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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礦難猛於虎 黑井誰之責
文/江迅
【明慧網2002年6月25日】BBC中國事務特約撰稿人江迅,2002年6月24日報導:中國大陸最新出品的26集電視劇《威脅》(四川映之傑文化傳播公司等聯合攝製),正引起社會關注,劇中揭露了一個隱瞞40餘人死亡的煤礦爆炸腐敗案真相。電視劇揭示了貪婪礦主人性的泯滅,揭示了官員腐敗和官商勾結的卑劣,也揭示了礦工的不幸、軟弱和愚昧。《威脅》雖是藝術虛構,卻是生活深刻的真實。令這一部電視劇走紅的,正是今年5月下旬山西省河津市富源煤礦21人死亡的透水事故曝光,正是6月2日新疆阿克蘇地區溫宿縣克孜不拉克煤礦7人下落不明的瓦斯爆炸事故曝光,也正是6月5日廣西南寧中級法院,對去年81人死亡的南丹“7.17” 礦難負責的原中共縣委書記判處死刑。

生命不該如此輕賤

先說富源煤礦,在透水事故發生前一個半月,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曾派人來檢查,下達“未經批准,私自開工,責令立即停止施工”的安全監察意見書,但煤礦並未因此停工一分鐘,直到事故發生,而繳納了罰款後,再沒有人來監督處罰的執行情況了。當事故過去了16天,記者聞訊趕到,事故真相和遇難礦工仍深藏40米深的水下,市政府官員對記者諱莫如深;沒有一個官員說得清楚,河津市究竟有多少小煤礦;一副市長竟說:“這煤礦根本沒有投入生產,井下可能有人,也可能沒人”;遇難者家屬被頻繁轉移住處;出事煤礦500米內的電話都被掐斷;公安與記者玩起“捉迷藏”;時有不明身份者在記者身邊游走。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煤礦法人代表能準確掌握政府部門動態,在事故發生後很長一段日子,他掌握著本應由政府掌握的主動權,結果,他將礦主送到公安局,自己卻逃跑了。

再說南丹礦難,時任中共縣委書記的萬瑞忠,事故發生後,千方百計防止消息洩露,向上級部門作虛假彙報,不及時組織搶險,而長期來利用職務便利,收取他人財物,非法所得268萬元人民幣,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終被判處死刑。同時宣判的有,原縣長唐毓盛被判處有期徒刑29年,執行20年;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和副縣長韋學光,分別被判處11年和14年。

真是滴血的煤。今年一季度,中國大陸僅煤礦就發生傷亡事故745起,死亡1182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發生9起,死亡177人。今年4月全大陸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更呈現嚴峻趨勢,發生事故125起,死亡329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起,死亡114人,超過去年整治前的月平均數。而6月20日發生的雞西市成子河煤礦爆炸,一次就有115人喪命。

2001年1至10月,全大陸煤礦共發生事故2378起,死亡4547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9起,死亡833人。11月後出現事故高潮,從11月14日到22日,短短9天時間內,連續發生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共死亡113人。2000年全大陸煤礦企業發生傷亡事故2863起,死亡5798人,其中,國有重點煤礦死亡1004人,比往年增加211人,上升百分之二十七。

難怪,五月中旬有媒體《天地人》公布了一項調查:誰的命最不值錢?結果高居第一位的是礦工,其次是建築工、煙花工、現代“包身工”、職業中毒者和“過勞死”(即累死)。井下,一個死亡的世界,生命不該如此輕賤。

礦難頻發的背後

事故頻發的是小煤礦,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體制造成的,這是個暴利的行業。又以山西省為例,鄉鎮煤礦產量佔全省總產量百分之三十四,而礦難死亡人數卻佔百分之七十六。小煤礦的礦主對筆者說:“每天在我的桌上擺著十萬塊錢,開工就可以拿到。死了一個人,你只要拿出一萬塊錢就行,還不用你自己出面,你說,我做不做?”

他還說:“其實,我們最好的時候,就是關閉小煤礦的時候,大家停產,煤的價格上漲,只要誰開工,就是誰數錢。”

人們都為南丹案的判決拍手稱快。每一個小煤礦的背後都有人,此人就是政府官員。不少貪官的違法犯罪事實,不是通過紀律檢查和監察渠道,而是因偶然曝光,最後才拔出蘿蔔帶出泥。南丹礦難,記者追蹤真相,81人死亡公之於眾,而後查出官員受賄。在這些案件中,為甚麼監督人員總是缺位,監督制度總是缺席?

電視劇《威脅》中有句台詞:“我們錯就錯在把良心丟了,把人命看得比煤塊還不如。我們以前也是窮人啊。現在青山塌了,大樹倒了,我們的末日到了。”

還有句台詞:“人只一念貪,便銷鋼為柔,塞智為昏,變恩為慘,染潔為污。”

此言發人深省。

當日前一篇文章: 法會發言:正法弟子講真相 清流蕩盡污濁天
當日後一篇文章: 江氏只知害善良 任憑勞工死與傷:大陸每年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相當兩個三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