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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勞教──中國特色的“法制”
文/張偉國
【明慧網2002年8月21日】 ([注]本網站所轉載的參考資料皆為非修煉界人士所撰寫,不一定和法輪功學員的認識相同。)

眾所周知,中國大陸的勞動教養制度,是以法律的名義踐踏法治的“法外之法”,近半個世紀來,勞教使用範圍之廣、受害人數之多,世所罕見;尤其是它不受監督制約的特色,作為各級司法行政當局為所欲為的“自留地”,炮製了無數的冤假錯案。在受害者中間流行著這樣的說法:寧願被定罪服刑從嚴處罰,也不願被送勞教“從輕發落”;其勞教場所的黑暗遠非正規監獄能比。勞教制度已經成為中國制度性的侵犯人權的標誌,國際國內的輿論批評譴責,早已是千夫所指,臭名昭著。在中國所謂的開放改革恢復和健全法制的過程中,要求廢除這種制度的呼聲不絕於耳。這裏就向大家介紹兩個案例:

其一是:以“抓除貪官是我人生最大的樂趣”的瀋陽中共老幹部周偉(70歲),因為組織“老幹部反腐隊”上報材料100多次(50多萬字),其中提出反腐敗問題的就有33次。在1998、99年,他就向中央舉報了原市長慕綏新、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原法院院長賈慶祥、原檢察院檢察長劉實等諸多官員;並帶領受害者到北京,向中紀委、公安部、國土資源部等舉報。回到瀋陽後,立刻遭到行政拘留,並被開除黨籍。第二年他因繼續舉報高級官員的腐敗案件,終於被判兩年勞教。在他獲釋之前,被他舉報的瀋陽主要官員腐敗黑幕大白於天下,並相繼入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並沒有人給周偉老人平反正名。周偉以他自己的遭遇指出:“勞動教養制度和司法不銜接”。

其二是,現年83歲的老人華酉臣,在1957年時被警察欺騙說是幫助找了一份好工作,一下子帶到勞改農場關押起來,這一關就是整整20年的勞動教養。對華酉臣勞動教養的原因,只是因為他曾經是國民黨抗日青年遠征軍上尉。華酉臣的一輩子就是因此被毀掉,他在勞改中落下渾身傷病,中國政府後來雖然承認錯誤,卻沒有對華酉臣經濟賠償,他勞教中所患疾病至今無能力治療。華酉臣表示有生之年的最大心願,就是促使中國政府廢除隨心所欲關押人的勞教制度。今年5月18日下午,華酉臣夫婦在前往天安門廣場抗議的途中,即被跟蹤的警察攔截並押上警車帶走,此後兩位老人又被施以24小時監管控制。

中國官方公布,自從在1957年開始實行勞教制度以來,共有350萬人以勞改的形式受到處罰。但是人權組織稱實際數位要高出很多,而且中共當局利用勞教制度不需經過司法程式的便利來懲罰異見人士,目前又被廣泛用於被取締的法輪功的成員。聯合國人權事務專員羅賓遜在訪問北京會晤中國領導人時,敦促中國取消勞教制度。中共官員自己也承認,中國的勞教制度在名稱,審判程式以及執行方面都需要改革,然而,中共對這一制度早已得心應手,並有上癮之嫌,從來沒有打算從根本上放棄,相反有報導引述中共司法部長張福森的話說,中共正在加緊立法程式,制定所謂的“勞教法”以鞏固這一勞教制度。

勞教,作為中國特色的“法制”,其實在本質上恰恰是反法治的,它的繼續存在暴露了中共政治體制無視人權內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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