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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評論:中國人民有沒有能力阻擋下一次文革?
文/包谷
【明慧網2002年3月28日】我們就要進入下一個世紀了。回眸本世紀,深刻地影響了我們這一代人的一生的,是1966年至1976年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這場文革已經漸漸地被人們所淡忘,不要說如今的年輕人對它一無所知或者所知甚少,就是我們這些過來人,我們這些在十年浩劫中經歷過死亡、鮮血和眼淚,付出過青春、狂熱和絕望的一代人,回憶文革也恍如隔世。文革,人們不再談論。可是,如果我們對自己的人生、對自己的家人、對我們這個民族和國家哪怕有一點點責任心的話,在離開本世紀的時候,也不能不問一聲,我們,中國人民,有能力阻擋下一次文革嗎?

1967年8月5日,在中南海裏,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先生夫婦被幾個彪形大漢架上批鬥台,彎腰低頭,雙臂後伸,就是當時流行的“坐噴氣式飛機”的姿勢。在口號聲中,劉少奇先生要遭受語錄本的不斷拍打。會後,他的一條腿已被打傷,鞋被踩掉,只穿著襪子。當他被押回辦公室的時候,他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你們怎樣對待我個人,這無關緊要,但我要捍衛國家主席的尊嚴。你們這樣做,是在侮辱我們的國家。我個人也是一個公民,為甚麼不讓我講話?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兩年多以後,1969年11月12日凌晨,在河南開封的一個戒備森嚴而不為人知的屋子裏,劉少奇先生孤獨地、沒有一個親人和戰友在身邊,溘然與世長辭。他身上蓋著白床單,蓬亂的白髮有一尺多長,嘴和鼻子都變形了,下頜一片瘀血。在離開這個世界以前,他想了些甚麼,已經沒有人可以知道。我們無從猜測,作為這個國家的國家主席,他是否看出了,文革這場災難的根本原因是甚麼;他是否想過,如果他得以劫後餘生,活到了他被平反的一天,重新成為國家主席,他將作出怎樣的努力來防止文革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以免他和他的人民“受二遍苦,遭二茬罪”。文革浩劫,到底是甚麼地方出了毛病?為甚麼上帝把這樣的苦難降臨到我們這個數億人口的文明古國頭上,為甚麼讓我們這個民族飽受創傷,為甚麼要讓我們這些善良的平民百姓,無數個家庭,在十年的時間裏受盡磨難?

對於像國家主席劉少奇,還有像遇羅克和張志新這樣在文革中被剝奪了生存權的人,或者,對於那位沐著京城的夕陽一步一步走入太平湖的作家老舍,還有在上海的深夜全家靜靜地躺在地板上打開煤氣開關的天才鋼琴家顧聖嬰,對於這些為了不失去人的尊嚴而放棄了生存權的人們,對於他們來說,上面的這個問題已經無關緊要。他們已經把這個世界留給了我們這些活著的人們。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我們明白了嗎?我們知道文革浩劫的癥結在甚麼地方了嗎?我們有能力阻擋下一次文革了嗎?

要回答這一個問題,先讓我們問另一個問題:是誰結束了文革?

1976年是文革結束的一年,儘管已經經歷了十年的荒唐和動亂,儘管國民經濟已經瀕臨崩潰,儘管所有的人對無休無止的政治運動和口號已經深感厭倦,儘管有了地下的反抗的行動和反對的聲音,儘管我國還遭到了本世紀人類所遭受的最大的自然災害,唐山大地震,儘管有了這一切,但是,結束文革的卻不是任何人為的力量和行動。真正結束文革災難的是自然規律,凡是人都要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在那個時候,幾億中國人民並沒有能力結束這場誰也不願繼續下去的運動。

八十年代初,在一次全部是著名科學家和著名學者的聚會上,劫後餘生備受敬重的老先生們說起了文革的荒唐和苦難。可敬的老人們大多從57年就開始受折磨了,說起文革中的批鬥、關押、妻女離散、勞改、飢餓和貧病,卻仍不失樂觀和幽默。文革是那樣的荒唐,即使是親身經歷和受害者,事後說起也不能不噙著眼淚笑作一團。最後,大家一致地說,這樣的運動是再也不會發生了,再也不會了,它實在太荒唐了,荒唐得簡直豈有此理。

真的不會發生了嗎?我們怎麼會有這樣的把握?就因為文革的一切荒唐透頂?那麼為甚麼在那十年裏我們這幾億人就不覺得它荒唐呢?既然我們那個時候會讓這一切荒唐發生,讓荒唐持續了整整十年,只有上帝才能讓我們解脫,那麼,以後我們就真的有能力阻擋文革這樣的荒唐的事情發生了嗎?

