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加拿大醫院雇員工會就23條立法致信香港政府
【明慧網2002年12月21日】

致:香港保安局局長 葉劉淑儀女士

尊敬的葉女士:

關於香港政府所提出的23條立法的建議,我代表加拿大醫院雇員工會的46000名會員給您寫信,向您表達我們對這項提議的反對。

很顯然,這項倍受爭議的新法案的出台是來自於中國大陸的直接壓力。與基本法所要求的相比較,23條立法具有極大的限制性和苛刻性,這將迫使香港政府以23條立法為依據,取締那些由中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禁止的任何組織。

如您所知,中國政府一直嚴厲地控制媒體、禁止成立工會會員制度、禁止許多組織團體,如法輪功團體等,同時中國政府也極有可能通過運用23條,把這種類似的控制延伸到香港公民身上。這將干涉到了香港政府的政治自治,也違背了“ 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基本的民主自由與權利。

我們強烈要求香港政府能大幅修改23條法案,使香港的公民自由權能夠得以保障,特別是要使香港政府擁有決定在香港的組織團體合法性的自治權、新聞自由權、及言論結社、集會自由的權利。

您真誠的
弗雷德.慕茲
加拿大醫院雇員工會主席

2002年12月18日

當日前一篇文章: 台立法院“反港23條立法”公聽會 各界對北京侵蝕民主自由表憂心(圖)
當日後一篇文章: 歐洲大法弟子就香港“23條”立法向歐洲議會講清真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