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7月24日】為甚麼海內外法輪功學員都把江澤民稱為邪惡?大量資料表明,三年多來,江澤民把對法輪功的迫害當成國家頭等大事。在對法輪功歷時三年的迫害中,江澤民通過610恐怖組織向全國各級政府下達的一系列指令,他不遺餘力地推行這些所謂的“政策”已經三年。這些指令為各地不法官員和警察所執行,非常具體地體現了江澤民心目中的所謂“政策”的實際內涵: 1、“名譽上搞臭”──代表了江澤民心目中的“先進文化” 2、“經濟上搞垮”──代表了江澤民心目中的“先進生產力” 3、“肉體上消滅”──代表了江澤民心目中的“中國人民的利益” 與此配套的所謂政策還有: 4、“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江澤民心目中的“以德治國” 5、“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江澤民心目中的“依法治國” 江澤民的邪惡程度由此或可略見一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