前不久,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建議的全國人大的修憲,對這個問題作出了至今最貼近的回答:我們要建設一個法治的國家。

只有法治的國家可以避免文革這樣的災難,只有法治國家的制度有能力阻擋文革這樣的荒唐。

1999年夏天的席捲全國的一場運動,又給這個問題作了一個註解。

最近一段時間,經常有朋友和我爭論,他們非常不能理解的是,為甚麼我從八十年代開始就在朋友中一貫批評科學界和教育界特別是北京的高校,包括中央黨校,對嚴新張寶勝的特異功能的過分渲染,而現在對批判李洪志和法輪功卻閉口不言?

難道我們真的那麼容易就忘記了,在三十多年前的文革初期,面對著揭露出來的大量“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黑幫牛鬼蛇神”,我們也曾經跟著一起喊過打倒打倒的口號,也曾經揮舞過紅寶書,也曾經憤怒得熱血沖頭,也曾經激動得熱淚盈眶。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在以後的幾年裏,我們所做的一切的後果,我們所作的孽,又統統由我們自己領受了下來。而那個時候毛澤東自己是很明白的,他說他是“和尚打傘”(註﹕無法無天)。可惜我們不知道毛澤東的話,他的話是對美國人說的,而這個聰明的美國人把它解釋成,毛主席覺得自己是一個“孤獨的雨中的僧人”。

西方人說,騙你一次,是他的恥辱,騙你兩次,是你的恥辱。

本世紀的這最後一場群眾性的大規模運動,是文革發端的快速回放。沒有經歷過文革的年輕人倒可以借此機會看看文革的荒唐是怎樣荒唐起來的。通過這次快速回放,我們應該多了一次機會,看到我們為甚麼要建設法治的國家制度,最關鍵的原因是甚麼。

最關鍵的原因是:極端集中壟斷的覆蓋一切的一手遮天的沒有制約的政治權力,是非常危險的。這樣高度集中的權力在空間上集中到幾間房子裏,集中在幾個甚至一個人的手裏。它的唯一好處是決策的效率非常高,很困難的抉擇也可以在短時間甚至一霎那作出。但是這種決策效率的收益和它的危險性不可同日而語,為此付出的代價無法計量。這就是現在的權力集中的國家都是落後國家的主要原因之一。只要這樣的權力結構依然存在,那麼文革的可能性就依然存在。當這樣的權力一旦打算發動文革這樣的運動,就沒有人有能力阻擋,不管它所發動的運動是“合情合理深得民心”的,還是荒謬透頂遺患無窮的。

一個法治國家的制度必須讓管理國家和社會的功能和權力形成一個在空間和時間上合理分布的互相有所制約的結構。從而,由於有了結構上的互相制約,這個制度的運作就必須遵從一定的程序。這個制度中的每一部份,以及這個制度下面的民眾就可以對這種互相制約和程序的遵循程度實行監督。任何人都沒有一手遮天的權力,任何部門和官員越出法定程序的做法都行不通。只有這樣,法治才有了制度的保證。只有這樣,文革才可能被阻擋,不管它是不是荒唐透頂。

不少朋友在批判“邪教”的時候,提到了美國德克薩斯州維柯的大偉教派,以及製造了東京地鐵毒氣案的奧姆真理教,說“邪教”危害社會,西方政府也是不能容忍“邪教”的。

我在這兒的“邪教”兩字上打了引號。打引號麻煩一點,但是很重要。因為“邪教”這個說法,只是我的朋友們在想當然,是只從我們的中央大報上按照宣傳部的意圖來了解西方的結果。根據美國憲法,民眾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對政府則有政教分離的規定。政府沒有權力干涉民眾的宗教信仰,當然也沒有權力來評定或指責某一些人的宗教活動或某一些宗教是“邪教”,那兒根本就沒有“邪教”這一說法。維柯的大偉教派不是“邪教”。同樣,奧姆真理教也不是“邪教”。他們都沒有被取締,也沒有人有權力取締他們。六年前發生在維柯的導致大偉教派死亡80多人的事件,起因是聯邦煙酒火器管理局懷疑大偉教派非法屯積武器,在得到法庭許可進入大偉莊園搜查時,遭到教徒反抗,造成四名聯邦官員被擊斃喪生,這才有聯邦調查局等單位介入。

