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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致香港特區政府的公開信
【明慧網2002年12月16日】

尊敬的香港特區政府官員:

鑑於“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一案涉及香港人民的自由與未來,關乎全體僑胞甚至外籍人士的各項權益,自諮詢文件發表以來,已在全世界引起強烈反響。作為在內地受到非法鎮壓的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我們深知實施“23條”立法對香港和香港人民意味著甚麼。為了對國家負責,為了香港人民的未來,對於江澤民集團這種打著立法旗號、旨在剝奪人民合法權益、殘害人民的行為,我們有必要表明我們的嚴正關切。

我們認為,香港所擁有的高度的法制、民主和自由正是她長期穩定、繁榮的保障。而實施“23條”立法將憑空地把“顛覆”、“叛國”等罪行高懸在港人的頭上,使人人自危、化鄰為敵,這是人為地製造事端,動搖民心,敗壞政府承諾“一國兩制”的信譽,危害特區人民利益。我們希望您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特區政府官員,深切地思考以下的問題,切實保護特區人民(包括你們自己)的利益:

實施“23條”所設定的顛覆罪,將是江氏集團鏟除異己的“如意屠刀”。任何他不喜歡的團體和個人,比如像以“真善忍”為準則、與世無爭、無政治目標而專注於道德昇華、強身健體的法輪功修煉,都會被輕易地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扣上“顛覆”的罪名隨時取締並迫害,更不要說那些抨擊時弊、追求民主和權益、有政治抱負的組織和個人。

實施“23條”所設定的“洩露國家機密”罪,把保守國家機密的義務強加給不可能接觸國家機密的普通民眾,並且以所謂的“合理懷疑”作為定罪的依據,這是明顯地在為羅織罪名陷害無辜開路。這正是江氏集團在內地針對法輪功的所作所為的翻版。修煉人把江氏正要或已經抓捕善良的修煉者的消息傳遞出來,被指控為“洩露國家機密”而遭殘害;修煉者把鎮壓者利用精神病院迫害修煉者的照片公布於世,被指控為“洩露國家機密”而遭殘害;修煉者把鎮壓者活活打死親人或功友的惡行曝光,也被指控為“洩露國家機密”而遭殘害……難道你們願意為這樣的事將來發生在香港人民包括您和您的親友們身上創造條件嗎?

實施“23條”所設定的“煽動罪”,是窒息新聞自由、表達自由的“魔劍”,必將把香港媒體“削成”內地同行一樣,成為“一言堂”的喉舌。看看內地,在江氏集團的控制之下,三年來對數千萬善良人的殘酷迫害中,只有附和攻擊甚或造謠誣陷、雪上加霜的,而沒有一家媒體發表哪怕是一篇正面介紹法輪功的文章,沒有一家媒體發表哪怕是一篇對鎮壓表示任何異議的報導;這些難道不足以讓香港人民恐懼嗎?按照保安局公布的《實施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任何人(包括特區首長和保安局長在內)如果將來如當年的劉少奇一樣被人冤屈,他的命運又會怎樣呢?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在“一言堂”的專制之下的內地所正在經歷的:默默地含冤於某地下室、無端被迫苦役於某勞改營、反覆被人酷刑虐待卻被描述成“幫助、教育”、或者被人從高樓拋下又被誣蔑為“自殺”、甚至在還有呼吸心跳時就被強行火化……這樣的命運,真的會離香港人民包括你們很遙遠嗎?

實施“23條”所規定的警方權力,居然可以把“合理懷疑”當成罪證,在沒有法院授權的情況下擅闖民宅,這不是與民為敵、踐踏法制的行徑嗎?這種做法根本是要把內地警察迫害法輪功過程中強盜式的“執法”方式引入香港。現在的內地,只要被人舉報修煉法輪功,警察可以在眾目睽睽之下入屋綁架並大肆抄家而不用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為了避開這種非法侵害,無數的善良者不得不流離失所、妻離子散。難道香港人民願意過這樣的生活嗎?難道你們願意作為給港人製造這樣的環境的人而留“名”後世嗎?

實施“23條”關於政治性組織的限制,是江氏集團從根本上扼殺香港政治民主的手段。現在香港的合法組織,如非政治的法輪功、政治的民主黨、信仰的天主教等等,都成了當局眼裏威脅其政權穩定的因素,成為立法的直接受害者。如果任由江氏集團宰割香港,特區在法律上就不復存在,港人現實所擁有的有別於內地的各種權益將徹底消逝。這是你們所願意看到的嗎?

《實施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明確地以“顛覆”、“煽動”等罪名威脅金融機構、商業團體,並加諸於在港居住的外籍人士甚至來港遊客。這種不惜以人人為敵的所謂立法,不僅明顯損害香港利益、損害所有華人的利益,更會讓全世界不再相信“一國兩制”的承諾。這樣,香港將成為人人避而遠之的“臭港”。這絕對不是包括香港居民、海外僑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願望,也不應該是一個負責任的特區政府的願望。

特區政府還應該看到如下現實:

在香港,宗教、信仰的自由被民眾廣泛接受的天賦權利;在大陸,所謂“合法”的宗教已淪為專制的乞兒,獨立的宗教一概被視為“X教”,連不是宗教的對“真善忍”的追求也被誣蔑為“X教”;

在香港,出版、發行是充份自由的;在大陸,所有的媒介都必須服從最高權力統治的要求,禁止與否完全取決於個別人的好惡(法輪功的書籍曾是北京市1996年1月十大暢銷書之一,但卻於1996年7月被中央內部文件禁止公開出版發行),大批作者被迫害,大批報刊雜誌被查封,大批編輯記者遭清算;

在香港,警察司法系統是法律實施的責任者;在大陸,警察司法部門隸屬於各級官僚階層,有法不依、執法犯法的現象隨處可見,甚至在許多地區發展為警匪一家的形勢:公安保護黑社會,為誨淫誨盜保駕護航;

在三年零四個月的對法輪大法的瘋狂鎮壓中,江氏集團陷入了“騎虎難下”的困境:善良的平民百姓,在“打死算自殺”這樣瘋狂的迫害面前不僅沒有低頭,反而堅定的理智的將真相向全世界廣為傳播。因為江氏集團對“真善忍”的鎮壓,都依賴於其鋪天蓋地的欺騙謊言,所以它對於真相的曝光極為恐懼。許許多多身為香港居民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幾年來一直努力把法輪功教人向善和遭受邪惡鎮壓的真相向同胞和全世界傳播,成為江氏集團無法容忍的“照妖鏡”。

江氏集團的種種倒行逆施、無恥的欺詐和殘酷的鎮壓,雖然表面上依然窮凶極惡,其實明眼人已經看清,這一切不過是強弩之末、末日的哀鳴罷了。“歷史上,迫害正信的從來沒有成功過”。一旦真相大顯,倒行逆施的江氏集團必將受到天理、人倫、法律的無情審判,任何放棄良知的盲目追隨者,不管初因如何,都必然蒙受恥辱而成為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

現在,江氏集團執意實施“23條”立法,誓與港人為敵,罔顧香港前途,這是其邪惡卑鄙的表現。望特區政府三思,切莫因一時錯念,而做出對不起700萬港人和全體華人的事情。

請做出明智的正確抉擇!

歷史會記住你們的抉擇!人民會最終決定自己的命運!“真善忍”必將給善良的人們帶來永久的美好!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當日前一篇文章: 洛杉磯法輪功學員關於香港第23條立法的聲明
當日後一篇文章: BBC:香港舉行反顛覆法立法遊行(圖)