歷史必將做出公正的判決,法正人間已為時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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