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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學員暫獲保釋 香港警方落案誣告學員阻街
【明慧網2002年3月16日】
一批香港學員在西區警署外請願,要求釋放在押學員。16名被誣告的學員步出西區裁判署。

香港3月15日消息- 繼昨日用暴力拘捕在中聯辦外和平靜坐的法輪功學員後,香港警方今天異乎尋常地迅速以妨礙罪為名落案誣告16名學員阻街。香港學員指出有關當局在順從江澤民打壓法輪功的錯路上越走越遠,並要求立即撤銷所有的控罪,恢復被捕學員的清白。學員同時呼籲見到消息的各地同修發正念清除這一事件背後的邪惡物質因素。

社會的正義輿論指出,真正阻街的是打壓和平請願的警察。

香港法輪功發言學員指出,當局對無罪學員的檢控是非常令人震驚與遺憾的,是在順從江澤民打壓法輪功的邪路上一錯再錯地走下去。絕食靜坐在中聯辦外近30呎寬的人行道上進行,所用不過數呎之地,離中聯辦大門也有寬闊的距離,沒有也不可能對過往行人或中聯辦工作人員出入造成不便,何來阻礙之說?可見中聯辦向警方的投訴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現場錄像等證據表明,法輪功學員的請願行為自始至終都是和平的,而警方派出數十警員,對請願人士包括年長人士採取了粗暴、過度的武力,包括按額頭、掐頸、用力頂住學員耳後的穴位等,致使多人受傷,有些學員如今還感到全身疼痛與行動不便。

就警方將學員在遭到粗暴武力下的掙扎與自衛稱為「反抗」一事,法輪功學員提出質疑:難道有人要殺人就要順從他讓他殺死嗎?這樣暴力傷人和反誣的做法,是不是與大陸的鎮壓者有過多相似之處呢?

香港法輪功學員表示,香港有關方面知法犯法,背棄了法治精神,褻瀆了人民賦予的神聖權利,同時也敗壞了香港尊重人權的國際聲譽,並要求特區政府有關方面立即撤銷對學員的一切控罪。學員們希望香港人民對這次正義舉動能夠同情、理解與支持,幫助被控學員得以恢復清白。

今天的提訊應控方的要求將案件押後到3月22日再審,以待律政司審核控罪。16名學員獲准保釋外出,但被告知不能離開香港,以致4名瑞士學員及3名香港學員不能按原先安排離港到日內瓦參加交流會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有關會議。

(香港法輪功學員3月15日報導)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7/19965.html

當日前一篇文章: 百餘法輪功學員繼續絕食請願並向加國總理提出三點呼籲
當日後一篇文章: 2002年3月16日大陸綜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