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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時代“反革命罪”死灰復燃
文/曉勤
【明慧網2002年4月23日】文革中瘋行的“反革命罪”,在人們心中似乎已成了笑料或早已成為了歷史的垃圾。然而,為了挽回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失敗的殘局,“反革命罪”在中國死灰復燃。自4月9日以來,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以所謂“反革命罪”,在全市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至今已有100多名大法弟子被從家中抓走。據消息來源透露,佳木斯公安局於4月12及13兩日開會布署,以“反革命罪”,在全市進行地毯式搜捕法輪功學員。公安人員幾乎搜查了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家。有的學員拒不開門,警察便撬門抓人,有些警察躲在樓上的樓梯平台上或尾隨學員家人,趁學員家人開門的時候衝進去抓人、抄家。

何為革命,革命就是革人之命,就是殺人和血腥,共產黨人就離不開革命。“反革命”自然是一黨專制政權為維護統治不可缺少的罪名。這個用來打擊政敵,排除異己,和鎮壓人民的政治罪名,超越了一切道德和法律的規範,完全是獨裁者為所欲為的政治工具。今天,江澤民團伙,草草把這個已經過時了的陳年穀子又翻了出來,目的是加大鎮壓法輪功的強度,而這恰恰反映了江澤民的醜惡表演已經到了黔驢技窮的地步,連“反革命”這張令中國人反感的王牌都亮出來了。

法輪功信仰真善忍,講究不殺生,這和江澤民假惡暴的殺人本性水火不容。所以鎮壓似乎是難以避免的。但江集團失敗的結局也是無法逃脫的。法輪功近三年的和平歷程早已證實了這一點。面對越來越明白了真相的中國人民,江澤民的瘋狂還會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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