巧是也巧,正當我們這兒說起法輪功是“X教”的時候,美國國會正在對六年前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處理大偉教派的程序進行再次調查。在六年前那起事件以後,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長已經在國會調查中受到強烈的質疑和批評,因為事件的後果是80多人,包括其中的20多個兒童喪生。但是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對國會保證,大火是從大偉莊園內部燒起來的。聯邦調查局所發射的催淚彈是不可燃燒的催淚彈,不會引發火災。六年以後,最近,聯邦調查局的證據表明,在處理這個事件過程中,聯邦調查局發射過軍用的可燃催淚彈。儘管至今為止表明這些催淚彈是在大火以前數小時發射出的,不可能是催淚彈引起大火。但是這一新證據已經引起國會震怒,立即要求司法部長作出解釋。司法部長雷諾也表示非常震驚,發誓一定要調查個水落石出。不是調查大偉“邪教”,而是調查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的運作程序。

國會有議員提出,雷諾沒有能力調查她下面和司法部內部的違法犯規行動,要求雷諾為此辭職。雷諾表示,她將任命司法部外面的獨立調查單位來調查。國會已經定下了要求司法部長和有關官員以及聯邦調查局官員到場的聽證會。估計這一調查要持續幾年。現在它是美國民眾每天的重要新聞。我們從網上也可以知道它的進展。

那麼,對於大偉教派或奧姆真理教的危害社會的活動,政府要不要管呢?這裏要解決的頭一個問題是,由政府的哪個部門管,按照甚麼程序來管。民眾中的某些人的犯罪活動,只有按照一定的司法程序來管才是合法的,否則,“管”的這一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不管他“管”的對像是多麼的“荒唐”、“邪惡”。如果只是因為某些人的言論和行動照你看來是非常“荒唐”和“邪惡”的,只是因為那些人在你看來是壞人,你就默許和容忍了政府部門不按照法律程序來“管”這些人,那麼不管目前的這一“管”在你看來是多麼的合理和必要,你實際上已經使法治的大堤漏水了,它的崩潰隨時都會發生。

大偉教派的剩餘人員,東京地鐵毒氣案的嫌疑犯,都是在法庭上按司法程序判決的。法庭判的是一個一個具體的犯罪個人和犯罪行為。在這個過程中,被告的辯護和上訴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而教派本身,如奧姆真理教,仍然是合法的宗教團體。

這樣的互相制約並有程序約束的受民眾監督的政府制度是我們中國人民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初衷。我們有人民選舉的人大負責立法,有各級行政部門負責行政事務的管理,有獨立辦案的司法部門。我們國家已經、正在、還將一項一項地起草通過法律。我們在建設一個法治國家。不按照這樣的權力約束和法定程序做的,就是非法的。

1999年的這場運動,當著我們的面,當著我們的科學家、教授、法官、記者們的面,把我們原來設計的建設法治的大堤裏的鋼筋偷換成了竹條,由於陳舊而發霉的竹條。

……在這樣的時候,面對這樣的事情,法律的公正比個人觀點的對錯更重要。現在,1999年,我們不能迴避的一個要害是,我們面對的是一場不對等的“討論”。

這場運動的發動一方完全壟斷了所有的社會資源,甚至壟斷了一個社會為了公正必須令其獨立和中立的司法資源。所有的電視電台報紙雜誌、所有的大學科研機構專家教授、朝野上下鋪天蓋地,先定性再找證據,先批判再說論據。而對方根本就沒有為自己辯護的可能。一切反對的聲音都被消音了。這怎麼會有公正?當你的拳擊對手被捆綁了起來,被堵住了嘴巴,被蒙住了眼睛的時候,你居然還有勇氣出拳?這時候的出拳只顯示了你的懦弱和卑劣,只會降低你的人格。不管李洪志先生過去說了些甚麼,不管法輪功的學員過去有過些甚麼,在法庭開始審理和判決以前,利用壟斷的媒體造成輿論壓力,無視一切起碼的法定程序,剝奪上百萬普通公民的言論和行動的權利,這對於這些普通公民是不公正的。在這樣的時候,我拒絕再做一次“紅衛兵”,我拒絕做追隨者,我拒絕為虎作倀。

如果現在批判李洪志先生的人們真正相信自己是掌握真理的,那麼,就放棄仗勢批判的條件,站到和法輪功信仰者一樣條件的場地上。你能發表文章,也讓法輪功發表文章,你能上電視電台,也讓法輪功上電視電台。你既然真理在手,就和你的批判對像按同樣的討論規則來辯論。八十年代,提倡科學的人們發不出聲音,因為錢學森先生、張震寰將軍以及比他們地位更高權力更大的人信氣功和特異功能,有“特異功能”的人可以進出中南海,可以在大學設講台,可以開著配有警燈和警報的汽車在京城裏橫衝直闖,是他們壓制了科學的聲音,不跟你在同樣的討論場地上辯論。現在,既然科學的聲音可以發出了,為甚麼不給法輪功同樣的場地、雙方按照同樣的公平規則來辯論呢?

