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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大學生因在網上披露法輪功受害而被法院定罪
【明慧網2002年2月19日】自由亞洲電台2002年2月18日香港消息:六名中國清華大學學生在互聯網上披露法輪功所受迫害,被法院定罪。

據設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星期一披露,清華大學的林洋、馬豔等六名學生,去年9月在廣東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受到審判,定罪為“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而判刑結果則由於美國總統布什即將訪華被推遲公布。香港的信息中心說,這6名學生從2000年7月開始,在全國收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並公諸於海外的互聯網站。6人於當年11月被捕,一年多後的2001年9月受審。香洲區法院證實了審判他們的消息。

香港的信息中心還說,從99年7月中國鎮壓法輪功以來,清華大學至少有三百名師生因修煉法輪功受到拘留、勞教甚至判刑。例如去年12月,北京市中級法院對包括兩名博士生在內的共四名清華學生作出宣判,其中一人的刑期高達12年。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中央社:大陸各省駐京辦事處已成關押法輪功學員監獄
當日後一篇文章: 鹽湖城論壇報:鹽湖城法輪功譴責中國的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