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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位功友的正法故事
【明慧網2002年12月19日】功友A,四十五、六歲,沒有念過書,去年大年三十那夜,拿著一盒粉筆,走了一夜,寫了一夜的洪法標語。大家想想一盒粉筆那能寫很多很多的字啊!大年三十,人們都在闔家團聚。再說沒念過書的人,連筆順都不懂,何況要寫那麼多的字!這裏不是說A 功友字寫的多少,是說這件事體現出修煉的境界。

功友B,62、63歲,這幾年不僅天天學法,發正念,還做了大量的講清真相的工作。一個幾百萬人口的城市,B功友竟然走遍了。甚麼是修?這對大法得有甚麼樣的心,才能做到啊?!

不僅如此,2000年末B功友進京打橫幅被抓後,不報姓名,不照相,不按手印,絕食絕水,正念正行,無論是在公安分局,還是在派出所,就是證實法好,講真相,派出所的所長流下了淚水。還有一年輕的警察,明白了真相後說:“您走後,我辭職,不幹迫害法輪功的缺德事了,我爸媽就我這一個兒子。”後來B功友被無條件釋放。

功友C:2000年1月我被單位,政法委、公安合伙綁架到洗腦班。邪惡安排我進了一間屋子,一看有十幾個人,靠門的一張床上坐著一位阿姨,有六十多歲,我問:“阿姨,您這麼大歲數是怎麼來這裏的?”“X日晚九、十點了,派出所來人騙我說到樓下說幾句話就回來,下了樓就把我整個車上拉到這來了。”我說:“那你家人知道嗎?”阿姨說:“我自己過。下樓時,屋裏燈沒閉,電褥子還開著呢。”我說:“那著火咋辦呢?”阿姨聽後一把拽著我的手笑著說:“傻孩子,修煉人的家哪能著火呢?!”我當時為之一震,心想甚麼是“信”,這才是“真信”呢!這時惡警又把我叫走,以後再也沒有見到她。但這事已刻在我心裏。

談出這幾位功友的事,希望對大家修煉有益處。

當日前一篇文章: 修煉大法祛頑疾 車禍遇險身無恙
當日後一篇文章: 出家三十載 下山尋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