文革十年已經證明過一次。今天,我們對不公正仍然如此麻木,我們在等待下一次。今天上百萬法輪功學員遭到的待遇,明天就會輪到你和我。

也許有人會舉出例子來說,這些“邪教”活動中確實有犯罪活動,都出了人命了,難道人命不關天?是的,人命關天。但是,即使是人命關天的事情,還是有一個公正的問題。為了保證公正,還是必須強調司法程序,強調司法的約束和合法運作。即使是有確鑿證據的殺人犯,你也不能剝奪他或她在法庭上辯護和按照法律申訴的權利。今天你剝奪了一個殺人犯在法庭上受到公正的審判,為自己辯護和申訴的權利,明天就會有人剝奪一個犯了小過失的人為自己辯護和申訴的權利,後天就會有人剝奪你,一個清白無辜的人得到司法公正對待的權利,被羅織罪名,被投入冤獄,被奪去生存權,你毫無反抗的可能,就像當年的劉少奇先生一樣。不要以為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過。如果沒有一個法治的制度保證,這樣的事情還會發生。誰都有可能輪到。我們不要忘記,當年宣布劉少奇先生是叛徒、內奸、工賊的時候,不僅有黨中央全會的決議,還有一本像模像樣的“證據”,由黨的中央委員會下達,沒有人懷疑這樣確鑿的證據。而我們要等到十年以後才被告之,所有這些所謂證據,全部是偽造和羅織的。

如果我們要建設法治國家的承諾是真誠的,就從現在開始按照法律程序來對待包括李洪志先生在內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讓法庭獨立辦案。在法庭審理以前,禁止壟斷性的輿論壓力。在法庭上,保證被告得到可以信賴的律師的辯護和協助。法庭判決以證據為根據。按照已有的法律條款,在任何案件中,一人做事一人當,禁止搞株連。在法庭判決後,保證被告有上訴的權利。所有未判有罪的公民的言論和行動的權利不受剝奪與限制。禁止搞人人過關的表態。禁止在工作單位裏用政治思想工作的藉口對任何人搞思想和精神的迫害。

現在,我們就應該能夠看出,當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的認識誤區在甚麼地方。劉少奇先生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你們怎樣對待我個人,這無關緊要,但我要捍衛國家主席的尊嚴。你們這樣做,是在侮辱我們的國家。”從現實來說,國家主席的人身安全都無法保障,小民百姓更不用提了。但是從法律上來講,作為一個國家主席,正應該保障每一個小民百姓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怎樣對待個人,不是無關緊要的,而是至關緊要的,即使這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保障了每一個人的尊嚴,再來談國家主席的尊嚴。如果認為小民百姓的尊嚴是不重要的,“壞人”的做人的尊嚴是可以剝奪的,那麼,保證社會公正的法治就不存在了。如果一個國家主席不曾作出殊死的努力來保證他的每一個國民得到公正的法律待遇,那麼,當同樣的災難落到自己頭上的時候,怎麼指望小民百姓來保護你呢?

世紀末的這場運動是又一次操練。一切是那樣的遙遠而熟悉,那樣的似曾相識又渾然不同。有些人從這次操練中檢驗了再來一次文革的可行性。中國的民眾,可以從這次操練中檢驗一下自己阻擋下一次文革的能力。讓我們問一聲自己吧,我們能阻擋下一次文革嗎?這次操練證明,我們沒有這個能力。比上一次文革再荒唐十倍的事情,隨時有可能發生。我們阻擋不了,因為我們國家的法治制度還沒有建設到這個地步,我們民眾自己的法治意識還沒有到這個地步,我們的知識分子還沒有從57年和文革的挫傷中恢復過來,還沒有勇敢到這個地步,我們的政治家還沒有明智到這個地步。我們還要提醒自己一次,歷史是不會真正重複的。論威望、論氣魄、論謀略,過去和將來都沒有人能達到毛澤東的水平。那麼,如果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將會是甚麼呢?(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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