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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法輪功狀告僑報星島日報
指控兩家中文報毀謗 要求逾五千萬懲罰性賠償
【明慧網2002年5月25日】世界記者林潛修紐約報導-- 紐約的法輪功學員昨(22)日在律師陪同下狀告「僑報」及稱報紙毀謗法輪功。他們在5月5日向法院遞出民事訴狀,以七篇僑報的報導及一篇星島的報導為例,要求紐約州最高法院發出禁制令,禁止兩報繼續「發表類似的毀謗言論」。訴狀中並對「僑報」求取最高五千萬元的懲罰性(punitive)賠償,對「星島日報」求取最高一百萬元的懲罰性賠償。

法輪功成員昨天在曼哈坦中城的「僑報」辦公室宣布了他們控告兩海外中文報紙毀謗的民事訴訟。皇后區選出的前市議員拉宮勒(Sheldon Leffler)以執業律師的身份代理「法輪功之友」及多位學員,在 5月17日得到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哈特(Duane Hart)發出的命令,要名列被告的「僑報」四位負責人和「星島日報」紐約分社兩位負責人在6月6日到位於皇后區牙買加的最高法院出庭。拉富勒表示他代理法輪功學員在5月初遞出訴狀後,承案法官本也可以將本案駁斥,但哈特法官進一步要求被告出庭抗辯,他說「這已經顯示了法官也同意兩家報紙的言論的確有毀謗意圖」。

他表示,若6月6日兩報的負責人置之不理,則哈特法官於法得以作出同意原告論點的裁定,如此一來,究竟兩報的未來關於法輪功的報導,要到甚麼程度才算是「類似的毀謗言論」,就會是一個相當值得觀察的發展。

被告之一的「僑報」社長范東升昨天就此事接受採訪時、以「不願發表評論」回答;而「星島日報」的紐約分社負責人之一梅建南在截稿前也未回覆詢問。拉富勒是七任市議員24年的任期代表皇后區小頸鎮、新鮮草原、貝賽一帶的選區,他是在這一屆市議會通過任期限制後才暫時退出政壇。拉富勒在最後一次任期內,曾主導市議會發給法輪功褒揚狀,他本人並非法輪功學員。

今年年初法輪功學員和他聯繫,針對7篇「僑報」報導,和1篇由香港總社策劃、但紐約市也見報的專題,研讀訴訟的可行性。拉富勒指出,僑報的文章指出法輪功學員涉及謀殺等煽動的言論,「就算它是轉載大陸國內的文章也好,但僑報是一家美國註冊的報紙,不能不守美國的法律」。他說「星島」的專題,「判斷是由香港總社策劃的9ll後相關報導」,主題是宗教極端分子醞釀摧毀世界,其中列了法輪功在內,拉富勒說,星島紐約分社的涉及毀謗的責任,必須在法庭內澄清。

拉富勒說他選擇在皇后區的紐約州最高法院遞狀,主因是大多的原告學員都是皇后區居民,他相信這份訴訟不管是通遞哪個法院,法輪功學員的勝算都是樂觀的。

當日前一篇文章: 美國法輪功修煉者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的訴狀已遞交中國有關部門
當日後一篇文章: 紐約法輪功學員僑報前召開新聞發布會 要求被告僑報和星島日報停止散播仇恨和誹謗(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